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在京工作或创业缴纳个人所得税,符合条件的申请北京积分落户时是可以加分的,下面让我们来看看北京积分落户纳税加分详解。
纳税加分如何规定?来看看北京积分落户纳税加分详解。
自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启动前连续3个自然年度内,申请人须每年按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和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或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和经营所得在京缴纳个人所得税,且纳税额大于“0&。
个人所得税纳税额每1年在10万元及以上的,加2分,最高加6分,以税款入库日期为准。
注意!北京积分落户纳税加分以税款入库日期为准,如果税款入库时间为下一年度,则意味着本年度北京积分落户不能享受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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