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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人员学历及对应缴纳社保与个税要求

常见问题
  • 2023-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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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一、办理机构及相关单位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管理审核;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受理。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批同

& 一、办理机构及相关单位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管理审核;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受理。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后,由公安部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二、用人单位资质要求
申请单位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具有用人自主权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制事务所以及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信誉良好,并在本市依法纳税、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各类企业。
用人单位资质要求
三、留培学通员个人申请条件:
)国(境)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国内“211”高校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中央直属及中科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硕士毕业生参照“211”高校毕业生执行),并为国(境)外高校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国内非“211”高校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并为国(境)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国(境)外高校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和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国(境)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国内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赴国(境)外进修、做访问学者满1年以上。
)其他不符合第2、3、4、5项条件,在国(境)外高校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国(境)外高校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或符合第6项条件,来本市创办企业的留学回国人员
)其他。
留培学通员学历及对应缴纳社保与个税要求

留培学通员回国后应直接来上海工作,累计待业时间不超过2年;

且与申请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有效期在1年(含)以上,且自申请之日起有效期在6个月(含)以上(如合同约定有试用期的,需完成试用期后方可申报);

留学回国人员年龄须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

四、申请材料
落户上海服务需要由用人单位、留培学通员或及随迁家属提供相应材料,具体如下:
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介绍信及人事专员身份证
用人单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请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法人营业执照(属三资企业的另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系事业、社团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注册登记证;金融机构;金融许可证;人力资源许可证
组织机构代码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书等)(有效期剩余三个月以上)

用人单位系非法人分支机构的须提交:1法人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法人公章(属三资企业的另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盖法人公章);

2发热机构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盖法人公章;

3法人机构授予的人事招聘权授权书;

4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有效劳动(聘用)合同、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社会保险缴纳单
属留培学通员来沪投资创办的企业需提供本企业验资报告
本市、区或有公共人事档案管理权限部门的档案接收证明
申请人:
《留学回国人员配偶申办上海常住户口申请表》原件1份纸质附一张2寸证件照
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位(历)认证书(原件)
国外学位(历)证书,成绩单

进修证明(需翻译);

中级以上职称资格证书

出国留学前国内最高学历(位)证书;

肄业的须提交肄业或退学证明

本人护照内自留学起所有签证及出入境记录(原件);

在香港地区学习附香港居民身份证

系家庭户口须提交户口本和身份证;系集体户口须提交户籍证明和身份证;

留学期间已注销户籍的须附90天内的有效户籍注销证明

户口若上报上海户籍的直系亲属处,须附户主的户口本,户主的房产证、户主同意入住承诺书:

户口若报入用人单位的集体户口,须附集体户口地址页复印件;

户口若报入本人购买的产权房内,附房产证

留学期间与原单位未解除劳动合同的须附相关辞职证明;
回国后未就业时间超过半年的须附原籍人事档案管理单位出具的无业证明
有婚史者须递交结(离)婚证及相关证明(如为外文需翻译)
国外工作相关证明(合同/税/工作证明)
授权承诺书
家属随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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