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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户上海新政 直接落户条件:须同时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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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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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直接落户条件:获科技企业孵化器或创业投资机构首轮创业投资额大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或累计获得创业投资额大于2000万元(含2000万元),且在上海本市企业中持股比例不低于10%并连续工作满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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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北上广深等地的户口都非常抢手,如果想落户本地,需要满足非常多的条件。今年上海市出台了一系列的新政策,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落户上海新政

一、落户上海有什么好处?

1、买房

上海本地人买房更有优势,很多商品房需要有本地户口才能买,如果你不是上海户口,需要以家庭为单位即已婚,且需出具连续五年纳税证明、社保缴纳证明。

2、教育

落户上海新政 直接落户条件:须同时符合(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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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人居住证积分需达到120分,否则无法上公办幼儿园、正常幼升小择校、无法在上海参加中、高考。

3、车牌

外地人想拍车牌,需要有上海居住证,还要连续缴纳满3年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二、怎么在上海落户

1、投靠落户

2、居转户

3、非沪籍应届生落户

4、人才引进落户

5、留学生落户

根据最新的政策,这五类人可以直接拿到上海户口。

第一类:创业人才

直接落户条件:获科技企业孵化器或创业投资机构首轮创业投资额大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或累计获得创业投资额大于2000万元(含2000万元),且在上海本市企业中持股比例不低于10%并连续工作满2年。

第二类: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

直接落户条件:在本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中连续从事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满2年,且最近3年累计实现技术交易额大于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技术合同第一完成人。

第三类:风险投资管理运营人才

直接落户条件:本市创业投资机构的合伙人或副总裁及以上的高级管理人才且已完成在上海投资累计达3000万元。

第四类:企业高级管理和科技技能人才

直接落户条件:最近4年累计36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保的基数等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3倍,且缴纳个人所得税累计达到100万元。

第五类:企业家

直接落户条件:须同时符合

1、运营本市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担任董事长或总经理)或持股大于10%(含10%)的创始人。

2、企业连续3年每年营业收入利润率大于10%,且上年度应纳税额大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或科技企业连续3年每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大于10%,且上年度应纳税额大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或企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资本市场挂牌上市。

3、企业的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不属于国家和本市规定的限制类、淘汰类目录。

4、企业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和处罚记录,无不良诚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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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人才引进直接落户!政策逐条详细解读!&

居住证积分 居转户 等政策咨询

应届生 留学生 人才引进咨询

根据《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35年)》要求,严格控制常住人口规模,至2035年常住人口控制在2500万人左右。2500万的人口控制目标已经多次提及,是上海可以承受的人口底线。

根据上海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至末,上海的常住人口为2418.33万人。按照上海提出的人口控制目标,未来,上海的人口增长空间还有多大?这意味着落户上海会越来越难,符合条件的人才需要及时申请落户。
【权威数据】

落户上海新政 直接落户条件:须同时符合(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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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人才引进6529人,居转户10206人,新办居住证积分44480人

上海全年共引进海外留培学通员12533人,办理外国人工作证80399份,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R字签证)395份;新办居住证积分42480人,居住证转户籍12847人,引进人才 直接落户7959人。

今天文章说一下引进人才 直接落户的情况!政策逐条详细解读!详情请看下文!

用人单位基本条件

(1)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用人单位引进本市紧缺急需的国内优秀人才。

(2)用人单位应正常经营、无不诚信记录,并依法纳税,按规定参加本市社会保险。

引进人才 基本条件

在沪工作稳定,专业与岗位相符,一般应能在本单位工作五年以上(对于特别优秀或者特别紧缺急需的,可适当放宽年限要求),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0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解读: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是指按照规定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受聘相应职务。

02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奖励的人员。

解读:

“省部级及以上政府奖励”,是指由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相关部委共同授予的政府奖励,且具有个人证书。 

03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国家重要科技计划项目和本市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解读:

“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国家重要科技计划项目和本市重大科技项目”,是指根据国家或本市科技主管部门项目立项批复进行认定的科技项目,所称“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核心成员”,由国家或本市科技主管部门根据项目立项、申报材料予以认定。

04列入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培养计划的人选。

解读:

“列入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培养计划的人选”的认定依据参照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或各省、市、自治区政府和人才主管部门批复。

05在本市重点支持的产业和领域中担任高级经营管理职务且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

06本市金融、贸易、航运等现代服务业重点机构,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在沪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及地区总部投资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发中心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创新团队核心成员。

解读:

“金融、贸易、航运等现代服务业重点机构”,由市金融服务办公室、市商务委员会、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等行业主管部门认定。“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等行业主管部门认定。

“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由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认定。“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由市商务委员会认定。符合《上海市引进人才 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第五条第(六)款条件引进的人才,应属单位紧缺急需的业务骨干,且具有两年以上(截至申报之日)相应工作经历。

“本市金融、贸易、航运等现代服务业重点机构,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的范围如下:

01金融重点机构

1、在沪金融要素市场。

2、总部在沪银行及其在沪分行、国有商业银行在沪分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在沪分行、政策性银行在沪分行,以及上述银行在沪持牌运营机构。

3、总部在沪的证券公司(分类评价A级以上)、基金管理公司和规模较大的信托公司。

4、总部在沪且规模较大的保险公司、全国性保险公司在沪分公司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5、外资法人银行,外资保险子公司。

6、其他金融重点机构。

02贸易重点机构

1、本市重点发展的电子商务机构。

2、具有商务部核发的融资租赁牌照的非金融类融资租赁机构。

03航运重点机构

1、航空领域的交通管制、适航审定、客货运机构和运输机场等机构。

2、航海领域的航运市场、航运保障、规划、监管、设计以及船舶验收、船舶客货运等机构。

04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

本市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包括:新能源、民用航空制造、先进重大装备、电子信息制造、新能源汽车、海洋工程装备、新材料、软件和信息服务、生物医药、节能环保和航天等,上述领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机构,予以重点支持。

1、承担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的机构。

2、中央在沪企业。

3、经国家备案的合同能源服务公司。

4、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单位。

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可以提出重点机构和重点领域的认定范围,经联席会议办公室认定后,纳入重点机构和重点领域范围。

07本市重点引进机构、项目或做出重大贡献的企业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

08本市重点产业发展紧缺急需、取得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高级技师 ),或取得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技师)且获得国家及省部级以上技能竞赛奖励的高技能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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