机构入驻

首页 > 常见问题

人社部发布第44届世赛参赛集训工作指导意见

常见问题
  • 2021-12-12
  • 浏览

摘要:日前,人社部发布《第44届世界技能大赛参赛集训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要做好第44届世界技能大赛参赛集训工作,确保集训工作质量,全力备战10月在阿联酋阿布扎比举办的第44届世界技能大赛。《意见》提出,参赛集训工作要按照第44届世

日前,人社部发布《第44届世界技能大赛参赛集训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要做好第44届世界技能大赛参赛集训工作,确保集训工作质量,全力备战10月在阿联酋阿布扎比举办的第44届世界技能大赛。《意见》提出,参赛集训工作要按照第44届世界技能大赛相关竞赛规则和技术文件要求,科学组织选手集训,有针对性地培养并提高选手参赛水平,选拔各项目1名(1队)最优秀选手参加第44届世界技能大赛,并力争取得更加优异的成绩。参赛集训工作需遵循公平公正、国际标准、科学训练、协作配合、加强交流的基本原则。《意见》明确,中国组委会负责对集训工作实施统一领导;集训基地所在地区人社部门(或行业人事劳动保障工作机构)为集训主管部门;集训基地负责对所承担项目集训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和管理;专家组负责集训相关技术工作。《意见》对集训工作方案的训练目标、各方职责、时间和内容安排、训练方法安排、阶段性考核方案、训练内容作出明确的内容要求。其中,作为集训工作核心的训练内容,应结合项目特点合理安排,充分体现科学训练的基本原则。根据要求,初次入围集训选手在5人(队)以下(含5人)的项目,可安排两个阶段的阶段性考核。第一阶段考核后,按成绩排序保留两名(队)选手继续参加集训。第二阶段为确定最终参赛选手的考核;初次入围集训选手超过5人(队)的项目,可安排三个阶段的阶段性考核。第一阶段考核后,按成绩排序保留一半选手继续参加集训;第二阶段考核后,按成绩保留两名(队)选手继续参加集训;第三阶段为确定参赛选手的考核。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