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中招报名:中考允许8类非户籍生报名
近日,市教委下发《关于做好上海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明确中招报名细则。具有本市常住户籍的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1998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往届初中毕业生、结业生,可在学籍学校(或原初中毕业学校,下同)或户籍所在区县报名。本市应届初三学生基本信息由本市“基础教育学生学籍信息系统”直接导入报名库,材料核对时间从即日起至1月15日。8类非本市户籍的本市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在本市参加中招报名。
这8类考生包括:考生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同时考生本人为持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考生父母一方及本人持有效期内《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考生父母一方为本市户籍,且考生为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满2年(起按本条款报名的考生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须满3年);考生父母一方为在沪高校、科研机构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站)人员;考生父母一方为经市政府合作交流办审核登记的地级市以上(含地级市)政府驻沪办事机构有关工作人员;考生属在沪台胞,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居民身份;考生属经市政府侨办认定华侨身份;考生持本市公安机关填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