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须知:
公民申报户口迁移,符合迁入地城镇户口迁移条件的,县级公安机关凭相关证明核准后,迁入地派出所为其本人及随迁人办理。
有稳定就业岗位的优秀农民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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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农民工
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评定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以及为当地经济建设做出突出贡献、得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表彰的。
上述条件者,可以申请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夫妻双方父母在我市城市区、县城镇及其他建制镇落户。
申请条件:
1、个人书面申请;
2、县级以上部门颁发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的证书、政府文件及用工单位的证明;
3、迁入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4、证明申请人、迁入人关系的《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亲属关系证明(能够准确证明亲属关系的,不再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5、拟落户地的户口簿。
办理流程:
1、申请人网上申请,填写《秦皇岛市公安局网上受理户口申报单》,提供相关证据的扫描件或照片;
2、各县区局户政窗口网上受理;
3、各县区局户政窗口通知申请人到相应的户政窗口办理,申请人填写《户口迁入申报表》;
4、窗口核准发《户口准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