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有没有和外服签订派遣合同的TX?我以亲身经历告诉你们我们将永远失去作为引进人才
落户上海的机会!!!!!!!!!!!
我是一名的应届博士毕业生,毕业后来到上海一家美企工作,这家企业将所有的人事业务都外包给了上海对外服务有限公司,我签的人事合同是和外服签的派遣合同,当时作为毕业生落户打分差了一分,就办理了引进人才
居住证,且有效期为三年.
去年过年前,我老公由于表现优秀,所在公司为他争取了一个作为高级引进人才
落户的名额(PS:我老公是2014的应届毕业硕士生,在一家五百强企业工作,也是持居住证人员),但是按照相当的规定,我作为随迁方必须夫妻双方同时提交材料,而且都符合引进人才
规定条件,否则一个都不能办.这本来是件大好事,我们可以不用等待手中居住证满七年直接落户.经过一番折腾,我们提交了材料,满以为万事俱备,但是万万没有想到的事情...
上海人才中心的反馈是我们的条件都符合,且相当优秀,但是作为随迁方的我的合同无效!!!拒绝受理,理由是上海人保局拒绝承受上海对外服务有限公司所有签订的派遣合同,需和用工单位直接签订的合同才有效,我就问他们难道我手中的这份外服合同是违法的么?答复是合法但无效...
这样的解释我无法接受,我仔细查阅了引进人才
直接落户政策的细则,实在找不到说派遣合同无效的内容及暗示.我跟外服联系说为何你们的合同别人认为无效,外服的解释是他们一直和人保局沟通,但未果,别人就是单方面的不接受派遣合同,但是他们以前也有过成功的先例,只能多试试.试不成建议我上访,因为人保局实在拿不出确定的政策理由.
TX们,我在这里以亲身经历告诉大家上海的高级引进人才
政策完全把我们这些在外资企业工作且和外服签订派遣合同的白领排除在外了,据说单单外服就有三十几万员工签订这样的派遣合同,更别说中智以及别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了.
我也咨询过公司,是否可以直接给我签合同,公司的答复是不是不行,但是手续复杂,和员工直接签订劳动合同意味着要重新开社保的帐户,不再通过外服为员工缴纳社保,而改成直接缴纳,这样的话现有的人事部门人手根本不足,需要从长计议.
老公如果这次失败,就要把名额让给别人了,那么大的公司不能因为你申请不下来一直为你保留名额.本来我们没对户口有啥特别的想法,但是因为这样的理由被拒绝实在让人没法接受,这简直是歧视!我们夫妻无论从任何一方面都符合高级引进人才
的条件,完全按照相关的政策缴纳社保及个税,一年给上海缴纳的个税就有四万多块,我简直出离愤怒了.
建议在上海谋职的TX们注意,千万不要去签派遣合同的企业工作,一旦你在合同上签了字,你就后悔了!!
引进人才
落户上海的机会将会失去!(图1)" alt="派遣合同要注意,引进人才
落户上海的机会将会失去!(图1)" src="/uploads/allimg/170520/259-1F5432G24.jpg" style="max-width:100%!important;height:auto!important;width: 450px; height: 450p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