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关于本市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沪财会〔〕8号)获悉,上海市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分两个阶段:3月13日10:00开始至3月17日24:00结束,3月28日10:00开始至3月31日24:00结束。
上海市中级会计考试报名条件,略有特殊要求,提醒考生留意。
首先报名参加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在本市相关单位工作,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不含上海市临时居住证)。
除应具备前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本通知所称& 学历&或& 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相关专业中级资格&,是指经济师、统计师、审计师;& 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前。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应计入会计工作年限。考生在本市会计人员数据库中的相关信息是资格审核的参考依据。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应根据相应级别报名条件规定,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居民身份证明等证明材料。
上海的考生注意了,只有在本市相关单位工作,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不含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才能报名参加上海市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哦!
注:报名政策可能因地而异,请以各地财政部门公告为准。
上海市教委于1月6日公布了《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上海各公办中小学校招生采用入学划片方案,但由于受人口出生高峰等因素影响,部分公办中小学校招生入学划片范围可能会有适当调整。
公办小学:根据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招生划片方案与招生计划,免试就近招收年满6周岁的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以及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就读;政府委托的以招收随迁子女为主的民办小学,免试招收统筹安排的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就读。
公办初中:按照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划片入学方案与招生计划,采取小学划片对口、居住地段对口或& 电脑派位&等方式免试招收小学毕业生进入初中就读。公办寄宿制学校(上海市回民中学除外)限在本区县范围内招生。
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就学方案:
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读小学的,凭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申请居住地登记入学(截止日为4月23日)。
进城务工人员适龄随迁子女就读条件:
,进城务工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需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并且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者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满3年(从首次发证日起至6月30日),且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