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申请北京市居住证申请材料证明需要具备哪些?北京市积分落户网消息,申请北京市居住证申请条件的非京籍工作人员,需要提供以下全部材料,一起来看看吧~
申领《居住证》时,需要提供以下证件、证明
一、身份证明。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二、居住时间证明。本人有效期已满5个月且不到7个月的《北京市居住登记卡》或已满6个月且在有效期内的《暂住证》,或者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连续缴纳6个月的起止时间是指,申领当月的上上月前推连续缴纳6个月)纳税凭证或社保凭证,或者有效的工作居住证。
三、证件照片。本人近期1寸白底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张。
四、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证明之一。
(1)若以《北京市居住登记卡》或《暂住证》作为居住时间证明︰
合法稳定就业证明包括:(提供下列任一形式材料)加盖在京用人单位公章且有至少6个月以上尚未履行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或劳动关系证明。
②由本市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距经营期限届满不少于6个月的营业执照。
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包括:(提供下列任一形式材料)
①自有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
②租住房屋的∶租住居民户房屋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的原件或复印件,以及尚有6个月以上租赁期限且记载有房屋详细地址、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租赁期限的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租住农村宅基地房屋的,提供房屋所有人居民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的复印件,以及尚有6个月以上租赁期限且记载有房屋详细地址、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租赁期限的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
③居住在学校、医院、研究所等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提供加盖单位人事、保卫部门公章的居住证明。
连续就读证明包括:(提供下列任一形式材料)在本市小学、中学取得学籍并就读的:提供由所在学校出具的就读证明或本人学生证。在本市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和具有研究生培养资格的科研机构取得学籍并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提供由所在学校或科研机构出具的就读证明或本人学生证。
办理人选择合法稳定就业或连续就读,若现住地址与《北京市居住登记卡》或《暂住证》不一致,还须提供与所填现住地址一致的在京住所证明。
(2)若以纳税凭证或社保凭证或有效的工作居住证作为居住时间证明的,可按合法稳定就业申领居住证,纳税凭证或社保凭证或有效的工作居住证亦可作为合法稳定就业证明,办理人还需提供在京住所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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