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户籍派出所设立公共户工作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已于2023年6月1日起执行。 《规定》指出,北京全市每个户籍派出所原则上只设立一个非农业“公共户”,接收暂不具备市内迁移条件的本辖区非农业户口人员落户。 这个规定,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北京长期存在的户口老赖的问题。 什么是户口老赖?就是那些,房子卖了,却不把户口从原房子里迁出的人。有的人是故意不迁出,为了等拆迁或者毫无理由地不迁出,这给买家带来很大的困扰,甚至有的人买房就是为了学区,而上家甚至上上家一直不迁出户口,直接影响买家上学。 户口一直不迁出也会影响房子再上市的价值 所以北京市的这个规定,将把户口老赖一网打尽。 以前北京没有公共户的概念,即便是打官司法院也没办法判上家或上上家把户口迁出去,因为这是行政行为,而派出所其实是无权直接把户口迁出,因为法无授权即不可为。 现在公共户可以设定了,户口老赖的问题就迎刃而解。 规定指出,因房屋产权交易户口须迁出,或因离婚后户口须迁出,但本人、配偶或其他直系亲属无合法产权住房,户口无法迁出的;因房屋交易所有权变更或者公有住房承租权变更,现房屋权利人申请将原户内人员迁出的,原户内人员无正当理由拒不迁出的,都可以通过申请“公共户”落户解决户口“无处安放”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