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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一八年度上海市科委直属系统 工程系列计算机与信息技术 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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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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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关于开展二O一八度上海市科委直属系统 工程系列计算机与信息技术 应用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本市工程系列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应用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按照《关于规范本市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条

关于开展二O一八年度上海市科委直属系统

工程系列计算机与信息技术

应用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本市工程系列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应用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按照《关于规范本市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沪人社专【号】115号)、《关于完善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工作的通知》(沪人社专【】256号)、《关于完善本市科技创新领域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的实施细则》(沪人社专发【号】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并经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就度上海市科委直属系统工程系列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应用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机构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直属系统工程系列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应用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评委&)负责本次评审工作。中评委办公室设在上海市科委人事教育处,负责本市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应用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申报评审程序:

本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工作,实行个人申报和组织核实的办法。各单位人事部门可以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按照以下程序做好申报工作。

1、申报人应满足申报条件(见附件1:职称评审申报条件);

2、申报人员必须按要求如实填写《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申报表》、《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基本情况表》及有关材料等,并提交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聘书和获初级专业技术职称后所取得的主要论文、论著、单项计算机软硬件工作小结等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1),并将所有材料刻录个人信息光盘中一并提交。

3、申报材料备齐后,由个人或单位报送到受理点。

4、申报办公室对申报材料进行整理初审,汇总后送交中评委,对申报条件或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5、评审形式将根据中评委要求安排面试答辩。

6、评审会结束后,中评委及时将评审结果公示,公示结束上报有关部门审核批复,再通知申报单位(或申报人),并对评审通过者发给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印制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三、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材料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人事档案保管单位)核实,并提出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或经公证机关公证。

2、申报人在报送材料前应按& 附件1(送审材料目录)&的要求整理申报材料,单位报送的需附上申报人员名册(见附件3)个人申报也需要填写。

3、申报材料时需携带身份证、居住证、学历证书、技术资格证书、聘任书、获奖证书、专利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核对后原件即交还本人。

4、《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申报表》在21世纪人才网下载。(https://www.21cnhr.gov.cn/→表格下载)。

四、评审费用:

申报评审费用:人民币600元。评审费用须在送材料时一同交付。

五、申报时间和地点:

1、申报时间:8月27日至9月27日(除双休日及国定假日外),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30。

2、申报受理地点:

(1)上海市闵行区联航路1588号技术大楼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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