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生落户上海条件
1.在国外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2.在国内& 211&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中央直属及中科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硕士毕业生参照& 211&高校毕业生执行),并在国(境)外高校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在国内非& 211&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并在国(境)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在国(境)外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和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不含大专起点本科和HND等形式)。
3.在国(境)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累计在国(境)外学习时间须满1年以上;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应同时获得国内和国(境)外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不含大专起点本科和HND等形式)。
4.在国内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赴国(境)外进修、做访问学者满1年以上。
同时,符合上述四项条件的人员最近连续6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应低于上一年度本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个税缴纳情况应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
5.其他不符合第(2)、(3)项条件,在国(境)外高校获得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人员累计在国(境)外学习时间须满1年以上;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应同时获得国内和国(境)外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不含大专起点本科和HND等形式),同时最近连续12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达到上一年度本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1.5倍,个税缴纳情况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的人员。
留学生落户上海政策学历要求
学历情况 其它条款
本科 国外世界前500名高校学士毕业且累计学习需满1年及以上
中外合作办学需同时获得国内和国外学历&& 6个月社保及税单不低于上年度平均工资
本科+硕士 国内& 211&高校本科毕业+国外硕士
国内非& 211&高校本科+国外世界前500名高校硕士
国外本科+硕士&& 6个月社保及税单不低于上年度平均工资
博士 国外博士直接落户 6个月社保及税单不低于上年度平均工资
国内硕士及以上 海外进修及访问学者1年以上 6个月社保及税单不低于上年度平均工资
其它 本科生:国外非500强本科生国外学习满1年 12个月社保及税单高于上年度平均工资1.5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