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专门出台政策--积分纳税入户
通过纳税怎么加分?
多少纳税能入深圳户口?
在深圳也有一部分人是达标的哦
没有学历的人员,可以通过纳税入深圳户口
下面小编来说一下
往下看
个人纳税
A.7.6万-9.4万元,积50分
B. 9.4万—11.2万元, 积60分
C. 11.2万—15.7万元, 积70分
D. 15.7万—20.2万元, 积80分
E. 20.2万—24万元, 积90分
F. 24万元以上, 积100分
企业法人纳税
&A. 达到150万元以上,加50分
&B. 以150万元为标准,每增加30万元,多加10分
(可积100分)
&企业股东纳税
&A. 达到30万元以上,加50分
&B. 以30万元为标准,每增加6万元,多加10分
(可积100分)
&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纳税
&A. 达到15万元以上,加50分
&B.以15万元为标准,每增加3万元,多10分
(可积100分)
&最近3个年度纳税指的是?
&连续3个纳税年度就是、和
&年龄要求
&& 人才引进入户的限制年龄是45岁以下
4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官网发布了《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以下简称《任务》)的通知,有关各大城市的落户改革问题。
&
&《任务》指出:
&1.城区常住人口100万以下的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已陆续取消落户限制的基础上;
&2.城区常住人口100万—300万的Ⅱ型大城市要全面取消落户限制;
&3.城区常住人口300万—500万的Ⅰ型大城市要全面放开放宽落户条件,并全面取消重点群体落户限制;
&4.超大特大城市要调整完善积分落户政策,大幅增加落户规模、精简积分项目,确保社保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
&另外城市政府要探索采取差别化精准化落户政策,积极推进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落户。允许租赁房屋的常住人口在城市公共户口落户。
NO.1佛山属于哪一类城市?
&佛山目前常住人口已超700万人,列入为特大城市,根据政策要求须调整完善积分落户政策,大幅增加落户规模、精简积分项目,确保社保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NO.2落户政策将如何变化?
&11月初颁布新修订的《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于1月1日起施行,即根据新市民在佛山稳定居住、稳定就业、自身素质、社会贡献以及社会信用等情况作出规定,有序引导有能力有需求在佛山稳定生活工作的常住人口真正留在佛山。
&&取消原来的购房入户政策(但仍有过渡期)开始实行积分入户政策
&主要有以下变化:
&(1)调整了购房入户和购房享受政策性借读生待遇政策,将其统一纳入积分制管理。
(2)增加积分入住保障性公租房的内容,为住房困难的新市民家庭提供基本保障。
(3)更加关注特定公共服务岗位的人员,充分认可公共服务岗位人员的贡献。
(4)更加强调简化办事程序,优化服务质量。
➩入户部分
& 将购房入户纳入积分入户,不再执行原购房入户政策。
★入户基本条件《办法》规定在我市已办理居住证、已连续按月缴纳一年社会保险费且申请期间保持参保状态的新市民,可申请积分入户。
★入户计分指标房产(含公寓、商铺、写字楼等商业类房产)作为积分指标之一,建筑面积每平方米积1分计分,最高计分144分。
★入户政策过渡期
(1)在《办法》实施之日前获得住宅房屋产权证件(含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属证书)的,可按照原购房入户相关规定申请入户至 12月31日止 。
(2)对于《办法》实施之日前尚未获得住宅房屋产权证,但按照规定已完成网上认购,购房业主可能无法在12月31日前获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按以下规定执行:①本办法实施之日起,在房地产开发商完成不动产首次登记后,开发商与购房业主应在3个月内完成不动产转移登记,购房业主在获得不动产权属证书后3个月内可按照原购房入户相关规定申请入户。
②本办法实施之日前,房地产开发商已完成不动产首次登记的,开发商与购房业主应在本办法实施之日起3个月内,即在3月31日前完成不动产转移登记,购房业主(含二手房)可在在获得不动产权属证书后3个月内按照原购房入户相关规定申请入户。
③上述过渡期间不受12月31日截止时间的限制,但受3个月的期间约束。即不动产首次登记后,开发商与购房业主必须在3个月内完成购房业主产权证的办理,购房业主获得产权证后,应在3个月内按规定办理入户手续,超过期间的视为放弃。
(网上认购是指:购房人与开发商达成初步购房意向后,由开发商登录市住建管理局开发的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录入认购人、认购房产等信息后,打印网上认购书由双方签名或盖章确认后,完成网上认购工作)
&★入户指标分配入户指标按年度分配,根据城市发展可承载力,由市公安局牵头制定全市积分入户指标数和分配方案,各区、各镇街每季度对全区、镇(街道)积分入户申请人所得积分高低进行排名,按照排名高低获得入户资格。
★入户总积分 基础分+加分+减分+各区自定指标分。
➩入学部分
& 取消购房类政策性借读生待遇。
★入学条件《办法》规定在佛山拥有合法房产的非户籍人员,统一参加我市新市民子女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的积分排名。
★入学过渡期《办法》对该项政策设置了政策过渡期到12月31日 。根据《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新市民的住宅房屋产权证件(含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购房合同备案日期在办法实施之日前,且建筑面积不低于80平方米的,其适龄子女申请入读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小学或初中一年级,可申请政策性借读生安排入学。
如果新市民的住宅房屋产权证件(含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属证书)或已购房合同备案日期在办法实施之后(含实施当天)的,则一律按积分申请入学。
1月1日之后,我市将不再执行“购房类”政策性借读生政策,届时,持任何时间办理的住宅房产证明提出入学申请,均统一纳入积分制入学进行安排。
★入学总积分 基础分+加分+各区自定指标分。
➩其他部分
& 将符合申请保障性公租房条件的新市民纳入到积分服务中。
1、《办法》规定持本市有效居住证,在本市连续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年且申请家庭当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一年度本市人均可支配收入,在本市没有自有住房的新市民家庭,可按规定申请积分入住保障性公租房。
2、积分入住申请资格的审核和住房分配管理,按照《佛山市保障性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
3、入住公租房总积分=基础分+加分+减分+各区自定指标分。
☆对部分计分指标及项目进行调整。
1、房产情况在入户、入学积分分值从80分提升至最高144分。
&2、落实居住证制度,提高居住证和社保的积分分值,本地居住证由每年5分提高到10分,最高120分,本地社保的分值由原来最高可积100分提高到最高150分。
&3、为在佛山从事环卫、公共交通驾驶员等特定公共服务岗位的新市民设定了最高可达80分的加分分值。
&4、体现租购平权,增加了租房计分项,最高计分分值为30分。
&5、避免父母学历差异对小孩教育造成的不公平,积分入学中取消父母学历加分。
6、鼓励新市民在佛山创新创业,对佛山经济发展作出贡献,提高了科技创新、投资纳税分值,扩大了纳税税源,对纳入积分的税款来源不再限于从事工商经营活动。
&7、提高各区自主加分。针对各区的差异性,每年各区自主加分由40分增加到60分,帮助镇街解决各类人才子女的入学加分等问题,为各镇街留住有需要的人才。
&以上为佛山积分落户的新变化,如需了解、咨询更多佛山积分落户资讯及其他落户方式,敬请留意本公众号,落户测评点击下方“阅读原文”,24小时内有专业的入户顾问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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