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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落户研究生(Postgraduate)评分标准
在上海落户研究生评分标准
根据上海市有关规定(guī dìng),非上海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进沪(hù)的正规过程是:用人单位凭《用人单位信息登记凭证(voucher)》向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领取《非上海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表》或通过(tōng guò)市就业指导中心网址下载。上海留学生落户用人单位与留学回国人员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期限一年(含)以上,剩余合同期限(申请之日到合同截止日期)须六个月(含)以上。上述合同期限不含试用期。上海户口办理除了指户数和人口之外,内地常以它代替“户籍”,即民政公安部门以户为单位,登记本地居民的册子。派出所的户籍民警,负责登记造册、记录各家成员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成员关系等各类资料。学生凭《申请表》向学校索取教务处出具的成绩(score)单,并将《申请表》、就业协议书、推荐表、在校期间的获奖证书、外语和计算机等级证书以及有关材料(Material)交学校就业管理部门审核。学校根据《申请表》的要求对学生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在《申请表》上盖章签字,再交还本人。然后,单位再将《申请表》交与就业指导中心,等待批复。一般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予以批复,其中硕士或以上学历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予以批复。
上海户口评分标准
一、毕业生要素分
基本要素
1.最高学历博士 27分硕士 24分本科 21分
2.毕业学校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Education)部重点建设高校、在沪高校、科学院在沪各研究(research)所15分
其它高校、中央直属研究生培养单位(unit)、上海各高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12分
其他高校及研究生(Postgraduate)培养单位(unit) 8分
3.学习成绩(score)
综合排名(Ranking)对其等级进行评定)
一级 8分
二级 6分
三级 4分
四级 2分
4.外语水平
通过CET-6级、六级成绩达到425分或专业英语八级 8分
通过CET-4级、四级成绩(score)达到425分或专业英语四级 7分
外语类、艺术类或体育类专业外语课程合格 7分
5.计算机水平
毕业研究(research)生 7分
理科类计算机高级水平或免予此项要求的专业7分
文科类专业计算机中级水平 7分
理科类专业计算机中级水平 6分
文科类专业计算机初级水平 6分
艺术、体育类专业相关课程合格 6分
导向要素
1.荣誉称号
经认定的国家级 10分省级 5分学校级 2分2.学术、文体竞赛获奖
获奖)
⑴经认定的国际性比赛或上述全国性比赛奖项:
一等奖 10分二等奖 8分三等奖 6分
⑵上述全国性比赛地方赛区奖项:等奖 5分二等奖 3分三等奖 1分
3.科研创新
⑴拥有专利证书:拥有发明专利证书 5分拥有实用新型专利证书 3分拥有外观设计专利证书 3分⑵已申请发明专利的,并拥有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 1分
4.自主创业
⑴创办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Fund)资助的科技公司获得科技创业基金资助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5分获得科技创业基金资助企业团组成员 2分⑵创办其他企业的
担任法定代表人 5分担任董事 2分5.参加(cān jiā)大学生志愿服务(fú wù)西部计划
上海高校参加西部计划回沪的毕业生按照其毕业当年的进沪政策予以评分,并在此基础上给予加分 5分
二、人需求要素分
基本要素(key point)
用人单位在招聘录用高校毕业生中信誉度良好 5分
重点(zhòng diǎn)领域要素(key point)
录用本市经济(jīng jì)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导向专业毕业生 3分
在本市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导向专业基础上,录用列入教育部、上海市重点学科所在高等院校的毕业研究生(Postgraduate) 3分
重大项目要素 最高不超过10分 承担国家级经济(jīng jì)社会发展重大项目、远郊地区社会事业单位、市级艺术剧团等用人单位急需的构建和谐社会紧缺人才。上海留学生落户留培学通员是指公派或自费出国(境)学习,并获得国(境)外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含)以上的人员;在国内获得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到国(境)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进修一年(含)以上的访问学者或进修人员。具体项目及用人单位名单由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认定。
三、标准分
标准分为非上海生源进沪(hù)就业申请上海市户籍的基本资格分。进沪就业的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其各项要素累积分值高于标准分的,可办理上海市户籍;低于标准分的,办理人
才类《上海市居住证》。标准分由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联席会议(huì yì)办公室根据市政府户籍人口机械增长调控(释义:调节、控制)要求确定。
& 应届生申请落户上海办法公布:标准分为7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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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的通知
&&& 各高校要认真做好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相关政策和具体手续办理的宣传和解释工作,引导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到本市重点扶持用人单位、重点领域就业。各高校应加强管理、规范程序、认真做好相关申报材料的初审工作,确保非上海生源毕业生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对有关高校材料初审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情况,将予以通报,并督促有关高校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各用人单位应按照《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上海市居住证〉和居住证积分指南》和《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办法》的要求,及时为本单位录用的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办理进沪就业的相关手续。留学生落户用人单位在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时,不得在协议中规定“毕业生如未能办妥落户手续则与其解除就业协议”等损害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权益的内容。 用人单位应客观、如实填写相关申报材料,并书面承诺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如有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用人单位当年申请资格,并在上海学生就业创业服务网公布。同时,将单位失信行为纳入上海市征信管理平台。用人单位不得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申报。
&& 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应当书面承诺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伪造变造或使用伪造变造材料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申请资格,并将个人失信行为纳入上海市征信管理平台。对已骗取的本市常住户口、居住证,提请相关部门依法予以注销。对构成犯罪的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公众号“上海发布”5月14日消息,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今天发布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上海市居住证》和居住证积分指南、申请本市户籍办法。上海留学落户进沪落户标准分为72分。相关文件详见下文
关于做好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的通知
& 各高校要认真做好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相关政策和具体手续办理的宣传和解释工作,引导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到本市重点扶持用人单位、重点领域就业。各高校应加强管理、规范程序、认真做好相关申报材料的初审工作,确保非上海生源毕业生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对有关高校材料初审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情况,将予以通报,并督促有关高校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各用人单位应按照《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上海市居住证〉和居住证积分指南》和《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办法》的要求,及时为本单位录用的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办理进沪就业的相关手续。留学生户口用人单位在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时,不得在协议中规定“毕业生如未能办妥落户手续则与其解除就业协议”等损害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权益的内容。 用人单位应客观、如实填写相关申报材料,并书面承诺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如有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用人单位当年申请资格,并在上海学生就业创业服务网公布。同时,将单位失信行为纳入上海市征信管理平台。用人单位不得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申报。
&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应当书面承诺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伪造变造或使用伪造变造材料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申请资格,并将个人失信行为纳入上海市征信管理平台。对已骗取的本市常住户口、居住证,提请相关部门依法予以注销。对构成犯罪的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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