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现已实施积分落户制度,积分满120分可落户上海。本文将为您介绍上海积分落户制度细则,包括具体的加分、扣分标准,适用对象等。
上海积分落户制度:适用对象
在上海市工作、居住,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并参加上海市职工社会保险的境内来沪人员,适用本办法。
上海积分落户制度:基础指标及分值
基础指标包含年龄、教育背景、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在上海市工作及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年限等指标。
(一)年龄
年龄指标最高分值30分。本项具体积分标准如下:
持证人年龄在56-60周岁,积5分;年龄每减少1岁,积分增加2分。
(二)教育背景
教育背景指标最高分值110分,持证人按照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取得的被国家认可的国内外学历学位,可获得积分。本项具体积分标准如下:
1.持证人取得大专(高职)学历,积50分。
2.持证人取得大学本科学历,积60分。
3.持证人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积90分。
4.持证人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积100分。
5.持证人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积110分。
&
(三)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
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指标最高分值140分,持证人在上海市工作期间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和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符,可获得积分。
&本项具体积分标准如下:
1.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五级,积15分。
2.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四级,积30分。
3.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积60分。
4.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相当于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积100分。
5.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积140分。
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注册的,注册后给予加分。
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目录、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向社会公布。
(四)在上海市工作及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年限
持证人在上海市工作并按照国家和上海市相关规定按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每满1年积3分。
持证人因未正常缴纳上海市职工社会保险费而补缴的、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单位与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单位不一致的,不作为计算在上海市工作及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年限的依据。
上海积分落户制度:加分指标及分值
加分指标包括紧缺急需专业、投资纳税或带动本地就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特定的公共服务领域、远郊重点区域、全日制应届毕业生、表彰奖励、配偶为上海市户籍人员等指标。
(一)紧缺急需专业
持证人所学专业属于上海市紧缺急需专业目录且工作岗位与所学专业一致的,积30分。
上海市紧缺急需专业目录,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后向社会公布。
(二)投资纳税或带动本地就业
持证人在上海市投资创办的企业,按照个人的投资份额计算,最近连续3年平均每年纳税额在1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或平均每年聘用上海市户籍人员在10人及以上,每纳税10万元人民币或每聘用上海市户籍人员10人积10分,最高100分。
(三)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
持证人在上海市工作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指标最高分值100分。本项具体积分标准如下:
1.持证人最近连续3年在上海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以及高于上海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80%低于1倍的,积25分。
2.持证人最近连续3年在上海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以及高于上海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1倍低于2倍的,积50分。
3.持证人最近连续3年在上海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以及高于上海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2倍的,积100分。
持证人因未正常缴纳上海市职工社会保险费而补缴的、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与个人所得税缴费基数不能合理对应的、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单位与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单位不一致的,不作为本项的积分依据。
(四)特定的公共服务领域
持证人在上海市特定的公共服务领域就业,每满1年积4分,满5年后开始计入总积分。
(五)远郊重点区域
持证人在上海市重点发展的远郊区域工作并居住,每满1年积2分,满5年后开始计入总积分,最高分值20分。
(六)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持证人为全日制应届高校大学毕业生,积10分。
(七)表彰奖励
持证人在上海市工作期间获得的表彰奖励可积分,最高分值110分。本项具体积分标准如下:
1.持证人获得上海市部、委、办、局等市级机关专项性表彰奖励,积30分。
2.持证人获得上海市部、委、办、局等市级机关综合性表彰奖励,积60分。
3.持证人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表彰奖励,积110分。
上海市部、委、办、局等市级机关政府表彰奖励项目目录,按照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的表彰奖励目录执行。
(八)配偶为上海市户籍人员
持证人配偶为上海市户籍人员,结婚每满1年积4分,最高分值40分。
上海积分落户制度:减分指标及分值
减分指标包括提供虚假材料、行政拘留记录和一般刑事犯罪记录等指标。
(一)申请积分时提供虚假材料
持证人3年内有提供身份、学历、就业、职称职业资格、婚姻、表彰奖励等方面虚假材料的,每次扣减150分。
(二)行政拘留记录
持证人5年内有行政拘留记录的,每条扣减50分。
(三)一般刑事犯罪记录
持证人5年内有一般刑事犯罪记录的,每条扣减150分。
第九条(一票否决指标)
持证人有违反国家及上海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记录或严重刑事犯罪记录的,取消申请积分资格。
#
& &
&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战略支撑,创业是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民生的重要途径。创新和创业相连一体、共生共存。人才是& 双创&的核心,以人才资源为城市发展第一资源,近年来,成都秉持& 不唯地域、不求所有、不拘一格&的新人才观,激发人才创新潜能,加快推动人口红利向人才红利转变,以人才红利支撑产业发展、企业需求和城市未来。
优化人才服务 出台一系列支持人才发展政策
& &,全国首款高通量基因分型平台& 瀚辰光翼&在成都成立,打破了国内基因检测产业长期被illumina、Thermo Fisher、罗氏等国外巨头主导,国内基因检测行业在上游设备领域落后的局面,搭建起自主创新的基因检测仪器、试剂、软件全套生态系统。创始人张晗是四川省& 千人计划&创业领军人才,也是海归创业者。目前,& 瀚辰光翼&已获得了近10个专利,并有多个专利正在申报中,上半年第一款产品正式推向市场,两款正在研发的新产品,预计明年正式上市。
& &自起,连续以市委、市政府& 一号文件&形式出台支持人才发展政策文件,出台实施& 成都人才10条&& 成都人才36条&& 人才新政12条&,持续推进人才政策创新和落地落实,不断疏通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难点痛点。& 成都人才36条&被中组部《中国人才新政——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文件集萃》收录。还在全国率先建立包含176项& 行政权力清单、行政责任清单、政府服务清单&的人才管理服务& 三张清单&。大力推进& 蓉漂&计划,制定出台& 出入境改革创新15条&,实施人才安居工程,推行& 蓉城人才绿卡制度&,开展全民技术技能免费培训,对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青年人才、高技能人才等不同人才群体分类施策,分层分类提供住房落户、配偶就业、子女入学、医疗医保、创业扶持等精准化多层次人才服务保障,加快构建符合城市需要和产业发展的人才资本协同发展体系。
持续引才聚智 & 引进来&更多高层次人才
9月20日,在韩国首尔举行的& 菁蓉汇·中韩交流活动暨成都高新区专场推介会&上,中韩互联网+新技术离岸创新创业基地正式签约落户韩国首尔,这是成都高新区在海外设立的第21个海外离岸创新创业基地。& 成都高新区中韩互联网+新技术离岸孵化器将于底前在首尔运营。孵化器开始运营之后,计划每年向成都高新区推荐并引进数十家创新型企业、团队与海外高层次人才。推介会期间,已经有4家企业与孵化器签署了来蓉发展的意向性合作协议。&中韩互联网+新技术离岸创新创业基地相关负责人说。
& &成都高新区海外离岸创新创业基地是对& 引人才回当地工作&传统做法的创新——即海外高端人才并不一定要离开熟悉的环境,也可以继续留在海外创新创业,将成果在国内落地。离岸人才创新创业基地直指高层次人才招引服务& 痛点&,避免了海外高层次人才受居住时间、空间区域、国籍等限制,有助于更多高层次人才和先进技术& 引进来&,带动更多成都高新区企业& 走出去&,加快成都高新区打造国际创新创造中心,高质量建设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
& &据悉,实施离岸创新、在岸创业,加强国家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建设,在硅谷、法兰克福、首尔等建立海外工作站21个,高新区探索& 区内注册、海外孵化、全球经营&双向离岸创新创业模式,累计引进诺贝尔奖获得者等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16个。率先在全国推出大学本科以上青年人才直接落户政策措施,着力打造最具包容和最具人性化的人才落户制度。实施在川外国留学生硕士及以上学历优秀毕业生直接留蓉就业试点政策。坚持招商引资与招才引智并举,有效整合人才、项目、资本、信息等要素,积极探索& 人才+项目+资本&协同引才模式,实现& 引进一个人才、聚集一个团队、带动一个产业&的人才效应。自7月20日人才落户政策实施短短一年时间,本科以上学历落户超过23万人,70%以上青年人才在成都成功就业创业。
&构建校院企地合作共同体 提升创新创业质量效率
&5月,我市率先出台《促进国内外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在蓉转移转化若干政策措施》(简称& 成都新十条&)。7月,在& 成都市产业发展大会&上又出台了& 成果转化十条&,全力打通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通道,促进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 以高新技术企业为主体引领创新,成都修订施行《成都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着力强化对政府、企业、高校院所等单位和科技人员从事科技创新活动法治保障。
& 支持企业联合高校院所开展技术研发,依托高校院所优势学科、龙头企业优势资源,规划建设环川大知识经济圈、电子科大& 一校一带&、环交大智慧城等10个环高校知识经济圈,带动高校、院所和社会资本投入超过10亿元。
按照体现& 利益联结机制&的要求,与清华大学、剑桥大学、四川大学等知名高校、院所签约项目227个,预计后期拉动社会投资超过1500亿元,66个产业功能区实现与国内外大学签约全覆盖,构建校院企地创新共同体、利益共同体和发展共同体,推动高校院所、企业与地方形成全新伙伴关系——城市创新合伙人。
成都正在加快搭建校院企地线上& 智创融E&平台,实现高校院所、央企、省企的科技人才、科研平台、科技成果等资源以及社会资本与区(市)县、产业园区科技招商、产业发展需求线上对接。坚持& 没有实质内容不签,没有利益绑定不签&的原则,截至目前,已达成签约项目254个,投资额超过2000亿元;
引聚超过10000名高水平人才,包括5名诺贝尔奖得主,60余位国内外院士;与超过200个国家、省级创新平台建立合作关系;
在产业园区内建成产学研联合实验室超过100家,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及科技型企业超过4000家。
并探索出一批校院企地合作新模式,如成都高新区采取& 斯坦福+硅谷&合作模式,与电子科大共建国际菁蓉创新中心;
天府新区按照4∶6的股权比例,与北航共建西部国际创新港,共同负责建设、运营、管理事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