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发布了沪人社规〔〕1号文件:《关于印发《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有效期自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与旧政相比,有何变化之处,杨老师在此为大家略做整理,以供参考。
一、“适用对象”的调整
由“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正常经营且依法纳税的用人单位,适用本细则。”调整为“本办法适用于来沪创业、就业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境内人员(以下简称“持证人员”)。”
二、“申办条件”的调整
1、由“无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调整为“符合国家及本市现行计划生育政策,无刑事犯罪等其他不宜转办常住户口的情形。”新政开始,计划生育从证明改为个人承诺,但违反计划生育仍属于一票否决。
2、增加“持证前取得的外省市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视同本市的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此外,持有注册会计师证书、律师执业证,且从事专业工作的,也可申请居转户。”,外地二级技师不需复核也可用。
三、“申请材料”的调整
由原来“2006年及以后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调整为“及以后的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
四、“申办流程”的调整
居转户最新流程如下:
1.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一网通办”系统收到申办材料后,对材料不齐全的,告知申请人补齐相关材料,对材料齐全有效的,进行现场受理,并在现场受理后的3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初审合格的,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
2.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规定,对初审通过的材料进行审核,在4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3.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通过的,及时将审核合格人员信息在政务网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数据共享方式,将审批信息发送至市公安部门。
五、“总量调控”的调整
取消“本市对持证人员申办常住户口实行年度总量调控,符合条件的持证人员按照规定,排队轮候办理。超出当年调控人数总额的,依次转入下一年度办理。”一网通办实施后,符合条件(预审核通过)的居转户申请人,平均落户公示时间为3个月左右,根据《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35年)》,上海常住人口2500万依然存在,所以对于不符合要求的申请人,预审时就会变成秒拒,所以大家对政策或自身情况还有迷茫之处的,还是需要专业人士指导,以免浪费时间和精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