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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引进政策-上海落户条件-特殊人才引进-

居转户
  • 2023-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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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上海的人才引进政策是怎样的呢? 这11类人才可直接申办落户 根据《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 这11类引进人才可直接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引进人才已婚的,其配偶、未成子女,可同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

&&上海的人才引进政策是怎样的呢?



这11类人才可直接申办落户



根据《上海市引进人才 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



这11类引进人才 可直接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引进人才 已婚的,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同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2、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奖励的人员。



3、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国家重要科技计划项目和本市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4、列入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培养计划的人选。



5、在本市重点支持的产业和领域中担任高级经营管理职务且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



6、本市金融、贸易、航运等现代服务业重点机构,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在沪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及地区总部投资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发中心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创新团队核心成员。



7、本市重点引进机构、项目或做出重大贡献的企业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



8、本市重点产业发展紧缺急需、取得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高级技师 ),或取得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技师)且获得国家及省部级以上技能竞赛奖励的高技能人才。



9、本市文化艺术、体育、传统医学、农业技术及其他特殊行业紧缺急需的专门人才。



10、在沪投资于本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为投资所在地的区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企业中担任高级经营管理职务的创业人才。



11、其他紧缺急需、确有特殊才能的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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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这5类人才引进直接落户



1、创业人才



& 获得科技企业孵化器或创业投资机构首轮创业投资额1000万元及以上或者累计获得创业投资额2000万元及以上(须资金到位并持续投资满1年)的上海市企业中持股比例不低于10%的创业人才,在企业连续工作满2年的,可以直接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



2、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



在上海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中连续从事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满2年,最近3年累计实现5000万元及以上技术交易额(技术合同双方当事人分别不少于5家且不是关联企业,技术合同履行率达到70%及以上)的技术合同第一完成人,可以直接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



3、风险投资管理运营人才



直接落户:上海市创业投资机构的合伙人或副总裁及以上的高级管理人才,已经完成在上海市投资累计达到3000万元的,可以直接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



4、企业高管和科技技能人才



直接落户: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在上海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上海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3倍且缴纳个人所得税累计达到100万元的企业高级管理、科技和技能人才,可以直接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



5、企业家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家,可以直接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



1.运营上海市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担任董事长或总经理)或持股不低于10%的创始人。



2.企业连续3年每年营业收入利润率10%以上,且上年度应纳税额不低于1000万元;或科技企业连续3年每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10%以上,且上年度应纳税额不低于1000万元;或企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资上海市场挂牌上市。



3.企业的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不属于国家和上海市规定的限制类、淘汰类目录。



4.企业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和处罚记录,无不良诚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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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天津买学区房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在天津买学区房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11月08日 子女教育

1、学区房的划分



学区房的划分就是说确认住房所属学区。学区并不是大家认为的那样,离的近就可以了,要认真查找其学区所在地。有些楼盘就在学校旁边,可学区并不对口。



或者是有些开发商承诺的误导,最后影响了孩子教育。另外还有些市中心的小学相对集中,似乎划到谁的招生范围都无所谓。现在招生范围每个行政区都略有不同,增加了购房者购房选择的难度。



2、户口迁移问题



曾经有购房者发生过房子买好了,孩子不能入学,因为原房主的孩子已经占用了这一机会。最好的方法是到具体学校的综合办公室,查询该房名下有无学生,才能确定买房。



如有以上情况,则需与房主协调,以保证购买名校边安家的目标实现。因此建议购房者最好在签订合同时,注明房主户口迁出时间等问题。



3、学区房的配套



注重孩子的未来固然没错,可绝不能为了教育,牺牲其他配套设施。



主要包括交通、商业、医院等,一个不方便出行和购物的地方,即使教育环境再好生活也不会舒适,甚至会影响将来的发展。



4、上了名校买了房,是否会影响生活质量



教育也好,买房也罢,都不是一次性投资,需要仔细衡量,不要为了名校教育影响了一家人的日常生活质量和持续的教育投资。



要知道,这次的教育投资可能只是一个开始,精心预算,在财力允许的情况下,再做相应打算。



5、什么时候购买学区房更合适?



学区房购买总的来说越早越好,建议购买学区房落户的时间在一年以上,比较保险。



关于什么时候购买学区房比较合适,建议避开升学季这个时间段来购买。



6、新房和二手房该如何选?



新建小区的环境是个优势,二手房往往地理位置比较好,各有优缺点。



不过从入学方面来考虑,老学区保险系数更高一些,新建小区,如果配套学校已经建设完毕,正常招生了,可以考虑,如果还在规划范围内的,不建议考虑新建小区。



老小区的学区变动小,稳定性更好一些。再就是一些热门学校往往周围没有新房可选。



7、买新房注意哪些问题?



新建小区的业主维权问题屡见不鲜。大家购买学区房之前,一定要落实清楚,是否是真正的学区房。



核实的方法推荐有三个:



第一,电话核实,



第二,各区教育局,



第三,对应入学的学校。



落实清楚了,不要光听卖房子的说的天花乱坠。



8、买二手房注意哪些问题?



无论新老小区,购买学区房之前都要做足功课,不要让自己后悔。总的来说分为这四个主要方面:



第一,仔细甄别& 学区房&是否在划片之列。有些房源虽然与重点学校距离很近,但并不意味着购买后就能进入该学校就读。另外,学区房是不以小区为单位的。同一个小区不同楼号都不一定是学区房,所以购买前一定要向该片区的教育局了解一下房源情况,要了解此学区房是否历年都属于学区房,如果其中有几年没划入学区房,那么购 买时要 谨慎。



第二,最好不买俩学区分界线附近的房屋。学区不是固定不变的。每年教育局会对学区进行微调;如果建立新学校,学区会进行大调。因此对于购买学区房的购房者来说,应先确认该房源连续两年以上都被划入该学校的招生学区内,而且近几年不会有大的变动。



第三,去派出所验证户口。在二手房交易中,产权过户与户口迁移并不是同时进行的。一般情况下,先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必须是原有户口全部迁出之后,才能办理新户口的迁入手续。否则,即使房屋产权属于自己,有可能面临由于房中仍有户口未能及时迁出而无法办理迁入手续的尴尬局面。有时卖方会推迟户口迁出时间。对于此类情况,买方应在合同中书面约定户 口迁移的时间及违约责任。



提示:购买学区房时要查查原房主户口是否迁出,如未迁出,应在购房合同中写明何时迁出。



第四,调查小区发展趋势,是否面临拆迁。购买&学区房&还要注意拆迁的问题。受客观条件限制,一些学区附近没有商品房出售,只有二手房源。在购买此类二手& 学区房&时,我们还得注意拆迁的问题。有时候卖方会特意隐瞒该区域将被拆迁的事实,而中介公司可能因疏忽或者本身就与卖方合作,而使买方不能及时了解情况,就有可能花冤枉钱花高价购置& 学区房&。







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买房是一件大事,在买房的过程中如果发生这几种情况,请一定要重视起来!



1、隐瞒房屋弊端



带领买房人实地看房是房屋中介机构的一项重要义务,但在诸如联系不上出卖人,承租人不配合看房等特殊情况下,中介机构常会带领买受人查看其他类似房屋作为替代,买卖双方可能就房屋的装修、使用状况、周边环境等问题产生争议,影响合同顺利履行。



2、未履行提醒、告知义务



二手房买卖合同通常是由中介机构提供的格式文本,只有合同的核心内容,如价款金额、付款时间及方式、违约责任等事项需要房屋买卖双方协商确定。



审判实践中,部分中介机构或经纪人经验不足,对相关事项未尽提示义务,导致双方未进行充分协商,或未将双方口头达成的一致性意见载入合同。



3、未提示特殊二手房的交易风险



二手房的性质复杂多样,比如除普通商品房外,法律对于经济适用房、央产房、军产房、小产权房、农村房屋等特殊性质房屋的交易有特别规定。部分中介公司审查不严,或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引发大量纠纷。



4、审查不到位



中介机构在一定程度上负有审查房屋真实权利人的义务,包括核实登记所有权人与出卖人是否一致,询问所有权人的婚姻状况,要求共有权人作出同意出售承诺等。而有些中介机构未尽到对房屋权属的审查义务,导致买卖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出现障碍或者无法履行。



5、怂恿签订阴阳合同



在二手房签约之前,部分中介公司为了以较低的税金吸引买卖双方,制造出总价款较低的网签合同,用于申报税款,而包含双方真实意思的合同用于实际履行,且未进行备案。这种操作方式给国家税收造成了巨大损失,同时也给一些当事人恶意不履行合同提供借口。特别在房价大幅上涨之后,卖房人可能会以此为借口提出合同无效。



6、虚构社保、规避限购令



在交易的时候,存在少数中介机构为不具备购房资格的人开具虚假社保证明。中介机构的这种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也由于整个交易建立在违法与欺诈的基础上,买卖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可能被法院确认为无效。



这2种情况中介可免责



1、在其自身能力范围内提供真实信息



比如,中介公司可要求出售方提供产证原件以便和复印件核对,也应当到房产交易中心了解房屋的权利情况,但如果出售方伪造了权利人的身份证和产权证进行交易而造成买受方的损失,则买受方不能认为中介方提供了虚假信息。



因为在通常情况下,中介难以对伪造的证件进行判断,这超出了其能力范围,中介对其提供的信息并非是一种保证责任,而是一种谨慎、勤勉的责任,尽到合理的注意则可。



2、中介对他人的信用没有保证义务



中介只是中间人,与委托人签订合同的是中介居间介绍的第三人,第三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实施了违约行为,中介不承担责任。



购房者和中介接触过程中要注意



1、验明正身,看其工商执照、税务登记,以及是否有合法中介资格;



2、索要发票,一定程度上可检验中介公司是否正规,产生争议时还可作为证据;



3、谨防合同陷阱,格式化文本可能暗含霸王条款,对方针对条款作出明确解释时,要做好录音;



4、不要相信口头承诺;



5、保留一切证据,合同、发票、宣传广告、照片、录音等,便于遇到纠纷后向有关部门投诉,甚至起诉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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