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积分落户积分计算方法中,关于学历提升这块的积分,是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学历提升其间没有社保的,一种是学历提升其间有社保的,具体的学历提升分值,我们一起来看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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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积分落户积分计算方法:学历提升分
指标解释:
申请人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及教育部认可的学历(学位)的,可获得相应的积分。具体积分标准为 :大学专科(含高职)10.5分,大学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15分,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学位人才引进 undefined"/>26分,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博士学位37分,以上学历(学位)积分不累计。只取得学历或学位的,可按照《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有关标准获得积分。取得学历(学位)期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年限及连续居住年限的积分与学历(学位) 积分不累计。
具体赋分规则见下表:
①取得学历期间无社保:专科+10.5分,本科+15分,硕士+26分,博士+37分;
②取得学历期间有社保:专科+0分,本科+1分,硕士研究生+15.5分,博士研究生+26.5分。
注意:
同一层次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或发证机构不同,只要学历学位的备案信息或认证信息准确,且与纸质证书一致,即可填报。
同时以学历学位积分的,毕业时间以学历的教育部备案或认证“毕业日期&为准计分;只以学历积分的,毕业时间以学历的教育部备案或认证“毕业日期&为准计分;只以学位积分的,毕业时间以学位的教育部备案或认证“获学位日期&为准计分。
特别提示:
填报前应提前准备学历学位信息
国内教育:事先确认您的学历学位备案信息或认证信息准确,且与纸质证书一致。
留学教育:事先进行国(境)外留学学历学位认证,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
指标审核过程中,该指标无法修改或删除。如需修改或删除,需待审核结果返回后操作,且仅可在本年度申报阶段内进行。
请申请人综合考虑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指标得分,以及按照赋分规则扣除社保实际缴纳及相应居住年限情况,从实际出发,选择所能取得的较高分值结果进行填报。在该指标申报页面,设有教育背景积分模拟计算器可自测分值,综合比较后再行填报。
(1)查看并确认国内学历学位备案信息或认证信息
1、未备案或未认证请联系原学校学籍管理部门 / 原学位授予单位补录或申请学历学位认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www.chsi.com.cn);
2、备案信息或认证信息与纸质证书不一致 : 请联系原学校学籍管理部门 / 原学位授予单位修改或补录联系教育部门勘误。
3、准确填写学历学位信息
(2)查验国内学历备案信息中的证件号码
可访问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登录“学信档案&,在“高等教育信息—学籍—查看该学籍的在线验证报告&中查看证件号码。
(3)查看国(境)外留学取得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申请人应登录“中国留学网&(www.cscse.edu.cn)进行国(境)外留学学历学位认证,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
进入“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线查询&,可查看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