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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标准 教师职称改革到底怎么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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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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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上个周末,要说有什么事是备受广大老师关注的,那一定是1月8日发布的《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里的职称制度改革将涉及全国5500多万专业技术人才。 多来,在教师职称评定中,唯资历、唯论文、唯学历等职称评定中的弊端

 上个周末,要说有什么事是备受广大老师关注的,那一定是1月8日发布的《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里的职称制度改革将涉及全国5500多万专业技术人才。



  多年来,在教师职称评定中,唯资历、唯论文、唯学历等职称评定中的弊端一直受到诟病。读过了《意见》之后,作为老师的您是不是发现,原来很多行业的职称评定都有这样的现象啊!



  《意见》涉及了职称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制度体系、评价标准、评价机制、促进职称评价与人才培养使用相结合、改进职称管理服务方式等多方面内容,您是不是想到了8月,专门针对我们教师的《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那么对老师而言,这次的《意见》又强调了什么?肯定了什么?修正了什么?其中又有哪些内容与教师息息相关呢?小编为您细心整理出几个亮点,看来今后职称评定中的这些事儿,老师们更能放心了!







  让正高级不再遥不可及



  在健全职称制度体系方面,《意见》提出保持现有职称系列总体稳定,适时调整、整合,探索在新兴职业领域增设职称系列。职称系列可根据专业领域设置相应专业类别。目前未设置正高级职称的系列均设置到正高级。







  评正高,中小学老师也能当& 教授&



  在制度体系方面,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可是先行一步,早在8月《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发布,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就在全国范围全面推开了。



  其中已经明确改革原中学和小学教师相互独立的职称(职务)制度体系,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制度,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在新的中小学教师职称系列设置正高级职称。



  刚刚过去的,是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全面推进的第一年,全国各地纷纷了新制度下的第一次职称评定。比如12月,广东省就公布了全省首批168名拿到新政后的正高职称的中小学教师;而在湖南,有223人申报中小学正高职称,其中一线教师占四分之三。



  小编说



  改革后,中小学教师将与大学教师一样,有了正高级职称,可以当& 教授&,这将最大限度地打通中小学教师职业发展通道,有利于提升中小学教师的社会地位和教师的专业成长。同时,也能够吸引更多高学历、高素质的有志人士加入到中小学教师队伍中来。



  德才兼备方为真人才



  《意见》要求把品德放在专业技术人才评价的首位,重点考察专业技术人才的职业道德。用人单位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等方式全面考察专业技术人才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倡导科学精神,强化社会责任,坚守道德底线。



  探索建立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和失信黑名单制度,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完善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实行学术造假& 一票否决制&,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







  师德不过关 职称就免谈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教育为重,德育为先。这是师德建设重要性的深刻体现。教师的工作性质决定了教师的职责,教育的育人功能决定了教师应是一个& 学为人师,德为示范&的群体。



  ,上海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强调& 师德为先&,上海始终坚持师德为先,对于有偿补课、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 零容忍&。



  & 师德不过关,职称竞聘一票否决。&潍坊教育局局长徐友礼说。潍坊的职称竞聘实行师德考核前置审核,建立起8.9万名教师的师德考核信息库。教师晋升高级职称,必须在上学期师德考核中获优秀等次。晋升初、中级职称,师德考核必须合格。






  小编说



  在学生心目中,教师是社会的规范、道德的化身、人类的楷模、父母的替身。师德是一种职业道德,它是教师和一切教育工作者在从事教育活动中必须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以及与之相适应的道德观念、情操和品质。教师的道德素质并不是指规范、准则本身,而是教师把这些规范、准则逐步内化,成为教师从事教育事业的准则。



  基层一线也要站在职称一线







  《意见》提出,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对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侧重考察其实际工作业绩,适当放宽学历和任职年限要求。



  让职称评定既奖优又暖心



  & 职称就像压在老师身上的一座山,因为名额有限,乡村学校名额少之又少,纵使我们教学成绩再高,也难以评上职称。&某乡村教师刘老师说。



  & 我们一线老师兢兢业业,可一到评职称就没有我们的名额,净是行政老师被评上,我觉得有些不公平。&某小学王老师抱怨说。



  《意见》已经明确指出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人才倾斜,唯有切实贯彻才能温暖一线教师的心。



  小编说



  现实生活中,行政职务与高级职称两不耽误的现象已经屡见不鲜,而且越是有行政职务的人,越容易在高级以上的职称评选上具有某些天然优势,若是这部分人在高级职称的评选中占比过大,则极容易伤害一线教师的工作积极性。



  让更多的一线教师享受到高级职称的阳光,才能最大程度地对一线教师的工作积极性起到保护与鼓励的双重作用。让行政的归行政,职称的归职称,把二者的界限最大限度地划清,如此才能最大程度地保护一线教师的利益。



  唯资历 唯学历 唯论文的职称评定要& 翻篇&了







  论文不再是门槛,科学分类评价专业技术人才能力素质。合理设置职称评审中的论文和科研成果条件,不将论文作为评价应用型人才的限制性条件。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淡化或不作论文要求;对实践性、操作性强,研究属性不明显的职称系列,可不作论文要求;探索以专利成果、项目报告、工作总结、工程方案、设计文件、教案、病历等成果形式替代论文要求;推行代表作制度,重点考察研究成果和创作作品质量,淡化论文数量要求。



  & 三唯&的时代要远去



  湖南省一名在教学一线工作30多年的中学教师李斌,由于上学时没有经过系统的学术论文写作培训,导致后来在评职称时一直苦于写论文,每次都要耗费大量的精力和时间。



  小编也常常能听到在评定职称中遭遇阻碍的老师们对于论文的质疑声:



  & 那些为发表而发表的论文,并没有什么科研价值。这纯粹是浪费纸张、浪费精力、浪费钱财。&



  & 现在,不只是大学评职称要求发论文,职称评定要求发表论文已经蔓延到各行各业,甚至小学老师评职称也被要求发论文。一些职称与论文挂钩的要求,简直是莫名其妙。&



  & 我们这些工作在一线的教师们,实践应用能力再强,教案随笔写得再好,也不顶一篇期刊学术论文,但那些花钱买来的论文,我觉得并不比我的教案价值高。&



  长期以来,职称评定一直饱受& 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的诟病,希望《意见》的出台,能够解决众多教师的一大烦恼吧。



  小编说



  学术论文是高校教师学术创造潜能的综合体现,也是学术活动的最终成果。但是对于广大工作在教育一线的教师们,论文并不能够完全代表他们的教学能力和水平。加之出版行业乱象丛生,也使得论文发表的含金量大大降低。



  西南政法大学的程德安教授认为,不分行业特点,把学历、资历、论文等标准量化为职称评定的& 硬杠杠&,逼着专业技术人员为评上职称而在专业技术之外耗费大量物力、财力、精力,造成了巨大的人力资源浪费。



  从外语、计算机考试上& 松绑&







  《意见》里还说到,需要评价外语和计算机水平的,由用人单位或评审机构自主确定评审条件。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对外语和计算机水平要求不高的职称系列和岗位,不作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好老师不再被外语和计算机难倒



  & 作为一名50岁的老教师,为了评职称,必须要考计算机证,于是我报名参加培训班,没想到里面各种黑幕乱收钱,而且什么也不教,就教你怎么作弊,作为一名老师,我真的不想这么做,但职称评定这道坎又在这,我是左右为难。&



  & 我长年教初中物理,这英语已经多年不碰,现在学起来真是苦不堪言。但是为了评职称,我还得硬着头皮学习。但其实这专业英语真的对我的教学没有多大的帮助。&一位读者老师在后台对中教君留言道。



  小编说



  术业有专攻,并非所有的专业岗位都要用到英语,让广大老师花费很多的时间和精力来学英语是极大的浪费。而计算机已经成为大众普及的工具,也无须通过考试来测评。《意见》的出台,有效避免了& 一刀切&对优秀教师的不公平现象,也有利于广大教师将时间和精力投入到一线教学中学,对于提高教师教学水平、提升教育质量大有裨益。



  教师职称评定的终极目的是要促进中小学教师的专业成长,实现相应职称教师价值的最大化。过去职称评定过程中存在的不合理现象正在逐步剔除,中教君真心希望随着职称制度的不断改革,我们在一线兢兢业业教书育人的广大教师能得到更多保障,在日新月异的教育大环境下安心教学、专心工作、开心生活。 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标准有哪些?中小学教师最关注最期盼的,莫过于全面推开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请看下面的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消息吧!


  (一)健全制度体系



  1.改革原中、学和小学教师相互独立的职称(职务)制度体系。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制度,教师职务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



  原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



  2.统一职称(职务)等级和名称。



  初级设员级和助理级;



  高级设副高级和正高级。



  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职务)名称依次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



  3.统一后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与原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对应关系是:原中学高级教师(含在小学中聘任的中学高级教师)对应高级教师;



  原中学一级教师和小学高级教师对应一级教师;



  原中学二级教师和小学一级教师对应二级教师;



  原中学三级教师和小学二级、三级教师对应三级教师。



  4.统一后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分别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相对应:正高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一至四级,高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五至七级,一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八至十级,二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一至十二级,三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三级。



  (二)完善评价标准



  1.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标准,是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的重要基础和主要依据。



  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标准,要适应实施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的新要求,充分体现中小学教师职业特点,着眼于中小学教师队伍长远发展,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要充分考虑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注重师德素养,注重教育教学工作业绩,注重教育教学方法与艺术,注重教育教学一线实践经历,切实改变过分强调论文、学历的倾向,引导教师立德树人,爱岗敬业,积极进取,不断提高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



  2.国家制定各级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的基本标准条件(见附件)。



  各试点省根据本地教育发展情况,结合各类中小学校的特点和教育教学实际,制定中小学教师具体评价标准。



  对于少数特别优秀的教师,可制定相应的破格评审条件。



  中小学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的评价标准要体现中学、小学的不同特点和要求,有所区别,并对农村教师予以适当倾斜。



  各试点省可根据本地教育发展水平,在不低于国家基本标准条件的基础上适当提高。




  (三)创新评价机制



  1.建立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



  要按照分类改革、分类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同行专家评审制度。



  各试点省要加强对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完善评委会的组织管理办法,扩大评委会组成人员的范围,注重遴选高水平的教育教学专家和经验丰富的一线教师,健全评委会工作程序和评审规则,建立评审专家责任制。



  2.改革和创新评价办法。



  认真总结推广同行专家评审在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中的成功经验,继续探索社会和业内认可的实现形式,采取说课讲课、面试答辩、专家评议等多种评价方式,对中小学教师的业绩、能力进行有效评价,确保评价结果的客观公正,增强同行专家评审的公信力。



  要在水平评价中全面推行评价结果公示制度,增加评审工作的透明度。



  (四)实现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的有效衔接



  1.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是中小学教师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和关键环节,岗位聘用是职称评审结果的主要体现。



  中小学教师岗位出现空缺,教师可以跨校评聘。



  职称评审要遵循教育教学规律,适应中小学教师岗位聘用的实际需要。



  公办中小学教师的聘用和待遇,按照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管理和规范。



  2.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不再进行岗位结构比例之外、与岗位聘用相脱离的资格评审。



  中小学教师竞聘上一职称等级的岗位,由学校在岗位结构比例控制范围内推荐符合条件的教师参加评审,并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和中小学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聘用通过职称评审的教师到相应教师岗位,人事、教育行政部门应及时兑现受聘教师的工资待遇, 防止在有评审通过人选的情况下出现& 有岗不聘&的现象。



  3.坚持中小学教师岗位聘用制度。



  按照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以及中小培学通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全面实行中小学教师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发挥学校在用人上的主体作用,实现中小学教师职务聘任和岗位聘用的统一。



  要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加强聘后管理,在岗位聘用中实现人员能上能下。



  4.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和岗位聘用工作,要健全完善评聘监督机制,充分发挥有关纪检监察部门和广大教师的监督作用,确保评聘程序公正规范,评聘过程公开透明。



  评聘工作应在有岗位空缺的前提下,按照个人申报、考核推荐、专家评审、学校聘用的基本程序进行。



  个人申报。



  中小学教师竞聘相应岗位,要按照不低于国家和当地制定的评价标准条件,按规定程序向聘用学校提出申报。



  考核推荐。



  学校对参加竞聘的教师,要结合其任现职以来各学年度的考核情况,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全面考核。



  根据考核结果,经集体研究, 由学校根据核准的教师岗位结构比例择优推荐拟聘人选参加评审。



  专家评审。



  由同行专家组成的评委会,按照评价标准和办法,对学校推荐的拟聘人选进行专业技术水平评价。



  评审结果经公示后,由人事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确认。



  学校聘用。



  中小学根据聘用制度的有关规定,将通过评审的教师聘用到相应岗位。



  5.中小学教师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以及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各等级的结构比例,根据新的中小学教师职称等级体系,按照国家关于中小学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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