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人才引进落户条件
据介绍,目前,重庆准予落户的人才界定标准更宽泛,包括以下三类:
1.本市引进的专家、学者、留学回国人员等高层次人才
2.在本市就业的专科或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称以上人员,以及已取得市人力社保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证书的护理人员等一般人才
3。受到省(部)级以上授予勋章、荣誉称号、表彰奖励的人员和本市各级人民政府授予荣誉称号的农民工等受表彰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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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人才落户的宽门槛政策还体现在所有人才落户,均不受在渝务工、就业年限和缴纳社保年限的限制,甚至没有年龄限制。高层次人才和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人才,不受是否已在渝就业的限制。
另外,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均可申请随迁来渝落户,这就解决了人才不能照顾家庭的后顾之忧,让人才放心在重庆干事创业。
&鸿雁计划”适用于我市现有企业引进或者来渝创办科技型企业(包括法人化研发机构)的直接从事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的研发类科技人才。
“鸿雁计划”入选人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责任意识、先进的管理理念或创新创业能力。
(二)原则上应有海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机构、世界500强企业学习或工作经历。
(三)原则上应与引进企业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者与引进区县签订3年及以上的落户协议。
“鸿雁计划”入选人才分为A、B、C三类
A类:主要指在全球产业技术研究领域享有较高声誉,具有重大技术发明成果或重大新产品开发成功经验,能对我市企业创新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或带来显著经济社会效益,且在渝工作期间企业认定年薪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企业研发人员中年薪排前1%的研发类人才(企业研发人员总数不足100人的,按1人计算)
B类:主要指在全球产业技术研究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工作期间主持过研发项目并成功实现商业化,能够在我市领衔企业核心攻关项目或解决核心技术难题,或在同行业优秀企业高级管理、研发工作岗位上取得显著业绩,且在渝工作期间企业认定年薪在100万元至200万元人民币,企业研发人员中年薪排前5%的研发类人才(企业研发人员总数不足100人的,按2人计算)
C类:主要指掌握某行业、某领域特殊专长,对我市企业创新发展具有较大促进作用,或在同行业优秀企业中级管理、研发岗位上取得显著业绩,且在渝工作期间企业认定年薪在50万元至100万元人民币,企业研发人员中年薪排前10%的研发类人才(企业研发人员总数不足100人的,按5人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