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昨天传出消息,上海对引进人才 落户的相关规定进行细化,明确了航运、传统医学、体育等行业专门人才的引进标准和有关程序。人才类 《上海市居住证》申办学历条件从本科放宽到大专,拥有相关职业资格的电焊工、汽车维修工等在内的42个职业、工种都属于高技能人才范畴内,只要符合相关条件的申请者即可纳入申办范围内。
为更好地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优化本市人才引进环境,发挥人才在促进本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的核心作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日前分别印发《关于上海市引进人才 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有关问题的通知》和 《关于申办 〈上海市居住证〉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细化和完善本市人才引进有关政策,首次明确将高技能人才纳入 《上海市居住证》 (人才类)申办范畴。
相关通知对本市引进人才 申办常住户口的五方面规定进行明确:明确了 & 本市金融、贸易、航运等现代服务业重点机构,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的认定范围。各行业主管部门可根据本行业的特点,提出重点机构和重点领域的范围,经联席会议办公室认定后,纳入重点机构和重点领域的范围;明确了高技能人才申请落户的职业、工种范围以及航运、传统医学、体育等行业专门人才的引进标准和有关程序。
上海还进一步放宽了申办人才类 《上海市居住证》的条件。凡符合本市紧缺急需专业类别目录的人员,其申办 《上海市居住证》的学历条件从本科放宽到大专。值得注意的是,高技能人才被首次纳入《上海市居住证》的申办范畴,具有国家二级 (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或本市重点行业紧缺急需的具有国家三级 (高级工)职业资格的高技能人才,在与实际用工的用人单位直接签订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可为其申办 《上海市居住证》。
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的高技能人才职业、工种目录,共有42个被纳入范围,其中包括工具钳工、数控车工、维修电工、制冷设备维修工、电焊工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新闻发言人毛大立表示,只要符合高技能人才的相关条件,即可申办 《上海市居住证》。同时,针对去年8月出台的11类人才直接落户政策,本市也做了具体细化,这42个工种的从业人员只要具有国家一级的职业资格,也可直接申请本市常住户口。
从2002年起,本市开始实行引进人才 类居住证制度,至今已经有37万人办理。另据悉,去年8月至今年8月底,已有2476人办理了直接落户手续。
根据通知,区县投资创业人才的引进标准也被明确,由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区县相关主管部门制订,报区县政府批准后执行。相关标准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作为审核依据。而特殊人才的引进落户,采取 & 同行专家或相关部门评估、行业或区县推荐&的推荐机制和 & 联席会议办公室会议集体商议评定&的审核机制。
此外,用人单位引进其他紧缺急需、确有特殊才能的人才,可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行业主管部门或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同行专家或相关部门对引进人才 的业绩、贡献等进行评价后出具评估推荐意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行业主管部门或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的评估意见,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会议集体商议评定。
据了解,上述两个 《通知》印发后,本市将进一步发挥居住证、居转户以及直接落户等人才引进政策的综合效用,在充分体现人才评价的多样性和产业发展的阶段性的基础上,充分运用并发挥行业对人才的评价作用和集体商议评定的机制作用,多渠道分层次引进经济社会所需的各类优秀人才。
政策问答
行业专门人才如何引进落户?
答:行业专门人才的引进落户,目前采取两种方式,即:一是具有明确标准的行业专门人才,如饱和潜水员、空气潜水员、船长、试飞员、飞行员等航运专门人才,国医大师、名中医等传统医培学通才以及经认定的体育专门人才,符合条件的,可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提出申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程序办理。二是暂时难以明确标准的行业专门人才,如文化艺术、农业技术以及其他特殊行业紧缺急需的专门人才,纳入特殊人才评价认定机制,由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同行专家进行评价后出具评估推荐意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会议集体商议评定。
特殊人才如何办理 《上海市居住证》?
答: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可结合本行业的特殊性,建立行业特殊人才评估认定机制,由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出具评估推荐意见,经审核后按规定办理《上海市居住证》。各区县可结合本区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布局等,建立区县特殊人才评估认定机制,由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评估推荐意见,经审核后按规定办理《上海市居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