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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户上海条件-落户申报条件-上海办理积分入户-

居转户
  • 2023-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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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上海落户政策:居转户是怎样的?怎样才能更快落户呢? 上海是我国的超一线城市,在一线城市的排名上一直屹立不倒。有很多在上海工作学习的人员,出于便利工作和生活考虑都想落户于上海。 此次I 型城市落户条件的放宽对去这类人而言,是个很不错的机会

& &上海落户政策:居转户是怎样的?怎样才能更快落户呢?



& &上海是我国的超一线城市,在一线城市的排名上一直屹立不倒。有很多在上海工作学习的人员,出于便利工作和生活考虑都想落户于上海。

& 此次I 型城市落户条件的放宽对去这类人而言,是个很不错的机会。

& 那么,上海落户政策是怎样的呢?接下来,小编就带大家来看看吧。



& &上海落户政策:居转户是怎样的?怎样才能更快落户呢?



& & 上海居转户政策:



一、居转户申请条件



1、持《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



2、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



3、持证期间依法在上海市缴纳所得税。



4、在上海市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及工种对应的,具体要求如下:



A、最近连续3年在上海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高于上海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的,或者最近连续3年计税薪酬收入高于上年同行业中级技术、技能或管理岗位年均薪酬收入水平的,技术管理和关键岗位人员可不受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B、按个人在上海市直接投资(或投资份额)计算,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累计缴纳总额及每年最低缴纳额达到上海市规定标准(100万)的,或者连续3年聘用上海市员工人数(100人)达到规定标准的,相关投资和创业人才可不受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5、无违反国家及上海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



上海落户政策:居转户是怎样的?怎样才能更快落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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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海市常住户口申请条件



同时,持证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优先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激励条件):



1、在上海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相应奖励,或在上海市被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符的,可不受持证及参保年限的限制。



2、在上海市远郊地区的教育、卫生等岗位工作满5年的,持证及参保年限可缩短至5年。



3、科创人才(可缩短居住证年限要求)



A、创业人才



B、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



C、风险投资管理运营人才



D、企业科技和技能人才



三、居转户申请材料清单



1、《居住证持有人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申请表》原件。



《居住证持有人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申请表》必须网上申报后在线打印。个人签字,单位盖章。



2、单位介绍信、人事专员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3、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特定行业的许可证复印件(均加盖单位公章)。



注:单位为分公司的,需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



4、申请人身份证、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



5、申请人户口簿或者户籍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



上海落户政策:居转户是怎样的?怎样才能更快落户呢?



本人外地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需要外地详细住址页及本人信息页),本人为集体户口的由集体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原件;(调动人员户籍类别须明确为& 非农业户口&或& 农业户口&)



6、持证期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累计满7年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7、2006年至今税单原件,包括需要说明的材料。



8、职称、职业资格材料。(按职称申报所需材料。

& & 验原件,留复印件)



9、劳动合同。(验原件,留复印件)



在单位人事向人才中心受理窗口提交材料时,申请人的劳动合同有效期剩余至少还有6个月以上。



10、现居住地和户籍地街道(镇)以上政府计生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原件。



11、无治安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不再需要派出所出具,改由个人承诺、单位盖章。



12、婚育证明材料。(除说明外,均验原件,留复印件)



A、未婚者:无需提供未婚证明;



B、已婚者:结婚证书。



C、离异者: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判决书。



D、丧偶者:补充提供死亡证明原件。



13、本市落户地证明。(除说明外,均验原件,留复印件)



14、子女及配偶材料(子女、配偶不随迁也需提供):(除说明外,均验原件,留复印件)



上海落户政策:居转户是怎样的?怎样才能更快落户呢?



独生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者独生子女证明、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



非独生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另需提供符合计生的相关材料:如第二胎在1月1日前出生的需要提供二胎准生证、二胎审批表及二胎申请理由材料等;



15、申请人户籍地人事档案保管地址。



16、所有工作经历证明复印件。



如原单位已注销,则需提供当地工商部门出具的注销证明原件。



17、其他证明材料(满足激励条件所需的材料)。



上海落户政策:



一、可直接落户的人才类型



1、从事风险投资管理运营的



主要指上海市创业投资机构的合伙人或副总裁及以上的高级管理人才,并且在上海已完成的投资累计达3000万元。



2、从事创新创业中介服务的



在上海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中连续从事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满2年的,且最近3年中累计实现技术交易额大于5000万元(包括5000万元)的技术合同第一完成人。



3、从事创业的



申请人获科技企业孵化器或创业投资机构首轮创业的投资额大于1000万元(包括1000万元)或累计获得创业的投资额大于2000万元(包括2000万元)的,且在上海本市企业中的持股比例不低于10%,并且连续工作满2年的。



4、从事企业高级管理和科技技能的



申请人近4年中累计36个月在上海市缴纳职工社保的基数等于上海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累计达到100万元。



上海落户政策:居转户是怎样的?怎样才能更快落户呢?



5、企业家



A、申请人需是运营上海市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是持股大于10%(包括10%)的创始人。



B、申请人所运营的企业,在连续3年中每年的主营业务收入都需有增长且要大于10%;而且上年度的应纳税额还需大于1000万元(包括1000万元);或者所运营的企业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资本市场挂牌上市。



C、申请人所运营企业的产品、生产工艺和装备等均不属于国家和上海市规定的淘汰类及限制类的目录。



D、申请人所运营的企业无不良诚信记录,无重大的违法违规的行为以及处罚记录。



E、申请人必须是留学回国的人员。



注意事项:这一类人才需要以上5点全部符合。



二、申请上海落户的条件



1、申请人必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



2、申请人持证期间必须按照规定参加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



3、申请人持证期间必须依法在上海市缴纳所得税。



4、申请人在上海市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的职业资格,且所学专业及工种必须对应。



5、申请人无违反国家及上海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行为,无治安管理处罚以上的违法犯罪记录以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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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连落户新政策

& 提 交

如何在大连落户呢?大连落户新政策对于落户条件、办理流程有了细致的规定。

&总的来说,大连落户可以分为暂时落户、买房落户、& 三投靠&落户等,各落户条件不同。下文将为您详细介绍。同时,大连落户新政策还对落户办理做了详细规定。

大连落户新政策

一、大连落户条件

(一)暂住人员落户条件

1.在主城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在我市有合法稳定职业满5年,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5年以上;

2.在新市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在我市有合法稳定职业满1年,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

3.在新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在我市有合法稳定职业。

(二)引进人才 落户条件

1.具有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含境外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四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国家职业资格仅限于《大连市紧缺职业工种目录》)或我市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2.具有普通中等专科学校学历或四级国家职业资格;

3.与新区各类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

4.距法定退休年龄15年以上。

(三)公务员落户条件

1.经市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录用,具有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以上学历,距法定退休年龄15年以上;

2.经我市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调入,具有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以上学历,距法定退休年龄15年以上。

(四)有住房者落户条件

1.在我市有合法稳定职业的个人在主城区(旅顺口区除外)购买商品房单套住宅建筑面积达到70平米或单套非住宅建筑面积达到50平米;

2.在我市有合法稳定职业的个人在主城区(旅顺口区除外)购买存量房单套住宅建筑面积达到90平米或单套非住宅建筑面积达到70平米;

3.在我市有合法稳定职业的个人在新市区、旅顺口区购买商品房(或存量房)单套住宅建筑面积达到50平米或单套非住宅建筑面积达到30平米;

4.个人在新区购买商品房或存量房。

5.在旅顺口区购买房屋落户的人员(达到主城区落户条件除外),其常住户口5年内不得迁入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五)& 三投靠&落户条件

1.被投靠的配偶常住户口在主城区并结婚满2年,或被投靠的配偶常住户口在新市区并结婚满1年,或被投靠的配偶常住户口在新区(夫妻双方均有职业符合上述无业人员& 夫妻投靠&准入条件的,应当提交就业证明,并按无业人员& 夫妻投靠&审批程序申请办理);

2.投靠的未成年子女,父母有一方常住户口在我市,或因父母均系现役军人等情况被投靠的祖(外祖父母)常住户口在我市;

3.父母双亡的未成年子女,可投靠常住户口在我市的监护人(其法定监护人仅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祖父母、外祖父母和第二款规定的兄、姐);

4.身边无子女的父母,可以申请1名无业未婚子女投靠;

5.被投靠的子女常住户口在主城区、新市区,其登记常住户口5年以上,投靠的父母年龄合计满130岁,或投靠的单亲父亲满65周岁、单亲母亲满60周岁;且投靠人在直辖市、省会市、计划单列市以外的城市无子女;

6.被投靠的子女常住户口在新区,投靠的父母年龄合计满130岁,或投靠的单亲父亲满65周岁、单亲母亲满60周岁;且投靠人在直辖市、省会市、计划单列市以外的城市无子女;

7.投靠人申请落户,被投靠人须有合法稳定住所且与本人户口登记一致,否则不予办理落户;

8.被投靠人因本人无合法稳定住所而与父母、子女共同居住,父母、子女取得稳定住所合法所有权或使用权,且无房屋权属纠纷的,可视为有合法稳定住所。

二、大连市落户办理手续

(一)大连市落户办理所需材料

1.& 三投靠&落户材料

1、办理& 子女投靠父母&户口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父(母)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父母离婚的应提供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

(3)子女的户口簿、身份证、出生医学证明;子女系超生的,应提供计生部门相关手续。

(4)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大连市房地产权证》以及依法承租的公有住房房证,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证明等)。

(5)成年子女需提供未婚证明、失业登记证(无业证明)。

(6)其他需提供的材料(由窗口民警提供书面清单)。

2、办理& 老人投子女&人员户口材料

(1)申请人书面落户申请书。

(2)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大连市房地产权证》以及依法承租的公有住房房证,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证明等)。

(3)申请人与迁入人户口簿(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迁入人子女分布情况证明(申请人及迁入人所在单位出具的人事档案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其他子女户口簿、身份证);迁入人子女为独生子女的,应提供《独生子女证》)。

(5)婚姻状况证明(双老人出示结婚证);单老人(除出具结婚证或离婚证外)由民政部门出具未再婚证明。

(6)其他需提供的材料(由窗口民警提供书面清单)。

3、办理& 夫妻投靠&户口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书。

(2)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大连市房地产权证》以及依法承租的公有住房房证,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证明等)。

(3)申请人及被申请人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婚姻证明及复印件。

(4)被申请人无职业的,提供无业证明(就业失业登记证,退休证,离休证等);被申请人有职业的,提供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5)随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未婚证明、无业证明、在校就读证明(18周岁以上出具);再婚随迁子女需提供法院子女抚养权判决或民政部门的离婚协议。

(6)其他需提供材料(由窗口民警提供书面清单)。

2.暂住人员落户材料

1、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16周岁以上人员);

2、达到法定结婚年龄人员的婚姻状况证明,其中未婚人员须提供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部门出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或我市公证部门出具的本人未婚声明公证书。;

3、随迁未婚子女的原始《出生医学证明》或足以证明亲子关系的原始出生凭证或法医物证鉴定书,非婚生子女除须提供确定与生父母关系的亲子法医物证鉴定书,还须有抚养权归属证明;《独生子女证》或其他准予生育证明,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须提供由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及缴费收据;超过18周岁初、高中学生所在学校的在读证明;

4、申请人及随迁配偶、未婚子女有职业的提交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录(聘)用手续,无职业的提交《就业失业登记证》(农业人口除外);

5、《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或《大连市房地产权证》;

6、参加社会保险凭证:参保职工缴费证明、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7、自主创业人员非公司法人的股东应提交由工商部门出具的私营企业注册内容查询卡、私营企业变更内容查询卡;

8、《大连市居住证》(2013年3月1日之前可提供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暂住人员落户证明》;

9、其他应当提供的材料(由窗口民警提供书面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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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引进人才 落户材料

1、打印《大连市引进人才 落户申请表》

2、《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应届毕业生可持《户口迁移证》)、身份证

3、婚姻状况证明(其中未婚人员须提供常住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出具的《无婚姻记录证明》或我市公证部门出具的《个人未婚声明》公证书)

4、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录(聘)用手续

5、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高端人才、进出站博士后除外)

6、随迁未婚子女的原始《出生医学证明》或足以证明亲子关系的原始出生凭证或法医物证鉴定书,非婚生子女还需提供确定与生父母关系的亲子法医物证鉴定书及抚养权归属证明。《独生子女证》或其他准予生育证明,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须提供由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及缴费收据。超过18周岁初、高中学生所在学校的在读证明。随迁配偶、成年未婚子女无职业的提交《就业失业登记证》(农业人口除外),有职业的提交在连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录(聘)用手续、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7、拟落户地址的确认手续(申请人拟落户本人合法稳定住所的,须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或《大连市房地产权证》到房屋所在地公安(边防)派出所办理《落户地址确认单》。拟落户直系亲属家中的须持与亲属家庭关系证明到亲属户籍地公安(边防)派出所办理《同意落户意见书》。拟落户工作地的用人单位的到工作地所属公安(边防)派出所办理《引进人才 同意落户意见书》,下同)

按下列不同情形还应提交相关手续:

(1)高端人才应提交相应的职称(荣誉)证书及与申请事由相关的证明;

(2)进、出站的博士后应提交国家或辽宁省博士后工作服务中心出具的《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博士后工作服务中心介绍信》;

(3)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交教育部留培学通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4)教育部学信网查不到学历信息的还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普通高等学校应届(含择业期内)毕业生还须提交《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5)我市中等职业学校的毕业生应提交毕业证

(6)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须提交《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其中参加全国及全省统一考试取得的还须提交《考试合格登记表》,我市评的中级、辽宁省评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还须提交《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和与申请事由相关的学历证明或其它相关证明;其他专业技术人才还须提交由我市人社部门出具的《外地调入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证明》;船员还须提交《船员服务簿》、《海船船员适任证书》;

(7)在我市自主创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须提交营业执照,非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股东还应提交由工商部门出具的私营企业注册内容查询卡、私营企业变更内容查询卡;

(8)具有四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的技能人才须提交《职业资格证书》以及由我市人社部门出具的《引进人才 职业资格证书认证证明》。

4.购房人员落户材料

1、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16周岁以上人员)。

2、达到法定结婚年龄人员的婚姻状况证明,其中未婚人员须提供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部门出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或公证部门出具的本人未婚声明公证书;

3、随迁未婚子女的原始《出生医学证明》或足以证明亲子关系的原始出生凭证或法医物证鉴定书,非婚生子女还需提供确定与生父母关系的亲子法医物证鉴定书及抚养权归属证明;《独生子女证》或其他准予生育证明,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须提供由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及缴费收据;超过18周岁初、高中学生所在学校的在读证明;

4、申请人及随迁配偶、未婚子女有职业的提交劳动合同或录(聘)用手续以及社保缴费证明(新区除外),无职业的提交《就业失业登记证》(农业人口除外);

5、《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或《大连市房地产权证;

6、购买非住宅落户的,需提供合法稳定住所房证;

7、取消抵押登记的需提供《房屋登记信息记录证明》;

8、其他应提交的手续(由窗口民警提供书面清单)。

5.投资人员落户材料

1、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16周岁以上人员);

2、达到法定结婚年龄人员的婚姻状况证明,其中未婚人员须提供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部门出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或公证部门出具的本人未婚声明公证书;

3、随迁未婚子女的原始《出生医学证明》或足以证明亲子关系的原始出生凭证或法医物证鉴定书,非婚生子女还需提供确定与生父母关系的亲子法医物证鉴定书及抚养权归属证明;《独生子女证》或其他准予生育证明;《独生子女证》或其他准予生育证明,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须提供由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及缴费收据;超过18周岁初、高中学生所在学校的在读证明;

4、申请人及随迁配偶、未婚子女有职业的提交劳动合同或录(聘)用手续以及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无职业的提交《就业失业登记证》(农业人口除外);

5、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纳税凭证;

6、工商部门出具的私营企业注册内容查询卡,私营企业变更内容查询卡;

7、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合法固定经营场所证明;

8、其他应提交的手续(由窗口民警提供书面清单)。

6.其他各类人员户口迁移材料

无职业的随军家属申请:

一、申请手续

1、《家属随军户口迁移审批表》、《家属随军户口报告表》(当年);

2、现役军人本人任职命令、军官证及《注销户口户籍证明》;

3、房证或部队居住证明;

4、家属户口簿、身份证、婚姻证明、子女《出生医学证明》、18周岁以上还需出具在校证明;成年子女需提供未婚证明、失业登记证(无业证明);

5、家属无业证明(就业失业登记证,退休证,离休证等);

6、其他需提供的材料(由窗口民警提供书面清单)。

二、审批程序:由区市县公安(分)局受理审批。

三、办理时限:符合规定,申请户口手续齐全,8个工作日办理完结。

有职业的随军家属申请:

一、申请手续

1、《军人家属随军调入审批表》、《干部申请家属随军报告表》(当年);

2、现役军人本人任职命令、军官证及《注销户口户籍证明》;

3、房证或部队居住证明;

4、家属户口簿、身份证、婚姻证明、子女《出生医学证明》、18周岁以上还需出具在校证明;成年子女需提供未婚证明、失业登记证(无业证明);

5、军人家属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录(聘)用手续、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6、其它应提交的手续(由窗口民警提供书面清单)。

二、审批程序:有职业的随军家属先到人社部门办理调入手续,再到部队驻地所属公安(分)局申请,由区、市、县公安(分)局受理审批。

(二)大连市落户办理流程

1.到迁入地的公安机关户政窗口申请准迁证明。

2.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凭《准予迁入证明》到原户籍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出,领取《户口迁移证》。

3.申请人持身份证、《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户口迁移证》第二联、身份证、入户地址户口簿到申请入户的公安机关户政窗口办理入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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