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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北京积分落户住所加分情况说明

北京落户
  • 2023-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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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申请人拥有取得本市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的自有住所;或签订正式房屋租赁合同,合法租赁符合登记备案、依法纳税等有关规定的住所;或

  申请人拥有取得本市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的自有住所;或签订正式房屋租赁合同,合法租赁符合登记备案、依法纳税等有关规定的住所;或居住在用人单位提供的具有合法产权的宿舍。申请人需连续居住满1年及以上。在自有产权住所每连续居住满1年积1分,在合法租赁住所和单位宿舍每连续居住满1年积0.5分。当连续居住年限多于缴纳社会保险年限,以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年限作为连续居住年限。

  该指标涉及住所的规划用途均应为住宅类,且自有住所、租赁住所、单位宿舍已取得本市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单位宿舍的产权应属单位所有。

  截止到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启动的上一年度12月31日,申请人在每类住所合法稳定居住的月数之和除以12,即为该类住所合法稳定居住年限。

  自《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发布之日(不含)前在单位宿舍、租赁住所的连续居住年限,以申请人同期在京合法稳定就业年限计算。《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积分落户上海 undefined则》发布之日(含)以后的在京租赁住所信息,以申请人在市住建委官网“房屋管理"频道的备案信息为准。

  需要注意的是:

  ①《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发布之日(不含)以前在租赁住所或单位宿舍连续居住年限,以申请人同期在京合法稳定就业年限计个算,无需填报。

  在实际积分计算过程中,对于《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发布之日(不含)以前在京居住情况,取得自有住所的,优先按自有住所比对积分;未取得自有住所或自有住所比对未通过的,系统将比照单位宿舍或租赁住所,以申请人同期在京合法稳定就业年限计算积分。

  以下图为例,申请人在京自有住所居住94个月,合法稳定就业95个月,合法稳定住所指标按照94个月的自有住所、1个月的租赁住所计算积分。

  ②《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发布之日(含)以后,以本人或配偶单位宿舍积分的,须在系统中填写单位宿舍产权信息,房屋所有权人须为单位。

  ③同一时间段只能选取自有住所、租赁住所或单位宿舍之一积分,.不累计。当连续居住年限多于合法稳定就业年限,以申请人合法稳定就业年限作为连续居住年限计算,优先计算自有住所积分。

  以下图为例,当合法稳定住所居住月数(100个月)多于合法稳定就业月数(95个月)时,合法稳定住所指标按照95个月的自有住所计算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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