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入驻

首页 > 常见问题

华侨或外国人在沪定居如何办上海户口申请落户

常见问题
  • 2023-08-20
  • 浏览

摘要:一、华侨在沪定居申请受理工作由申请人拟定居地公安分(县)局出入境管理办公室负责。受理申请后的3个工作日内,分(县)局出入境管理办公室应出具《入户审核意见书》(样张见附件一)并下发至申请人拟定居地派出所。拟定居地派出所应在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

一、华侨在沪定居申请受理工作由申请人拟定居地公安分(县)局出入境管理办公室负责。受理申请后的3个工作日内,分(县)局出入境管理办公室应出具《入户审核意见书》(样张见附件一)并下发至申请人拟定居地派出所。拟定居地派出所应在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是否符合入户条件开展调查,提出审核意见后予以反馈。接到反馈后,分(县)局出入境管理办公室应在7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上报市局出入境管理局审批。


  对被批准同意在沪定居的,由市局出入境管理局签发《华侨回国定居证》(样张见附件二)。分(县)局出入境管理办公室凭《华侨回国定居证》为申请人签发《出国人员恢复户口通知书》(样张见附件三)和《迁沪落户确认单》。拟定居地派出所凭申请人提供的《出国人员恢复户口通知书》和《迁沪落户确认单》等相关证明材料为其办理入户手续。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