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为调查需求、分配指标、申报公示、审核落户四个阶段。
(一)调查需求
上年11月底前,市人力社保局汇总分析主管单位报送的毕业生需求。
(二)分配指标
需要申报指标的单位或者想查哪个公司有没有指标的毕业生,可以与京户网沟通。当年2月底前,市人力社保局向主管单位分配指标数量。
(三)申报公示
1、当年3月至9月,用人单位通过“引进非京源毕业生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向主管单位提交毕业生信息,报送有关材料。
2、进入北京市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后,在首页上的新事项栏目中会有“****年度非北京生源毕业生进京审批&的事项,进入该事项后点击左侧“毕业生信息录入&即可开始录入毕业生的信息。
3、主管单位对报送信息和材料审核无误后,经毕业生本人同意,通过官网公示拟引进毕业生的姓名、年龄、毕业院校、学历等信息,并公布主管单位的监督电话和联系地址,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内反应的问题,主管单位应及时核查处理。
4、经公示无异议或不影响引进的,主管单位通过管理系统向市人力社保局提交毕业生信息。市人力社保局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审批通过的,主管单位持《XX年非北京生源毕业生进京审批表》(3份)换取《接收函》;审批不通过的,停止办理引进。
(四)审核落户
1、毕业生报到后,用人单位通过管理系统报送毕业生的毕业证书编号、学位证书编号等信息,主管单位审核后,提交市人力社保局。
2、次年1月至12月,主管单位通过管理系统向市人力社保局提交落户申请。市人力社保局对毕业生学历、学位、就业报到、培养方式和缴纳社保等信息进行比对,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通过的,出具《非北京生源毕业生报户口介绍信》;审核不通过的,撤销《接收函》,停止办理落户。
3、主管单位持相关材料到公安部门为毕业生办理北京户口手续。
毕业生落户完成后,用人单位将《XX年非北京生源毕业生进京审批表》存入毕业生个人档案。
主管单位按照年度整理引进毕业生工作资料,及时归档。归档材料包括:
(一)引进毕业生工作各类规范性文件、请示、批复、报告;
(二)引进毕业生工作重要事项的集体决策记录、纪要、决定(决议);
(三)《XX年非北京生源毕业生进京审批表》、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专项引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拟引进毕业生公示证明材料;
(五)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