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2008年上海市委& 加强人才培育与引进&重大调研课题的上海公共行政与人力资源研究所公共行政研究室主任张子良认为,上海市的户籍新政凸显出五个核心关键词:条件管理、技能、贡献、品行、轮候。
2月23日,上海户籍新政出台,广受关注。
& 新政&规定,& 居住证转户籍&应当同时符合5个条件:持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参加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持证期间依法在上海缴纳所得税,在上海被聘任为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技师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及工种对应,无违法犯罪及其他不良记录者。政策试行期为3年。
上海现有常住人口约1900万,其中约600多万人没有上海户籍。改革开放30年来,上海先后在1994年、2002年、2004年三次调整户口迁移政策,这次& 居住证转户籍&改革被称为上海第四次户籍制度改革。
& 盼了好多年盼来新政策,没料到与期待差这么多。&田晓清今年34岁,已经在上海打拼10年,说起户籍新政,他有些失望。
实际上,像田晓清这样失望的& 沪漂&一族还有很多——目前持上海市居住证的有400万人。据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咨询窗口的工作人员介绍,户籍新政刚刚公布时,一天有几百人次前来咨询,电话不断。& 由于细则和工作流程还没有出台,没有具体信息,因此也谈不上提供咨询。&这位工作人员说。
对户籍新政的& 朦胧解读&在田晓清这样的& 沪漂&间流传。
田晓清2004年底申请获得了上海市居住证,被卡在了7年这个门槛上。& 现在看来,条件虽然不是很苛刻,但是真正能够拿到户口的人,恐怕只是少数。&居住证持有要满7年,这一条件几乎难住他们公司的所有& 沪漂&一族。上海自2002年开始实行居住证制度,在他们这家外资公司,同事获得居住证多在2004年到2005年。
新政不是被迫& 作秀&
符合条件的人员以后会逐年增加
据有关部门介绍,首批符合& 累计7年&条件的人有3000名,同时符合其他条件人数将更少。这使户籍新政一出台就遭到质疑,有人认为,此举是为了填补社保基金的缺口,或是迫于各种压力不得已的& 作秀&。
& 不能说是‘作秀’,说为了填补社保基金的缺口更是误解。&王大犇说。作为华东师范大培学通口研究所副教授,王大犇曾在去年参与上海市委研究室关于& 上海户籍制度改革方案&课题研究。
王大犇解释,社会保险是权利和义务相结合的,这部分人参加了城镇社会保险,解决户口后,老了才能更好地在上海享受社保带来的福利。& 更何况户籍新政每年也只能解决上万人,而目前上海养老保险的缺口上百亿,只能主要通过财政转移支付解决。&王大犇说。
上海2002年有关居住证制度的文件承诺,持有居住证到一定时间、符合条件的可以转本市户籍。到2008年,第一批办理居住证的已有6年,积累的期望开始转化为各种压力。比如,不少上海企业因不能解决进沪指标,影响了人才引进。王大犇说,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2008年上海市着手研究居住证转户籍的政策。实际上,有关部门曾多次进行类似调研。
根据上海市人才居住证办理的情况,2002年办理居住证的确实不多,所以今年能够符合& 累计7年&条件的人也不多,但以后会逐年增加。文件试行3年,未来户籍制度只能越来越松。建议逐步建立户籍转换相应的评估体系
& 改革的逐步推进有利于社会稳定。&王大犇说,我国有些地方的户籍制度改革步子较大,后来由于大量农村人口的进入,公共设施和公共财政难以承受,又重新设置门槛。政策多变,给社会管理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希望入沪的人很多,除了在上海就业和创业的这部分人,还有为数不少的外来媳妇、历史上响应政府号召支内支边人员及他们的子女。如果户籍完全放开,上海需要解决低保、医保和经济适用房、廉租屋等相关问题,政府不得不考虑地方财政的承受能力。
& 这次只是在户籍制度改革方面开了一个小口,而不是户籍制度改革的全部。&王大犇说,居住证转户籍的标准还是比较严,未来标准可以适当降低,& 毕竟上海户籍人口已经进入到一个负增长的阶段,适当放宽,不会对上海人口总量带来巨大的压力。&
对通过户籍新政& 引才&的期望,复旦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副院长梁鸿认为,这也许只是政府& 一厢情愿&,因为政策一旦公开,想成为上海人的群体并不是由政府定的。
王大犇建议,应逐步建立相应的评估体系,为优秀外来务工人员建立户籍转换的通道。居住证暂时不与户口直接挂钩,只作为其在沪居住的证明,为其就业、租赁房屋等提供方便。同时,应建立优秀外来务工人员落户的通道,凡提升为高级技工者,可建立专门的& 人才居住证&转户籍通道。
必须降低户口& 含金量&
配套措施不落实改革难有实际进展
& 户籍制度改革最关键的问题,是要回归到户籍管理的本意。&梁鸿说,& 理想的户籍管理方式,应该是户籍改革与福利保障彻底分离,户籍没有‘含金量’,转不转也就无所谓了。&
梁鸿说,户籍管理本来有两个作用,一个是人口登记,二是人口管制,避免城市因人口承载压力过大影响发展。然而,我国城乡二元结构使得户籍& 含金量&非常高,户籍转化为城市福利制度安排的基础和城市社会保障的前提条件。& 所以,户籍制度改革涉及就业、医疗、教育、福利等方面的利益调整和再分配,如果在相关配套措施没有落实之前匆忙改革,‘户改’就极有可能成为一纸有名无实的空文。&
王大犇说,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均是由地方财政兜底解决,都是以户籍为对象。由于我国财政、医疗、教育等资源各地差别较大,放宽户口进入,对于社会保障水平较高的地区,必然会有财政压力。因此,改革方向是逐步减少附加在& 户籍&上的各种福利,至少不应增加新的以户籍为前提的各种政策。
& 如果只是简单地改变户口性质本身,而不打破它所维持的就业、住房、教育、社会保障等‘福利待遇链’,户籍改革就只能是形式意义大于实际意义。&王大犇说,切实解决因户籍而产生的各种不公平问题,就要把隐藏在户口之后的劳动、人事、教育、医疗与社会保障等诸多社会福利与户口脱钩,其核心是打破城乡分割的社会政策和社会保障与服务体系。
& 今天迫于客观现实不能开大口子,开小口子也可以。&梁鸿说,& 有了通道,制度的改革就不可逆转,就有望向理想的户籍管理方式转变,这也是上海户籍新政引起多方普遍关注的更深层次原因。&上海户口新政策:
关于上海市引进人才
落户上海的一些看法,就目前形势而言,通过引进人才
直接落户上海的高端人才,每个月报进上海各个公安派出所的人,是少之又少,上海市人保局于2014年11月1528日发布的《上海市引进人才
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公示名单中,可以审核同意办理本市常住户口,予公示人员,也就401个主体人员,下一次还不知道要等多久。通过公示名单人员中, 几乎都是大型集团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小型公司几乎全军覆没啊,所有引进人才
落户上海的外地高端人才,如高级工程师、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在小型企业想直接落户的概率越来越低,那要怎么样可以获得上海户籍?
还可以通过下面的第二类,也就是上海市发布的120分积分的上海居住证转上海常驻户口相关政策,也就是我们以前常说的人才引进居住证,该政策于2013年7月已经更改至今,也有不少外地持有上海引进人才
居住证的朋友,通过该居住证落户政策成功和子女一起落户上海各个公安派出所,但是,每个月的审批人数和办理上海居住证满7年的总数来比,还是不多的,有不少上海紧缺人才,因为各种原因,而被拒之门外,如:外地职称、违法生育、简历虚假、社保基数、税单为0、离婚再婚、单位诚信、个人诚信等问题造成无法通过初审,甚至不少人通过了区县人才中心的窗口,在上海市人保局的人才开发处被拒,各种情况都有发生。
上海户口新政策:
户籍新政:持有居住证满7年可转常住户口上海市政府日前印发《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的通知,凡是符合条件的外地来沪创业、就业人员均可通过申请以获得上海户籍。该办法试行期为3年。
按照规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者可以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
(一)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
(二)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
(三)持证期间依法在上海市缴纳所得税;
(四)在上海市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及工种对应;
(五)无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持证人员可以优先申办:
(一)在上海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相应奖励,或在上海市被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符的,可不受第五条第(一)、(二)项规定的持证及参保年限的限制;
(二)在上海市远郊地区的教育、卫生等岗位工作满5年的,持证及参保年限可缩短至5年;
(三)最近连续3年在上海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高于上海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的,或者最近连续3年计税薪酬收入高于上年同行业中级技术、技能或管理岗位年均薪酬收入水平的,技术管理和关键岗位人员可不受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四)按个人在上海市直接投资(或投资份额)计算,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累计缴纳总额及每年最低缴纳额达到上海市规定标准的,或者连续3年聘用上海市员工人数达到规定标准的,相关投资和创业人才可不受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持证人员符合该办法规定条件,需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的,可以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领取并填写《居住证持有人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申请表》,由用人单位负责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报。
同时提交下列材料:
(一)有效身份证明和《居住证持有人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申请表》;
(二)参加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的证明;
(三)上海市区、县以上税务机关出具的个人所得税或企业纳税完税证明;
(四)专业技术职务、职业资格证明及相关聘用(劳动)合同证明;
(五)现居住地计划生育证明及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六)本人的或者同意接受落户的单位、亲属的房屋所有权证或者租用公房凭证;
(七)相关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此外,申请优先办理的持证人员,还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按照规定条件对申办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将出具《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办理本市常住户口通知书》;持证人员凭《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办理本市常住户口通知书》和上海市公安部门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及相关证明办理迁移落户手续。持证人员的配偶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同时申请办理上海市常住户口,不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现有投靠落户政策办理。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
据悉,上海市对持证人员申办常住户口实行年度总量调控,符合条件的持证人员按规定排队轮候办理。超出当年调控人数总额的,依次转入下一年度办理。
办法还要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在执行本办法过程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索贿受贿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持证人员和单位应当书面承诺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严禁弄虚作假。一旦发现虚假或者伪造,取消其再申请的资格,并记入社会征信体系。对骗取常住户口的,及时注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