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意见》(沪委办发[2010]28号),第一批上海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简称"上海千人计划")申报工作启动。"上海千人计划"力争用5-10年时间,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和上海重点发展战略目标的人才需求,引进一批紧缺急需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在符合条件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园区,建立20-30个市级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搭建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平台。2010年11月11日,上海市召开"上海千人计划"首批申报工作动员部署会,会议由上海市委组织部牵头召开,26位上海市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工作小组成员及18个区县常委、组织部长领导参加了会议。
凡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的人员和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落户本市手续只需10天即可办结。5月27日,市人社局面向社会发布这一优惠政策。
引进人才
人事代理(户口)工作流程为:受理→办理《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申领准迁证→办理户口迁移证→办理落户介绍信→审批落户→落户。其中,除申请人回原籍办理户口迁移证这一程序外,应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此外,市人社局和市公安局还向社会承诺: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在受理人才引进人事代理申请时,材料不齐全的,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材料齐全的,要即时受理;市人社局在办理《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和落户介绍信时,材料齐全的做到即来即办;市公安局在办理准迁证和落户手续时,材料齐全的做到即来即办。
太原户口新政策:买房落户
◆购房者的户口准入
外地公民在太原市辖区内购买成套新建商品住房、足额付款、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并实际居住、有稳定收入者,准予其本人和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落户。商品房是指房地产开发部门依据国家建设部有关规定开发销售的商品住宅,不含二手房、自建房;对拥有共同产权的商品房,如产权所有人均系外地户口居民,允许其中一方按相关购房落户条件,办理在并落户;如产权所有人一方系太原市区常住户口居民,另一方外地共有人不再按购房落户政策办理迁并落户。
◆所需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2.申请人、随迁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4.房屋所在社区出具具有稳定收入证明;5.户口所在地户籍证明;6.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7.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证明;8.太原市《暂住证》、房屋所在地社区证明;9.申请直系亲属随迁的,出具直系亲属关系证明,申请子女随迁的同时出具计生证明。
◆办理流程
申请人填写《申请迁入登记表》,申请迁入原因填写& 购房迁入&,持此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由户籍民警出具调查报告,所长审核签字,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报太原市公安局批准后,凭《户口准迁证》落户。申请材料中的各种证件的原件由受理民警与复印件核对无误后签字盖章确认,所长审核后原件退还申请人。
◆办理时限
派出所随时受理,每个月集中向太原市公安局上报一次材料,太原市公安局接到材料后一个月内完成审批。
太原户口新政策:
一、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
1、在全市范围内取消& 农业户口&和& 非农业户口&的划分方式,统称& 居民户口&。从统计口径上,按照公民居住的地域,将人口统计为城镇人口和农村人口。
2、新印发的《居民户口簿》、《户口迁移证》、《户籍证明》等不再标注户口性质,其& 户别&栏,一律打印为& 居民户&或& 集体户&。
3、原有的《居民户口簿》,根据群众自愿的原则予以替换。
4、对迁往市外的户口,如外地或本人要求注明户口性质的,按历史记录标注;对因多次迁移难以确定户口性质的,原则上居住在城镇建成区范围内的,按& 非农业&户口迁出,居住在农村地区的,按& 农业&户口迁出,群众有特殊需要,须经调查了解据实标注。
二、购房者的户口准入
外地公民在我市辖区内购买成套新建商品住房、足额付款、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并实际居住、有稳定收入者,准予其本人和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落户。商品房是指房地产开发部门依据国家建设部有关规定开发销售的商品住宅,不含二手房、自建房;对拥有共同产权的商品房,如产权所有人均系外地户口居民,允许其中1人按相关购房落户条件,办理在并落户;如产权所有人一方系太原市区常住户口居民,另一方外地共有人不再按购房落户政策办理迁并落户。
各类人才的户口准入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或具有我市短缺的特殊技能、愿来我市工作并依法参加各项社会保险的外地公民,准予在我市落户。
所需材料:
1、本人书面申请;
2、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或省级以上部门颁发的《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市劳动部门出具的具有特殊技能的证明;
4、户口所在地户籍证明;
5、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
6、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
申请人填写《申请迁入登记表》,申请迁入原因填写& 人才迁入&。属于本科以上学历的,持此表和学历证明到山西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指导中心办理审核手续;属于我市短缺的特殊技能的,持此表及相关技能证明到太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审核手续,上述部门在《申请迁入登记表》上签注意见并盖章后,再到太原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集体户所在派出所申报;属于中级以上职称的直接到太原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集体户所在派出所申报。户籍民警出具调查报告,所长审核签字,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报市公安局批准后,凭《户口准迁证》落户。申请材料中的各种证件的原件由受理民警与复印件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所长审核后原件退还申请人。
我国现代化先进的城市,被称为& 魔都&的地方。上海随着经济,政治,文化等快速发展和越来越多的就业创业机遇,全国各地不同层次的人才,都往上海涌。一个外地人,能够有一个上海的户口是一件多么难的事情。那么上海户籍新政策需要哪些条件才能申请呢?上海户籍新政策有哪些规定呢?小编在这里向大家详细介绍一下。
最新落户上海条件包含非沪籍应届生落户、居转户、投靠落户、人才引进落户等6类落户方式。
1.《上海居住证转户口》政策
适用对象
(1)拥有上海市居住证,并持证7年、缴纳社保满84个月者;
(2)拥有《中级及以上技能职称》 或 2倍以上社保;
(3)拥有上海市房产者。(本项条文里没有强调必须拥有本市房产,不过没有的话,基本批不了)
(4)最近连续3年社保高于上海社平工资2倍、或个税高于同行业中管理岗位年均薪酬收入水平:申办者可不需要职称。注:居转户跟居住证120分无关,居转户只需持居住证满7年,社保满84个月,有职称即可。备注(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可以无职称):最近连续3年在上海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高于上海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的,或者最近连续3年计税薪酬收入高于上年同行业中级技术、技能或管理岗位年均薪酬收入水平的,技术管理和关键岗位人员可不受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按个人在上海市直接投资(或投资份额)计算,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累计缴纳总额及每年最低缴纳额达到上海市规定标准的,或者连续3年聘用上海市员工人数达到规定标准的,相关投资和创业人才可不受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5)无违反国家及上海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激励条件同时,持证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优先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在上海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相应奖励,或在上海市被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符的,可不受持证及参保年限的限制;在上海市远郊地区的教育、卫生等岗位工作满5年的,持证及参保年限可缩短至5年;最近连续3年在上海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高于上海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的,或者最近连续3年计税薪酬收入高于上年同行业中级技术、技能或管理岗位年均薪酬收入水平的,技术管理和关键岗位人员可不受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按个人在上海市直接投资(或投资份额)计算,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累计缴纳总额及每年最低缴纳额达到上海市规定标准的,或者连续3年聘用上海市员工人数达到规定标准的,相关投资和创业人才可不受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2.非沪籍应届生落户
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发布《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评分办法》评分指标包括:最高学位和学历、毕业学校、学习成绩、外语和计算机水平、用人单位要素分等。今年进沪就业申请户籍的标准分为72分。
3.《投靠类落户、迁户上海》政策
内容依据
《外省市户口迁沪落户审批》(事项名称:外省市户口迁沪落户审批;代码:1221)2、《关于本市投靠类户口迁移若干实施意见》[沪府(2009)70号]
适用对象
(1)夫妻投靠
(一)外省市人员(指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无业人员,下同)与具有本市家庭常住户口的居民(指在本市已登记常住户口满10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10年、年满35周岁,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
(二)外省市少数民族及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与具有本市家庭常住户口的居民(指在本市已登记常住户口满7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7年,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三)外省市人员与本市残疾居民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5年,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2)子女投靠
(一)外省市人员与本市常住户口居民(指在本市具有登记常住户口满5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后,符合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的未成年子女(16周岁以下或普通高中就读学生,下同),已随外省市父(母)办理出生登记,现要求投靠本市父(母)户口的,可准予在父(母)户口所在地(家庭户,且不因投靠落户使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市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下同)落户。
(二)原由本市经动员、分配去外省市工作现已被批准回沪落户的人员,其生育的子女从未就业、未婚未育、实际生活基础长期在本市、年龄不超过25周岁的,可准予在父(母)户口所在地落户。
(三)经市教委批准已在本市落户的高校毕业生,其符合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的未成年子女在沪居住生活的,可准予在父(母)户口所在地落户。
(四)本市常住户口居民收养外省市小孩,经审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依法办理《收养登记证》后随父(母)在沪共同居住生活满5年以上且未成年的,可准予在养父(母)户口所在地落户。
(3)老人投靠
(一)经动员分配去外省市工作的原本市常住户口人员,现已按国家法定年龄退休,并已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要求回沪投靠子女的,可准予其在子女户口所在地落户。如系未生育或未领养过子女,本市亲属(父母、兄弟姐妹)愿意接受的,可准予其在本市亲属户口所在地落户。
(二)原本市常住户口人员因其他原因去外省市工作的,现已按国家法定年龄退休(夫妻双方须同时符合规定年龄),并已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要求返沪投靠本市子女的,可准予其在子女户口所在地落户。
4.《人才引进》直接落户
内容依据
《上海市引进人才
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实施细则 沪府发〔2010〕28号
适用对象
拥有 高学历 、 高级专业 、 高新技术 人才;就职金融重点机构 、 贸易重点机构 、 航运重点机构 、 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人才;属于行业专门人才 , 航运专门人才 、 传统医培学通才 、 体育专门人才 ;还有一些不同引进标准的: 投资创业人才、其他紧缺急需、确有特殊才能的人才。
5.创新创业、投资、企业人才落户政策
内容依据
《关于服务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实施更加开放的国内人才引进政策的实施办法》实施细则 沪人社力发〔〕41号
适用对象
创业人才 、 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 、 风险投资管理运营人才 ;企业高级管理和科技技能人才;企业家;不同的资质条件,依据衡量标准,可相应减少 居转户持证年限 和 社保缴纳年限 : 5 年、3年、2年、直接落户
6.留学生落户上海政策
内容依据
《留学回国 人员来沪工作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实施细则》的通知 沪府发[2005]34号
适用对象
获得国外大学本科学历 、 学士学位(含)以上 的人员;在国内获得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到国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进修一年(含)以上的访问学者或进修人员;直接来上海工作、就业;并需在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做国外学位(历)认证。
上海这个被称为& 魔都&的城市吸引着全国各地乃至世界各国人的到来,它也以一种包容的姿态迎接着所有落脚的人们,但是它的怀抱有限,能够容纳的太少,只要你符合相应的条件,也就离落户上海更近一步。以上是上海户籍新政策需要的条件,感谢您的阅读,有疑问的可以向我们的专业人员询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