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日前印发了《陕西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若干规定(试行)》,将通过建立市场导向的科技成果定价机制、建立& 人才池&、& 专利池&等& 硬措施&促进科技成果在陕转化。 根据规定,今后陕西省将推动建立市场导向的科技成果定价机制,成果持有人将享有对成果的自主处置权。同时,提高科技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益比例。省属高等院校、研究开发机构职务科技成果,将不低于90%的转化收益奖励给成果完成人和为成果转化作出贡献的人员。 同时,陕西省将通过建立军转民成果转化创业人才双向流动、军民融合& 双导师&联合培养研究生两个& 人才池&,推动军民技术双向转移转化。并将依托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建立& 专利池&,构建科技成果开放共享机制。 对高等院校、研究开发机构成果持有人创办企业的,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按其出资额的20%给予支持。科技成果就地转化的,对技术输出、输入双方同时给予补贴;并给予成果持有人股权奖励、缓缴个人所得税等财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