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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办上海户籍及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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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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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办上海户籍及办理居住证等注意事项_lily_新浪博客,lily,





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办上海户籍及办理居住证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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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4/27&&作者:&研究生院&&&浏览次数:&292&&&返回
















&&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办上海户籍及办理居住证等注意事项


一、&&&&&&&&&&&&非上海生源毕业生上海就业申办上海户籍




1、&&申报期限




2、&&申报流程




3、&&所需材料



符合申报条件的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申报材料须由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作为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申办本市户籍的主体,不得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其他单位、个人代理申报)。具体材料如下:


(申报材料1


(二)&&&&&&&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个人信息表》(含学习成绩评定和学校推荐意见;表中所涉及学科(专业)代码与学科(专业)名称必须按照教育部相关学科(专业)目录填写,自设专业须填写上级学科名称和代码;表格可在就业创业服务网上下载,务必正反打印在一张纸上)。(申报材料2


(三)&&&&&&&由学校(或研究生培养单位)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盖章的毕业生推荐表。(申报材料3


(四)&&&&&&&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就业协议书(如该协议书含有毕业生未能办妥落户手续将解除就业协议内容的,不予受理)。(申报材料4


(五)&&&&&&&由学校(或研究生培养单位)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按学期分列)。(申报材料5


(六)&&&&&&&由学校(或研究生培养单位)教务部门或就业工作部门盖章的外语和计算机等级证书复印件。(申报材料6


1.外语水平证书一般应在毕业生毕业学校或培养单位考点取得。所学专业属体育学类(一级学科)和艺术学门类的本科毕业生及毕业研究生可免于提交。


2.计算机等级考试应由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举办。文科(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门类)专业本科毕业生须提供“一级”及以上证书,理工科(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专业学生须提供“二级”及以上证书。毕业研究生及艺术学门类、体育学类、数学类、电子信息科学类、电气信息类、自动化类、计算机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的本科毕业生可免于提交。


(申报材料7,包括以下:



2.全国性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全国大学生“飞思卡尔杯”智能汽车竞赛等,以上奖项含地方赛区,不含专项竞赛)获奖证书。


&(申报材料8



2.年上级法人的自主招聘授权书原件(当年有效);



4.上年度在沪缴纳营业税或增值税税单复印件(用人单位加盖公章)。


(申报材料9


(申报材料10


5.所创办企业营业场所情况的相关材料:


——如属自购房,须提交自购房产权证复印件(验原件);


——如属租房,须提交租赁房屋产权证和租房合同复印件(验原件);


6.所创办企业营业场所缴纳的公用事业费单据复印件(验原件),包括水电、通信、物业账单等。


(申报材料11


1.毕业生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本市“支边”“支内”职工的,须提供:


⑴由父母当年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⑵父母双方或一方“支边”“支内”工作经历证明;


⑶由公证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2.毕业生父母双方户口已迁入上海市的,须提供:


⑴父母双方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或户口本复印件(验原件);


⑵由公证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除上述材料以外,如用人单位认为确有必要,可提交其他相关材料或有关说明。



4、&&申报材料填写注意事项



(一)“申报材料1,由学生向用人单位提供个人信息用人单位统一办理。



(三)“申报材料3,务必按照毕业生推荐表要求填写并加盖相关部门公章。


(四)“申报材料4,经过研究生就业办公室鉴定完毕的“就业协议书”。


(五)“申报材料6、“申报材料7,由学院研究生辅导员进行审核原件进行鉴定并加盖学院公章。


(六)“申报材料8,由用人单位提供给初审单位。


(七)“申报材料9&、“申报材料10,学生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如实提供。



对于自主创业毕业生,务必是本人和自己创办的企业签署就业协议。





5、&&其他说明



如学生本人认为上海户籍审批可能性不大的同学,可在申报户籍同时申请居住证。



二、居住证办理



1、申领条件及未尽事宜




2、受理时间、地点和咨询电话




3、申报形式


由用人单位或本人至各区县街道办事处、镇(乡)人民政府设置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居住证受理点咨询办理。



4、所需材料(学校协助办理部分)


下列所需提供的材料,请按要求填写、打印、盖章、提交,因学生本人原因产生的错误,个人承担。材料涉及相关表格请至研究生院下载专区处下载。


(一)《高等学校毕业生进沪就业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




(二)落户外省市的户籍证明



备注事项:




三、档案转移


上海户籍审批通过的非上海生源毕业生档案按照单位要求转移,未审批通过的一律随回生源地报到证迁回生源地主管部门(一般为当地人保局、教育局、人才中心等)。


有关户口迁移证办理的流程以派出所具体文件为准,其他有关非上海生源进沪就业未尽事项以当年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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