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入驻

首页 > 常见问题

人才引进申办上海常住户口

常见问题
  • 2021-12-10
  • 浏览

摘要:本人是部队自主择业干部,爱人是高新技术企业专业技术骨干,符合上海市人才引进申办常住户口条件。公司于20115月开始为其申报人才引进常住户口,嘉定区人才服

本人是部队自主择业干部,爱人是高新技术企业专业技术骨干,符合上海市人才引进申办常住户口条件。公司于2011年5月开始为其申报人才引进常住户口,嘉定区人才服务中心受理申报材料后,于12月进行了面谈并初审通过,同期上报市局审核时,市局以配偶系部队自主择业干部的特殊身份,与《上海市人才引进申办常住户口试行办法》中关于配偶随迁的相关政策文件表述不相符由,被市局否决。根据《上海市政引进人才 申办常住户口试行办法》第十三条(家属随迁)规定:引进人才 已婚的,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以同时办理迁移户口。对配偶并没有其它任何前置条件和具体要求。所以本人认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保局没有文件依据,而且把我的身份作为人才引进的前置条件,进行连带捆绑,否决了我们的合法申请,是没有任何政策和文件依据的!本人要提起行政诉讼,如贵所有行政诉讼专长的律师,请与本人电话联系。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