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人社局印发了《南京市职称工作要点》的通知。根据该通知,今年南京将进一步深入推进职称工作的& 放、管、服&,全面修订各类中级职称申报和评审条件,除了对职称英语、职称计算机不做要求外,也不再将论文作为应用型人才评职称的限制条件。
为了紧扣国家及江苏省职称制度改革主线,南京将出台《南京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据了解,此前,南京已下放所有高等学校教师职称系列高、中、初级评定权限,推进高校按照管理权限自主开展职称评审。原南京市高等学校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更名为南京市高职院校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记者了解到,在对职称外语、职称计算机不作要求的基础上,南京将进一步聚焦职称申报评审中的& 唯学历&& 唯资历&& 唯论文&等问题,全面修订南京各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不将论文作为评价应用型人才的限制性条件。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可纳入继续教育专业学时计算。
根据要求,起,公务员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企业引进的& 千人计划&& 万人计划&等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可按需申报高级职称。对业绩突出的企业工程、经济类专业技术人才,可破格申报高级职称。而企业专业技术人员按照条件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时,符合相应学历资历要求,对其是否已具备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可不作要求。
虽然今后的职称评审门槛降低,但监管却更加严格。南京市提出,在职业资格报考审核上,要严格学历认证及社保复核制度,坚决遏制假学历、假单位等报考乱象。在今后的评价体系中,南京将把品德放在专业技术人才评价的首位,重点考察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道德。在职称申报与职业资格考试报名中,继续推行学历验证、社保复核、论文检索制度,严厉打击职称申报失信行为。建立职称申报评审信用档案,并逐步纳入全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同时,南京继续推进职业资格清理整顿工作,凡国务院已明文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一律取消; 凡南京市各行政部门、行业学会、协会自行设置的含准入类、上岗类、资质类在内的各类职业资格一律取消,坚决遏制违规培训、乱收费、乱发证、证书& 挂靠&等职业资格管理乱象。
延伸阅读
应用型人才包括哪些?
通常,应用型人才是相对学术型人才而言的,社会上大多数职业都是应用型。应用型人才是指能将专业知识和技能应用于所从事的专业社会实践的一种专门的人才类型,是熟练掌握社会生产或社会活动一线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主要从事一线生产的技术或专业人才,不过其内涵现在已经扩大,即便老师、教授,如果把所学知识用来教育学生,也属于应用型人才。服务业、IT& 业、传媒业、制造业、电子业等从业者,都可以算是应用型人才。环渤海新闻网消息 记者昨日从市人社局获悉,近日,唐山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印发了《全市职称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职称评审工作作出部署,将于7月下旬开始接收审核高级职称申报材料, 8月中旬前完成高级职称申报材料的审查及报省交接,10月份完成中级职称评审,10月底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初聘(认定)材料接收审核。
今年职称评审工作继续坚持按岗申报、公正评价、择优聘用、政府指导监督工作原则的同时,围绕贯彻落实省、市关于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和职称改革的部署要求,推出了六项改革举措。
1.对部分系列申报评审标准进行调整。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教师晋升高级教师,论文、论著不作为必备条件,但在申报评审时要提交本人近五年任教中某一个学期的完整教案;对任现职以来承担2门及以上学科教学任务的小学教师,申报时需明确一个主学科,其承担的各学科教学工作量可以累加计算,其所教学科获得的业绩,可视为主学科的业绩;将年度考核、担任班主任、教学质量、发表论文等情况,作为单位推荐和评委会评审量化赋分加分项目。在去年对县以下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晋升职称取消论文要求的基础上,在县(市、区)级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晋升职称时,论文和科研成果不作为必备条件,可作为单位推荐和评委会评审量化赋分加分项目。对学术性、原创性、研究属性较强的职称系列(专业),试行代表作制度,注重论文、科研成果、作品的质量,淡化数量要求。
2.进一步拓宽申报范围,畅通申报渠道。凡在我省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都纳入职称申报评审范围。省内国有企事业单位编制内专业技术人才应通过其所在单位申报,人事代理、劳务派遣人员经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后通过档案托管的我省各级人才市场申报。非公有制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原则上在属地申报,工作单位与档案托管地一致的,经所在单位同意,通过档案托管的人才市场申报;工作单位与档案托管地不一致的,经档案托管地的人才市场同意,申报初级需经托管地县级人社部门许可,申报中级需经托管地市级人社部门许可,可在现工作单位申报。人事关系、档案不在我省,在我省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中兼职或提供技术服务的专业技术人才,经人事关系所在单位或档案托管单位同意,可在我省通过其所在兼职(技术服务)单位申报。其他未经授权的部门(单位)不得受理专业技术人才的申报材料,各专业评委会不得接收未经各级人社职改办授权的部门(单位)的推荐材料。民营企业中专业技术人员符合条件者首次申报职称可一步到位,本科毕业满5年的,可直接申报中级职称;本科毕业满10年的,可直接申报高级职称。
3.实施论文查重。加大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查处力度,从今年起,对申报人员提交的论文,由用人单位进行查重,严厉打击弄虚作假、剽窃、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重合率不能超过30%。被国外科研论文检索系统收录的论文,要提交权威部门进行检索。因数据库时差、数据库回溯不全等原因检索不到的期刊,单位要作出书面说明。
4.扩大中级职称& 考评结合&范围。坚持& 干什么、考什么、评什么&,在去年档案、建筑专业实行& 考评结合&的基础上,扩大到机电、电子专业。
5.畅通特殊人才职称晋升渠道。按照《河北省推进科研人员职称分类评价实施细则(试行)》(冀人社规〔〕11号)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科研人才及其他高层次、急需紧缺、特殊贡献人才,采取一事一议,一人一策的方式,不拘一格选拔人才,通过绿色通道评审相应职称,可按照特设岗位予以聘用。
6.加快实现职称资格网上查询。全面完成专业技术人才信息录入工作,上半年对录入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年内实现网上职称资格查询验证以及人才统计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