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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引进人才有新政 取消下放29项人事管理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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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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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为了创造良好的软环境,更好地为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服务,沈阳市人事部门率先动作,采取措施减少人事审批环节,取消、下放了29项管理事项,并于昨日正式对外公布。 细说29项 1.重大项目的人才引进:突破传统的引进人才程序,凡我市支柱、优势产业、金廊工程

  为了创造良好的软环境,更好地为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服务,沈阳市人事部门率先动作,采取措施减少人事审批环节,取消、下放了29项管理事项,并于昨日正式对外公布。

  细说29项

  1.重大项目的人才引进:突破传统的引进人才程序,凡我市支柱、优势产业、金廊工程中的重大项目、规模以上企业以及开发区、区县(市)工业园急需的特殊专业人才,不再受职称、学历和人员地区流向限制,实行一人一策,特事特办;凡符合来沈工作条件的人才,可以按照就近、方便、自愿的原则,直接到市政府办事大厅人事窗口办理调动手续。

  2.市政府部门及所属单位干部调往外省市(含直辖市)的审批:市政府部门及所属单位干部调往外省市(含直辖市)的审批改由主管部门审批并自行办理;如外省市需要,市人事部门可以办理并出具调动手续。

  3.非行政性事业单位人员调动:非行政性事业单位人员调动,可在编制限额内,单位之间直接履行调动手续。

  4.区、县(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管理:下放各区、县(市)机关、事业单位调入工勤人员的审批管理权限,由各区、县(市)人事局负责办理。

  5.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管理:市直机关之间、事业单位之间工勤人员调动,可在编制限额内,在调出、调入单位之间直接履行调动手续。

  6.机关事业单位人事计划管理:取消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计划指标卡。

  7.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使用临时工计划:取消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使用临时工计划。

  8.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区、县(市)职工人数和工资总额年度计划,由各区、县(市)人事局自行编制、下达。

  9.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基金管理:简化工资基金审核手续,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包括实行财政统发工资单位)人员和工资未发生变化的,由现在的每月办理一次工资基金支付审核手续,改为每年一月份办理一次。

  10.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备案手续:取消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备案手续。

  11.国家公务员因年度考核不称职被降职:国家公务员因年度考核不称职被降职的,由主管部门予以办理手续。

  12.简化调研员以下非领导职务晋升的备案手续: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处每年一季度以文件形式公布各区县(市)、市直机关部门非领导职务年度晋升指标,上海居住证,并进行公示。各单位根据核定的指标,由主管部门按相关管理程序自行审批,并到各区的审批大厅备案。

  13.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凡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实行自主设岗、自主聘任、自主管理。

  14.拓宽申报职称范围:凡符合相应职称晋升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申报两个以上系列或专业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在政府机关涉外部门从事翻译,在公、检、法机关从事法医、刑侦等特殊专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参加相应系列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

  15.拓宽职称评定人员范围:我市非公有制单位、无固定工作单位及下岗、并轨和在沈阳市工作的外省(市)专业技术人员,凡符合国家、省规定的职称晋升条件的,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可通过单位所在区县(市)人事部门或其它人事代理机构参加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考试),获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16.拓宽人事工作服务领域:凡符合建立企业博士后研究工作站条件的社会各单位,均可申请建立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全市各种所有制性质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凡符合申报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和杰出专业技术人才、软件高级人才条件的,均可申报。

  17.差额和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差额和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数额,各区县(市)人事局、市直主管部门在市人事局核定的岗位数额内,可自主调剂使用。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还可根据工作需要,适当放宽设岗数额比例。

  18.取消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时限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在职称晋升时,取得的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在晋升相应级别时长期有效。

  19.简化职称晋升申报环节:符合职称晋升中外语、计算机免试条件的,上海户口,可将有效证件装入呈报材料中,今后不再单独办理免试证明。

  20.简化调研员以下非领导职务晋升的备案手续:市人事局政策法规处每年一季度以文件形式公布各区县(市)、市直有关部门非领导职务年度晋升指标,并进行公示。各单位根据核定的指标,由主管部门按相应管理程序自行审批,并到各区的审批大厅备案。

  21.实行聘用合同制的非行政性事业单位内部提前退岗修养:实行聘用合同制的非行政性事业单位的人员在办理单位内部提前退岗修养手续时,由各主管部门自行办理。

  22.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职称以上,每两年正常晋升职务工资档次:此项事宜交由主管部门管理。

  23.机关工作人员连续五年考核职称、晋升级别工资的:其正常晋升级别工资,交由主管部门管理。

  24.按国家统一规定调整工资标准、增加离退休费,交由主管部门负责。

  25.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核定交由主管部门负责。

  26.按国家、省及本市有关规定增加的物价性、福利性补贴,交由主管部门负责。

  27.按国家规定增加的工龄工资、教龄和护龄津贴,交由主管部门管理。

  28.事业单位登记过程中的实地核验住所的程序,改由主管部门提供住所证明进行确认。

  29.事业单位年检:取消事业单位年检时需提供《国有资产证书》要求。见习记者 关艳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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