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申请条件:符合本市相关引进人才
落户政策的人员。
2、所需材料:《引进人才
& 绿卡&基本信息情况登记表》(用人单位或本人登陆www.ttwj.gov.cn网站,在线填写登记表并下载打印,并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盖章);告知单;申请人及随迁配偶、子女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学历、职称证书(学历毕业证书认证须在教育部学信网下载打印;高级技术职称证书须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部门进行认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印制的《天津市用人单位劳动合同书》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申请落户地集体户口首页;落户本人或近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名下合法固定住所证明(近亲属关系的须提供亲属关系证明依据、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和房主同意落户证明);随迁配偶、子女的须本人名下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其他必要的证件证明。
3、办理流程:
(1)用人单位派员到市引进人才
综合服务中心指定窗口报送所需材料;
(2)窗口工作人员对报送材料进行审核,合格后即开具《准予迁入证明》。
4、办结时限:符合条件、要件齐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