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人才公寓申请条件
1、未同时申请、享受本市廉租住房、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政策、市筹及其他区筹公共租赁住房等住房保障政策。; 2、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在沪缴纳社会保险金,与本区单位签订二年以上(含二年)劳动合同,并单位同意由单位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3、区重点企业引进的紧缺人才。主要包括引领区域产业发展的百强企业、区重点扶持的高科技成长性企业、技术先进性服务业企业和区优先引进的重点企业中的紧缺人才; 4、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社会公共事业领域引进的高素质人才; 5、对上海发展做出贡献的辖区高等院校及科研机构人员; 6、经市人才租房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认定的其他优秀人才。
上海人才公寓申请资料
1、单位人事专员身份证、单位介绍信原件; 2、单身申请人(家庭主申请人)学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书等; 3、单身申请人(家庭主申请人)一寸免冠照片两张; 4、填写完整的《上海人才公寓(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申请表(版)》(一式两份)(窗口可领取); 5、单身申请人、家庭主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配偶、子女)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出生证明、户口簿(本市必须提供); 6、婚姻况证明材料; (1)未婚证明(本人写未婚承诺书); (2)结婚证; (3)离婚证(一并提交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判决书); (4)子女成年未婚需提供单身承诺; 7、《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及相关办理证明; 8、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合同期必须在二年以上); 9、单身申请人(家庭主申请人)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原件; 10、单位统一信用代码证; 11、人才类别的证明材料等。
上海人才公寓申请流程
1、单位提出申请:应填写提供人才公寓租赁申请表、单位简介、营业执照、税收登记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产业园区内用人单位(不含各园区管委会)的申请人员由区政府园区管委会进行复审,其他用人单位(含各园区管委会)由区人力社保局进行复审; 3、受理入住,受理办公室接受申请后,按要求对单位和申请人入住条件进行审核,三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4、对符合要求和条件的申请人确定租住房屋、开具看房通知书,申请人确定租住房屋后开具入住通知书,并对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人员给予解释; 5、申请单位和个人接到入住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应办理相关入住手续,逾期为自动放弃;对由于申请人原因造成通知未果情况,按序号给以七个工作日预留期限,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特殊情况上报管委会。
补贴标准
1、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的人员,区财政按用人单位补贴的1:1配套,最高不超过1500元/月; 2、具有博士学位、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人员或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高级技师)的人员,区财政按用人单位补贴的1:1配套,最高不超过1000元/月; 3、具有硕士学位、研究生学历的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人员,区财政按用人单位补贴的1:1配套,最高不超过750元/月; 4、具有硕士学位、研究生学历的人员,或具有学士学位、本科学历的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且承担区级以上科技项目开发任务的核心成员,区财政按用人单位补贴的1:1配套,最高不超过500元/月。
最新上海人才公寓项目
上海尚锦嘉愿楼项目该项目由16栋多层组成,共计房源342套(一居室46套,二居室200套,类酒店式公寓96套),所有楼层均配备电梯,并配备齐全的生活家居用品及设施。目前,该项目已入住75户(一居室40户、二居室35户)。 按略低于市场价格租金单价约92元/平方米/月(入住人员可享受专项租金补贴),酒店式公寓建筑面积为44-59平方米,租金区间在5130-5240元/月;一居室建筑面积为54-63平方米,租金区间在5230元-6210元/月;二居室建筑面积为83-91平方米,租金区间在7760元-8250元/月。
1、上海人才公寓到底有几个?想要入住去哪里办理呢? 【答】八九个吧,浦东唐城人才公寓、浦东青年公寓、张江科技公寓、张江集电港人才公寓、闵行人才公寓、嘉兴人才公寓、张江紫薇公寓、杨镇公寓。人才公寓几乎都是要单位去申请的。个人几乎不可能。
2、上海张江天之骄子人才公寓只有工作在张江的可以申请吗? 【答】,可以申请,工作单位注册地在张江即可。
3、上海陆家嘴人才公寓可以出租给应届生嘛? 【答】申请人才公寓是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才能申请成功的,必须是市重点企业引进的紧缺人才或者高素质人才、高等院校及科研机构人员。
继10月份武汉市实施积分入户政策之后,度积分入户又将于10月1日启动。
今日,记者从武汉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局获悉,与去年一样,申请时间从10月1日8时30分至10月31日17时30分。10月1日可在网上申请,10月8日起可到窗口申请。
据介绍,按照市积分入户工作专班部署,积分入户组织实施保持“四个不变”,即“时间节点不变、积分项目不变、审核标准不变、服务要求不变”,全市17个积分入户受理点准备工作已落实到位。10月1日至10月31日为申请受理期,11月1日至11月20日为职能部门审核期,11月底根据入户指标和申请人排名情况确定入户人员名单并公示,12月份开始办理落户手续。
10月1日至10月31日,申请人可在武汉市积分入户信息管理平台查询相关信息,对照积分指标认定标准和申请材料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积分申请材料。其中,网上申请的群众,可通过“武汉公安”微信公众号登陆“武汉市积分入户信息平台”实名注册,系统比对确认申请资格后,按照系统提示填报信息,上传申请资料;到各辖区政务服务中心(或公安分局)户籍窗口申请的,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并填写《武汉市积分入户申请表》。窗口工作人员确认申请资格后,将申请材料推送各相关部门审核。 受理结束后,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分别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提出积分意见。 申请群众的总积分情况将于11月下旬在武汉市积分入户信息平台予以公示。
武汉市公安局特别提示广大申请人注意:一是符合在本市拥有合法稳定住所(含合法租赁住房)、参加本市社会保险、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等4个资格条件的非武汉市户籍群众,有参加积分入户意愿的请登录“平安武汉”网站积分入户平台,对照 “办事指南”提示内容准备申请材料。二是到窗口申请的群众,应到所持居住证的登记地址所在区政务中心窗口办理。同时,要及早做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技校、中专等学历证明、税收完税证明、志愿服务记录证明等办理事宜。三是请申请群众严守诚信。《武汉市积分入户管理办法》规定,对提供虚假或者伪造证明材料的,5年内不予受理其申请;已经入户的,予以注销。,有3名申请人因提供虚假材料被直接取消申请资格。
武汉市政府出台积分入户管理办法,划定当年全市积分入户的总量指标为2000人(申请在中心城区落户的,总积分须大于或等于70分;申请在新城区、开发区落户的,总积分须大于或等于60分)。申请人不足2000人,按实际数量入户。度,网上网下成功受理积分入户申请5880人,通过初审参加积分的2457人。10月16日施行的大学生入户新政后,其中101人直接取得户籍,最终参加积分排位人数为2356人。经过审核,度共有1768名申请人按照积分落户程序取得入户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