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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传承与保护讲解

常见问题
  • 2023-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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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鄂伦春族是没有文字的民族,只能通过语言传授经验知识,通过简单的汉字书写记录是不够的,可以使用电子书籍或现代存储设备,储存保护鄂伦春桦树皮文化,保障后期更深入、快捷研究鄂伦春桦树皮船文化。

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三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立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博大精深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我们在世界文化激荡中站稳脚跟的根基。自20世纪70年代末期,文化部门就开始了对民族文化遗产的抢救和保护工作。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认真落实中央支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的政策措施,保护和发展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以鄂伦春族为代表的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是典型的森林民族,几乎所有的鄂伦春人都从事狩猎和渔猎的生产生活,形成了具有特色鲜明的少数民族文化。①桦树皮船在狩猎和渔猎的生产生活方式中,被用于水上交通工具或驮运猎物的功能,是鄂伦春族狩猎、渔猎文化的代表性器具。鄂伦春桦树皮船是鄂伦春狩猎和渔猎文化的一种符号,形成了鄂伦春族独有的桦树皮船文化。
鄂伦春桦树皮船文化的现状
鄂伦春桦树皮船的文化内涵。中国传统文化源远流长,影响深远。随着各民族间文化交流、渗透的不断加强,传承与保护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为增强民族自信心和凝聚力提供了强大的精神支柱。鄂伦春族作为黑龙江省四小民族之一,是北方狩猎民族中具有代表性的少数民族,其极具民族性的生产生活方式反映着这个民族的文化内涵。因早期的鄂伦春人生活在自然资源丰富、多江河的原始大森林里,依靠大自然赋予的资源来维持生计,渔猎是鄂伦春人重要的生产生活方式,桦树皮船是鄂伦春人传统渔猎生活方式中主要的交通工具。桦树皮船文化所承载的文化内涵与记录鄂伦春族的传统文化息息相关。
鄂伦春桦树皮船文化体现了少数民族人们对客观世界的理解,和对内心理性所要的追求,蕴含着特定民族的智慧和独有的创造力。鄂伦春族所生活地区的独特地理位置、自然环境、人文景观、植被特产等条件形成了以鄂伦春族为代表的渔猎、狩猎、采集等生产方式,孕育了渔猎文化类型。作者在呼玛河流域所做的田野调查中发现,早期鄂伦春人捕鱼时桦树皮船被广泛使用,每个家庭都有会制作桦树皮船的人,从开始制作桦树皮船传承至今,其制作工艺和结构造型都没有发生变化。其反映了桦树皮船在早期渔猎生产生活方式的重要性和传统制船工艺保存完整性,形成了独有的少数民族工艺文化,体现了鄂伦春族传统工艺独特性的文化内涵。
鄂伦春桦树皮船文化面临的危机。在保护和传承鄂伦春桦树皮船文化的同时,还要重视文化的发展方向,深入分析鄂伦春桦树皮船文化现状以及鄂伦春桦树皮船文化对研究少数民族文化的启示。研究鄂伦春桦树皮船文化应从整体上认识、关注和传承文化,要在发展中找寻文化的生存方式,确定文化的发展方向。现今的鄂伦春人已把以渔猎为主的生产生活方式转变为现代化的生产生活方式,人们的日常生活更加贴近现代化,鄂伦春桦树皮船文化受到现代化的冲击,主要表现为鄂伦春桦树皮船传统工艺传承人较少、对鄂伦春桦树皮船文化的重视不够、出现鄂伦春桦树皮船文化的商业化。
第一,交通不利阻碍了文化的交流融合。鄂伦春桦树皮船文化受地理环境的影响也具有一定的局限性。早期的鄂伦春人流动性的生产生活方式使得传统文化具有及时性和短暂性,要求生产生活用具的制作工艺简单实用,惯于使用相似的制作工艺,以简捷化为主,缺乏对制作工艺的深入研究。鄂伦春人居住在深山中,交通不便利,没有机会进行更好的文化交流与融合。世代传承下来的都是单一的经验与技术,形成了地域特征对于传统文化的反作用,体现了桦树皮船文化封闭性的文化内涵。鄂伦春桦树皮船是特定民族、特定地域的重要生产生活工具,凝结了鄂伦春人的集体智慧,反映着鄂伦春民族的渔猎文化内涵,承载着鄂伦春民族的文明。因此,这种作为中华民族灿烂文化和多元文化的其中一员,应该得到传承与保护,使其打破文化封闭性的本质。
第二,后继乏人。传承人是在长期历史社会形成中对工艺和文化创造的主体,是工艺与文化传承的核心,是传承鄂伦春桦树皮船文化的主要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桦皮船是由“乌力楞”的成员集体传承的(乌力楞是鄂伦春人的基本社会组织是一个父系家长制家庭公社)。鄂伦春族定居后,自此血缘家族“乌力楞”也结束了历史使命,由血缘大家庭“乌力楞”转变为一个个小的血缘家族,使桦皮船在其定居区域实现区域传承。②现今,由于社会的发展,渔猎不再是鄂伦春族主要的生产生活方式,多半与现代社会融合,使用现代化的工具用于生产生活。鄂伦春桦树皮船工艺传承人的数量逐年减少,多半为年长者,要使鄂伦春桦树皮船的传统工艺更好的传承,需要保留住老一辈工艺的经验,吸引年轻人学习传统工艺。
第三,资金短缺,开发利用不够。由于鄂伦春的很多传承人生活在偏远山村,那里的基础设施落后、交通不利,再加上相对贫困,因而对当地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保护的资金投入较少,从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传承与保护工作的有效开展。近年来,鄂伦春民族为了宣传自身民族的文化也开始着力打造民族文化旅游精品等一系列抢救措施,但依然处于起步阶段,鄂伦春桦树皮船文化既没能得到全面的开发和利用,也没有挖掘出其具备的少数民族文化特色和内涵。
传承与保护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现实意义
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是世代相传的,经历着长期延续和演化的过程。随着时间与空间的不断变化与发展,需要明确传承与保护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是一项重要任务。
个性与共性的统一。传承的根本目的就是对文化的一种延续,传承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根基在于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繁衍与保护。鄂伦春桦树皮船的制作工艺是其地域的代表性产物,是个性与共性的统一。③鄂伦春桦树皮船为现今研究少数民族的渔猎文化具有一定的价值。传统手工艺的个性是只为那一种原材料、一样生活所需、一类人所创造的,具有当地的人文气息,共性是在使用的过程中被其他的创造品影响,具有某些同类的性质,这样个性与共性的相互统一,相互促进使得传统工艺有自己独特性的同时又会被认可。近些年来,特别是国务院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颁布之后—在总数501项中,传统工艺占了84项。鄂伦春族的桦树皮船技艺就被列入我国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当中,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所保护的对象,因此要更好地传承传统工艺。
劳动人民的民族精神。鄂伦春族是勇敢、勤劳、智慧的民族,他们的衣、食、住、行都离不开森林,为了生存,利用自然,征服自然,展示了看似野蛮的民族却又智慧的一面。早期的鄂伦春人是野蛮暴力的,为了更好的满足食物需求,他们以捕杀猎物为生,与猎物进行搏斗。鄂伦春桦树皮船展现了鄂伦春人智慧的一面,利用自然资源让捕鱼变得更加轻松方便。桦树皮船的应运而生体现了鄂伦春族不畏自然、积极进取的民族精神。这样的民族精神值得被传承,民族精神文明的传承有两方面的意义,一是对于本民族来说,让鄂伦春族新一辈知道并了解这一精神文明的存在,感恩老一辈留存下来的宝贵的民族精神,为鄂伦春族有这样的民族精神而感到骄傲与自豪;二是对于其他民族而言,传承下来的民族精神为本民族的发展有学习借鉴的机会,为更好的促进各民族文化的相互交流与融合具有积极作用。
传承鄂伦春的渔猎文化。河流是人类的摇篮,原始人很早就徘徊于陆水之间寻找维持生命的食物,后来他们在岸边形成独有的生产生活方式,并建立部落。早期鄂伦春人世代依靠独特的地理位置、自然环境、植被等条件找寻属于鄂伦春族特有的生产生活方式,以捕鱼为生的鄂伦春人在长期的生产实践中形成了渔猎生产生活方式,并构建了独有的渔猎文化圈。鄂伦春桦树皮船是渔猎文化的产物,这一产物又可以反映鄂伦春当时的渔猎文化。④传承鄂伦春的渔猎文化对社会组织的发展,结构的完善具有积极主动的作用。
保护传承鄂伦春桦树皮船文化的举措
鄂伦春桦树皮船是鄂伦春人们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创造的智慧成果,是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重要的研究价值。随着社会现代化进程的不断更新,鄂伦春桦树皮船文化面临着一些考验,为了让鄂伦春桦树皮船文化更好地走向世界发挥自身价值,让鄂伦春桦树皮船文化保持长久的生命力,我们应该注重鄂伦春桦树皮船文化的保护与传承。⑤现代化是时代发展的一个趋势,鄂伦春族被时代感染开始关注现代化生产生活方式,忽视传统的鄂伦春桦树皮船文化。但是,鄂伦春人们可以将桦树皮船与时代潮流结合,形成鄂伦春桦树皮船文化产业,制作宣传关于鄂伦春桦树皮船文化的工艺品,并邀请鄂伦春桦皮船工艺传承人定期指导;对外开放,旅游参观公开桦树皮船制作流程;设立工艺品宣传销售点等方式,使鄂伦春桦树皮船文化产业化。
重视法律法规。在召开全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会议上,文化部副部长杨志今强调文化部将推进文化立法工作。鄂伦春桦树皮船技艺已被纳入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关于非物质遗产相关法律的保护,但是在(下转256页)( 上接231页)具体的工艺环节还应加大对其自主产权的专注。现今国际社会掀起了保护传统知识和文化产权的浪潮,各个国家都开始寻找独有的民族专利,突显自己民族文化的独特性和时代感。我们要在鄂伦春桦树皮船传统工艺的细小环节给予重视,比如在采剥原材料桦树皮的技巧和船桨的独特设计上设立自主产权,用法律手段保护民族文化。制定关于保护鄂伦春桦树皮文化的法律法规,应与社会的发展相适应,结合国家时事政策来规划保护措施。可以制定加大对少数民族文化的扶持力度,鼓励当地人弘扬本民族文化的相关政策,吸引人们主动保护民族文化。同时,设立专门的管理组织,在实践中不断积累总结,使得鄂伦春桦树皮船文化有序、长久的发展。

创新保护形式。指出,要“努力实现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发展,使之与实现文化相通相融”。现今的鄂伦春人都已定居,实践中很少用到桦树皮船开始现代化的生产生活,那么就把这段桦树皮船文化写成历史,作为宣传本民族文化的一种方式,证明鄂伦春桦树皮的悠久历史。有了历史文化的积淀,可以利用文化寻找市场,开发地方性产业,增加经济收入,丰富日常生活,让鄂伦春桦树皮船文化与时代接轨。例如开发旅游项目,把鄂伦春桦树皮船制作成工艺品,并在工艺品上印有专属鄂伦春桦树皮船文化的标志,这样在宣传鄂伦春民族文化的同时也带动了经济的增长。在改革发展少数民族文化的同时要重视资源的可持续发展,要有长远目标,整合鄂伦春桦树皮船文化的资源,多角度、多层次的思考问题。鄂伦春桦树皮船的原材料都是森林天然植被,过分的采伐会导致自然资源生态的不平衡,破坏文化的原始性,导致制作桦树皮船原材料的缺乏,因此,要把创新与保护并重。利用科技保护文化。

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传承与保护讲解(图1)


保护鄂伦春桦树皮船文化的措施应是多方位的,可以在科学技术领域找到与保护文化的结合点。利用先进的传媒技术,进行更加广泛的宣传文化,通过电视、网络等新媒体的传播方式,让公众更多的接触到鄂伦春桦树皮船文化,例如将鄂伦春桦树皮船文化的制作过程与内涵拍摄成微电影,投到以公交车、地铁等为代表的广告媒体,进行民族文化的传播与弘扬。鄂伦春族是没有文字的民族,只能通过语言传授经验知识,通过简单的汉字书写记录是不够的,可以使用电子书籍或现代存储设备,储存保护鄂伦春桦树皮文化,保障后期更深入、快捷研究鄂伦春桦树皮船文化。
正确的民族意识。鄂伦春桦树皮文化是少数民族的传统文化,既然是少数的就要更加重视,增强对少数民族文化的传承意识。民族意识是在文化传承中使个体产生一个能动的反映,有意识的传承文化,积极影响文化传承的机制。要培养这种意识的产生需要正确的引导、潜移默化的积淀,这样就也可以在外界的影响刺激下强化民族意识。文化的传承是要作用在社会群体中,这就需要社会个体间的相互感染,每个个体间形成专属的民族意识,包括鄂伦春本民族强烈的民族认同感与自豪感,和其他民族对鄂伦春桦树皮船文化的敬意与欣赏。⑥鄂伦春人们可以将桦树皮船与时代潮流结合,形成鄂伦春桦树皮船文化产业,制作宣传关于鄂伦春桦树皮船文化的工艺品,并邀请鄂伦春桦皮船工艺传承人定期指导;对外开放,旅游参观公开桦树皮船制作流程;设立工艺品宣传销售点等方式,使鄂伦春桦树皮船文化产业化。
鄂伦春桦树皮船文化的传承与保护是不断发展着的,结合现今的实际情况,鄂伦春桦树皮船在不断的机遇与挑战中发展方向是乐观的。⑦为弘扬中国少数民族文化,挖掘更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我们需要传承与保护其特定地域资源所独有的文化,鄂伦春族的祖先们以聪明才智创造了具有地域特征、独树一帜的桦树皮船文化,鄂伦春桦树皮船文化蕴涵着鄂伦春民族的精神和历史,具有独特的人文内涵,是对鄂伦春族民族人文资源、文化精神的总结,记录鄂伦春文化发展的轨迹,纪念鄂伦春文化走过的历程。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是连结民族情感的纽带和维系国家发展的基础,作为中华民族文化体系中一种独有文化的重要组成,鄂伦春桦树皮船文化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和文化潜力,更好的传承与保护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努力奋斗。长期以来,壮、汉、瑶、苗、仫佬、毛南、水、侗等8个世居民族在河池繁衍生息,各民族在长期的生产和生活中创造了丰富多彩、特色鲜明的优秀民族文化。河池市高度重视优秀民族文化保护和传承工作,深入挖掘优秀民族文化资源,着力打造独具地方特色的民族文化品牌,全市民族文化事业发展欣欣向荣,有力推动了文化河池建设。
一、河池市优秀民族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取得的成效
建立非遗名录,丰富河池非遗宝库。设立非遗名录是保护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手段。文化部从2006年开始设立国家级非遗名录,河池市这项工作从2007年开始启动。经过多年发展,目前全市非遗项目总量为8740多个,形成覆盖国家、自治区、市、县四级的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体系。其中,刘三姐歌谣、壮族蚂拐节、仫佬族依饭节、毛南族肥套、壮族铜鼓习俗、瑶族服饰、密洛陀、毛南族花竹帽、南丹勤泽格拉等9个项目列入国家级非遗保护名录;壮族蚂拐舞、壮族舂榔舞等54个项目列入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此外,还拥有国家级非遗项目传承人8人、自治区级传承人57人、市级传承人72人。2011年,文化部批准同意设立铜鼓文化(河池)生态保护实验区,这一实验区成为广西惟一一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推出大型民族音舞诗剧《铜鼓》,展现骆越民族文化的魅力。该剧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全国首部以“铜鼓”为题材的大型民族音舞诗剧作品,向世人展示了河池独具魅力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民族风情。
打造节庆品牌,繁荣河池民俗文化。举办民俗节庆活动能够为旅游业、文化产业添姿增彩,既能带来经济效益,又能给人们留下珍贵的民族记忆。党的十八大以来,河池市结合旅游发展战略,加大力度打造民俗节庆品牌活动。河池铜鼓山歌艺术节已成功举办18届,荣获中国十大品牌节庆的称号;东兰国际铜鼓文化旅游节、中国南丹·丹文化旅游节、中国·毛南族分龙节、宜州刘三姐文化旅游节、大化奇石文化旅游节和“壮族三月三·河池嘉年华”等民俗节庆活动也连续成功举办,规模和影响越来越大。
普及乡土文化,传承河池非遗技艺。河池市“乡土文化进校园”活动于2000年启动,有条件的幼儿园和中小学将当地非物质文化遗产编进乡土教材,纳入课堂教学内容,进行普及教育。如环江毛南族自治县2013年编辑出版了《风情毛南 香美环江》,下南中学开设了毛南族文化艺术课堂,传授花竹帽舞蹈、傩面绘画、毛南民歌;南丹县怀里小学、里湖小学、瑶里小学、里湖中学开设了白裤瑶文化传承班,每周上两节传习课,传习白裤瑶服饰制作技艺、民族传统舞蹈和传统体育竞技项目;河池市金城江区第五小学编写了河池市民族文化进校园特色校本教材丛书《最美河池》(低、中、高年级版),已被河池市民委选定为河池市民族文化进校园试用教材。
打牢基础建设,承载河池文化记忆。以政府为主导,加大投入力度,扩建市群众艺术馆,建设市体育场、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民族剧院、民族博物馆等重大公共文体设施。均衡配置公共文化资源,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全面推进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建设,广播电视综合覆盖率达99%以上。在5个民族自治县742个村(社区)实施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覆盖工程,截至3月,742个项目均已开工建设,723个行政村已经完成建设任务,占总任务数的97.4%。加强对历史文化遗产、自然景观资源、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和民居的保护,将文化创意纳入新型城镇化建设规划和美丽乡村建设中,通过文化设施建设彰显民族地域文化特色。支持特色名城名镇名村在保护基础上进行合理开发,建设了一批有历史记忆、地域特色、民族特点的特色文化城镇和乡村,延续历史文脉,承载文化记忆。,全市共获批5个国家级特色村寨,落实国家级特色村寨数量占全区13%,居全区第二位。截至目前,河池市国家级特色村寨数量为10个,居全区第三位。
强化精品创作,树立河池文化品牌。深入挖掘河池文化资源优势,出版了《品读河池》《影动河池》《风情河池》《翰墨河池》《长寿河池》等文化系列丛书和河池作家作品系列丛书。以“千村万户文艺惠民工程”为抓手,开展文艺志愿服务活动、文艺创作采风笔会和文艺创作交流活动,直接受众达20万余人次。宜州、罗城、环江、巴马、都安等5个县(区)被命名为“广西特色文艺之乡”。深入推进文学创作人才小高地建设,5年来,河池作家共出版文学专著70多部,发表文学作品1000余件, 27人先后获得百花文艺奖、人民文学征文奖、广西铜鼓奖等重要奖项,擦亮了“河池作家群”文化名片。
抓实文化产业,拓展河池文化市场。围绕打造“生态长寿市·三姐文化城”品牌,大力实施“文化+”行动,着力推进文化产业的发展,并对其他产业进行文化包装,深化文化与旅游、体育、建筑、园林、工业制造等产业的融合发展,提升产业的文化内涵,延长文化产业及相关产业链条,培育了一批新兴的骨干文化企业。巴马长寿地质公园开发有限公司、广西丹泉酒业有限公司、都安藤王编织品有限责任公司、南丹绣玉工艺品有限公司、广西嘉联丝绸有限公司和广西东谋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先后被评为自治区文化产业示范基地。此外,歌娅思谷·中国白裤瑶生态民俗风情园以传承弘扬河池特色民族文化——南丹白裤瑶文化为己任,积极推动旅游景区开发、旅游工艺品研发、药用植物种植及销售、民族文化传承等,是集文化休闲、运动养生、度假观光于一体的生态旅游景区。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加强对壮族铜鼓铸造技艺的保护,县里韦氏兄弟的铜鼓铸造厂年生产销售铜鼓上万面,是我国规模最大的铜鼓生产基地。环江还引导花竹帽编织技艺传承人发挥特长,加大生产力度,年产花竹帽2000多顶,产值近40万元。
二、保护传承优秀民族文化工作存在的问题
资金投入不足。河池是经济欠发达地区,财政资金有限,投入非遗保护传承的资金缺乏。在四级非遗项目名录中,只有国家级和自治区级项目有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用于开展保护工作和传承活动,市级和县级项目补助资金投入较少。
专业人才紧缺。2012年以前,河池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由文化馆兼顾,2012年文化体制改革后,部分县(区)歌舞团改制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此项工作开始走上专业化发展道路。但由于起步较晚、起点较低,歌舞团原从事音乐舞蹈艺术表演工作的干部职工向非遗专业技术人才转型难度较大、进度较慢,从事非遗保护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紧缺。
协作发力不够。挖掘、宣传、推介优秀民族文化的工作职责主要集中在宣传文化部门,青少年优秀民族文化传承主体责任在教育部门,推动文化旅游业发展的主体是旅游部门,部分民族文化保护和发展的项目及资金集中在民宗委。各部门之间缺少更深入、更密切的合作机制,致使工作的整体效果欠佳。
三、进一步加强保护传承优秀民族文化的几点思考
成立民族传统文化教育工作专项小组。由宣传部门牵头成立民族传统文化教育工作专项小组,由文化、教育、民族、旅游、团委等部门构成小组成员单位,加强各部门在开展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工作中的合作。各部门要从如何提高工作成效的角度出发,以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甘做干事创业的垫脚石,积极投入、参与、合作。
设立民族优秀文化遗产传承展示基地。宜州区已将区实验小学等14所学校作为刘三姐文化艺术传承培训基地,定期组织民间艺人到学校传授山歌、彩调,工作成效显著。可推广此做法,在幼儿园、小学和初中设立文化遗产传承展示基地。基地可以在学校课外活动室挂牌,有条件的学校也可以新建专门的基地。由政府财政提供资金,教育部门提供场所,文化部门提供人力和资源,在传承展示基地定期举办民族文化展览、民间音乐舞蹈培训班、民俗竞技活动等,在丰富学生课外活动的过程中进行潜移默化的传统文化教育。
切实加强优秀民族文化传承队伍建设。持续实行公益性文化服务窗口免费开放,配强县级公共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等公益性文化单位的人员力量。加强县级文物管理事业的队伍建设,调配充实工作人员,强化县级文物保护、文物安全工作。保留乡镇文化站的机构设置,配齐配强各乡镇文化专干。进一步强化“凡进必考”的用人机制,在招聘幼儿园和中小学教师时,对通晓少数民族语言、具备传统才艺、掌握民间技艺的特殊人才可采取设置特岗教师、适当降低录取分数等方式加以吸收。将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补助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组织传承人进校园对教师进行培训,对学生进行科普,并将其制度化、常态化,充分发挥这支传承队伍的作用。
深入推进“乡土文化进校园”活动。总结吸收“乡土文化进校园”活动实施以来的有益经验,对活动进行提升和完善。组织专家编制全市统一的乡土文化教材,各县(区)可结合本地区、本民族实际编制本地教材,纳入学校必修课。将当地民族传统音乐、传统手艺和体育引进课堂教学,成立多项兴趣活动小组,传承弘扬优秀民族文化,让优秀民族文化代代相传。
加大文化保护传承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各级党委、政府要着力建好一批体现地方特色的标志性文化设施,建设一批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基础性公共文化设施和特色文化活动阵地,形成布局合理、设施完善、功能健全的文化保护传承基础设施网络。进一步加大公共文化馆、图书馆的建设力度,加强乡镇综合文化站、农家书屋、村级文化活动室、文化信息资源共享服务室和“新时代讲习所”的建设,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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