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材料
填报须知
1、申请资料按本办事指南中申请材料目录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由申请人编写的文件按A4规格纸张打印,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寸提供;
3、申报资料的复印件应当清晰。
形式标准
1、申报资料按本办事指南申请表载明的顺序排列;2、申请材料的复印件应清晰。
申请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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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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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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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材料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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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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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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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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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例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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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白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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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申请表 |
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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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 1 | 纸质 | 查看详情 | 必要 | 下载查看 | 表格下载 |
用人单位:系外资(台港澳侨)性质企业,需提供外商(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
商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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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件 | 1 | 纸质 | 必要 | |||
用人单位:营业执照 |
市场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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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件 | 1 | 纸质 | 查看详情 | 必要 | ||
用人单位:系非来沪投资人,需提供自受理之日起,有效期在12个月以上的聘用(劳动)合同 |
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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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件 | 1 | 纸质 | 查看详情 | 必要 | ||
用人单位:系投资人,需提供上一年度审计报告 |
会计师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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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 1 | 纸质 | 查看详情 | 必要 | ||
用人单位:系非法人企业另需提交: (1)上级法人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如系外资(台港澳)企业需提供外商(台港澳)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上级法人企业相关人事招聘授权书 |
市场监管部门、商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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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件 | 1 | 纸质 | 查看详情 | 必要 | ||
申请人:提供有效护照,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证,及最近中国边防检查入境章页 |
各国政府、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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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件 | 1 | 纸质 | 查看详情 | 必要 | ||
申请人:国内外最高学历(学位)证书 |
教育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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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件 | 1 | 纸质 | 查看详情 | 必要 | ||
申请人:上海住所证明 |
公安部门、不动产登记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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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件 | 1 | 纸质 | 查看详情 | 必要 | ||
申请人:6个月内有效的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金浜路15号,电话:62688851),或本市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 |
卫生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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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件 | 1 | 纸质 | 查看详情 | 必要 | ||
申请人:外籍人员另需提供《外国专家证》(国家外国专家局颁发)或《外国人工作许可证》 |
科技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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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件 | 1 | 纸质 | 查看详情 | 必要 | ||
偕行人员:提供有效护照,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证及最近中国边防检查入境章页 |
外国政府、公安出入境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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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件 | 1 | 纸质 | 查看详情 | 必要 | ||
偕行人员:偕行配偶需提供结婚证明 |
婚姻登记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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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件 | 1 | 纸质 | 必要 | |||
偕行人员:6个月内有效的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金浜路15号,电话:62688851),或本市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 |
卫生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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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件 | 1 | 纸质 | 查看详情 | 必要 | ||
偕行人员;偕行子女需提供出生证明 |
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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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件 | 1 | 纸质 | 必要 | |||
偕行人员:高中在读证明 |
教育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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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件 | 1 | 纸质 | 查看详情 | 必要 |
申请文书名称
《上海市居住证》(境外人员)申请表。
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
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 梅园路77号一楼7号窗口上海国际科创人才服务中心 浦东新区张东路1158号2楼7号窗口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才交流中心张江分中心 浦东新区环科路999弄1号楼一楼人才服务大厅10号窗口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才交流中心临港(航运)分中心 浦东新区环湖西一路99号临港创新创业园主楼一楼8号窗口
杨浦区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服务中心 杨浦大学路243号8楼 流动叫号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国际人才服务中心 浦东新区菲拉路55号一楼办事大厅6号窗口
上海虹桥海外人才一站式服务中心 长宁区金钟路999号虹桥科技广场A栋1楼受理大厅18号窗口
上海市金山区人才服务中心 金山区蒙山北路603号二楼5号窗口
上海市黄浦区人才服务中心 南苏州路343号12号窗口
上海市徐汇区人才服务中心 徐汇区南宁路999号2楼H厅 流动叫号
上海市松江区人才中心 松江区乐都西路867-871号5号楼底搂230窗口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四 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7:00 星期五 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5:00(法定节假日除外,各区人才中心受理时间以各区公布为准)设定依据
办理方式
办理方式
1、用人单位向受理机构提交申请材料;2、受理机构收到申请材料后,对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应当场受理,并出具书面受理凭证;对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应当场书面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3、受理机构应当自出具受理凭证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申请信息、材料移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4、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收到申请信息、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定,核定通过,申请人可自主在线打印《办理〈上海市居住证〉(B证)通知书》,并凭通知书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领证。
特别程序
根据需要,审批机关可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核实用人单位及个人有关情况。审批证件
审批结果名称 | 送达方式 | 送达期限 | 审批结果类型 | 审批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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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居住证》(B证)通知书 | 在线自主打印 | 受理之日起9个工作日后 | 批文 |
审批收费
是否收费
否
申请人权利和义务
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1、提出申请的权利2、了解审批办理进度情况和审批结果的权利
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1、证明申请人本人符合审批条件的义务2、如实提供申请材料的义务,并须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配合审批机关、受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核实的义务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21)12333、(021)12345咨询途径
https://rsj.sh.gov.cn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
(021)12345投诉渠道
https://rsj.sh.gov.cn常见问题
常见问题
问题:如续办,需提前多久?
解答:持证人应当在证件有效期限届满前30日内,涉及到居留许可办理的,可提前至有效期届满前45日,由其用人单位向受理机构申请续签换证。
常见错误示例
常见错误:在提交材料时未按照办事指南要求提供。正确做法:申请材料应按照办事指南要求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