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人社部就启用新版职业资格证书及加强证书核发管理工作有关问题发布通知。从今年下半年开始启用新版职业资格证书,旧版职业资格证书自9月1日起停止使用,不再办理和核发。新版职业资格证书沿用旧版职业资格证书的基本样式、颜色,将普通版证书和统考版证书合并为一个版本,取消文化程度、发证日期、复核记录等项内容。新版职业资格证书由人社部统一印制,证书的填写、编码、验印等继续按照人社部有关规定执行。此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核发的旧版职业资格证书仍然有效。到期结余的旧版职业资格证书,由各地、各部门(行业组织、集团公司)自行销毁,并将销毁的职业资格证书号段报我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人社部将对现有的职业资格证书管理系统进行升级,增加打印管理模块,实现对职业资格证书印制、发放、打印和统计的全流程管理。提醒:职业资格证书不是职称证书,请广大专业技术人员不要搞混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