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转户办理需知
居转户办理需知
居转户申办条件(括号内为备注信息)
持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累计)满 7 年; (二)持证期间按照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累计)满 7 年; (三)持证期间依法在本市缴纳所得税;(06 年到现在的税单,需要和社保情况吻合); (四) 在本市被评聘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 (国家
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对应;(中级职称持有者可随迁子女、宝冶的中 级职称证书有效,政工师无效,取得一级建造师等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