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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居住证积分基础指标 及零税是否影响居住证积分申请

居转户
  • 2023-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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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申请上海市居住证积分、居转户的时候,经常会遇到缴纳的社保和个税的匹配合理问题。到底个税要怎么交,才能算是合理的?零税、漏税、补税有什么问题呢?今天,我们就来普及一下申请上海市居住证积分、居转户的个税问题。 一、申请居住证积分、居转户,个人

在申请上海市居住证积分、居转户的时候,经常会遇到缴纳的社保和个税的匹配合理问题。到底个税要怎么交,才能算是合理的?零税、漏税、补税有什么问题呢?今天,我们就来普及一下申请上海市居住证积分、居转户的个税问题。



一、申请居住证积分、居转户,个人所得税的要求 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与个人所得税缴费基数能合理对应的、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单位、缴纳个税与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单位一致







二、申请居住证积分、居转户,需要提供多久的个人完税证明?



1.正常申请居住证积分,需提供近六个月的税单(个别区人才服务中心只要学历达到本科有学士学位,并且学历验证通过,可以不提交税单),如果以社保基数作为积分加分项的话,则需要提供在上海近三年的税单。



2.申请居转户,需要提出具06年之后所有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网上打印个人所得税税单需有二维码,申请人单位盖章。



三、零税是否影响居住证积分或者居转户申请



1.申请居住证积分,社保基数与个税能合理对应,即使零税也不会影响积分申请。



2.申请居转户,对个税的要求比较高(建议一倍或者两倍基数缴纳),零税申请落户获批概率较低,高纳税、高社保、高学历人事申请居转户肯定有较大的优势。



四、个人完税证明的获取方式 申报人个人不需要再去每家工作单位注册地的区县税务局打印税单,直接在网上就可以打印其在沪工作期间的所有个税清单,避免了来回奔波之苦。



在网上打印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的流程: 登录网站:www.tax.sh.gov.cn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官网】 涉税查询&栏目下&个人所得税信息查询&图标,打开& 上海市个人纳税信息查询系统&主页,注册个人信息后就可以打印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 打印税单时需注意:



申请打印范围:请选择& 全市范围内所有扣缴义务人&,以便全面掌握申报人在本市的纳税情况。 申请打印所属期:每年1月-12月,每年打印一张,以方便核查申报人年度纳税收入是否与社保基数相对应。 建议在税单右上角空白处写明用户名和密码,以方便单位人事及审核人员核查。



五、税金由第三方公司所交,但社保和合同跟公司交,可出情况说明,这样的情况办居转户接受吗? 第三方公司要有人力派遣资质的公司。



政策要求是:个税、社保、合同,申报单位名称要是一致的,也就是一家公司。 如果不一致,那可以提供人才派遣相应的办理材料,积分、居转户均可受理。



常见情况



1——人力资源公司申办人和A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通过A公司派遣到B公司工作,社保由A公司申报,个税由B公司申报,需要提供符合规定人才派遣相关资质、材料。



2——股份关系、隶属关系 如不属于人才派遣,那么需要证明A公司与B公司股份关系,隶属关系。



六、社保按最低基数交,个税按实际收入交会影响申请积分吗?



这个要看你是以什么方式进行积分的,如果是多倍社保方式就会存在问题,本科加学位这种积分方式就没有问题。



七、办理积分对个税缴的多少有无限制和要求?居转户呢?



有的,个税、社保、都是按照申办人实发工资比例来申报的。如果是多倍社保积分,那么肯定要合理对应个税,最低社保基数的话,0个税申报即可。而居转户的话,最好不要有0个税,可适当补税,但不要有0个税记录。



上海居住证积分信息变更以及积分通知书打印 当工作有变动时,积分通知书的单位需要及时变更。如果单位不及时变更,会给后期积分续签以及居转户居住证的有效时间带来麻烦。



那么,积分信息变更有哪些内容?需要提交什么材料呢?积分通知书没有及时打印可以吗?



一、居住证积分信息变更



(一)单位变更(用人单位需经网上注册并经受理点审核通过)



1.居住证持有人变更工作单位,由用人单位至单位工商注册地、社团或民办非企业登记所在地的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办理;



2.基本材料: 持证人身份证、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提供合同期一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合同离截止日期应有2个月及以上有效期; 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团或非企业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前一家单位退工单原件及复印件;



3.信息变更后使用身份证原件在《上海市居住证》积分打印设备自助打印。



(二)增加同住人信息 居住证持有人增加同住人信息,由用人单位至居住证上次受理点办理(原在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的人员至单位注册所在地的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受理点办理),需提供持证人身份证、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除此以外,还需提供:



1.增加同住人(配偶)材料:



持证人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持证人配偶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家庭户口可提供户口簿,需提供具有详细地址页的首页及本人信息页;



集体户口提供所在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或提供具有详细户籍地址的集体户口首页及本人信息页);



持证人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增加同住子女材料



持证人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持证人结婚证(同住子女父母离婚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








同住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同住子女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家庭户口可提供户口簿,需提供具有详细地址页的首页及本人信息页;



集体户口提供所在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或提供具有详细户籍地址的集体户口首页及本人信息页) 同住子女满16周岁以上的,需提供全日制普通高中就读证明、学籍证明或学籍卡原件及复印件。承诺无违反国家和本市计划生育政策的材料。 注:以上手续需在《上海市居住证》积分有效期内由用人单位人事专员凭单位介绍信、人事专员身份证原件(留复印件)进行申报,其他单位及个人不能申报。



二、上海居住证积分通知单打印 有些家长,积分申请成功后,积分通知书要及时打印,否则在需要使用的时候打印会比较麻烦。什么时候可以打印积分通知书?需要什么材料吗?



1.首次积分申请成功后,收到积分通知书打印的短信提醒,可以打印积分通知书;



2.积分信息变更,可以当场打印新的积分通知书;



3.积分通知书打印应在积分有效期内进行打印;



4.持证人和用人单位可持有效身份证件至单位注册所在地的区(县)人才服务中心打印《<上海市居住证>积分通知书》,也可至全市任一受理机构使用《上海市居住证》积分打印设备自助打印1、年龄分值 【没有变化】



年龄指标最高分值30分,本项具体积分标准如下:



持证人年龄在56-60周岁,积5分;年龄每减少1岁,积分增加2分。(可理解为43周岁以下积分30分)



2、教育背景 【没有变化】



● 持证人取得大专(高职)学历,积50分。



● 持证人取得大学本科学历,积60分。



● 持证人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积90分。



● 持证人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积100分。



● 持证人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积110分。



3、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没有变化】



● 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五级,积15分。



● 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四级,积30分。



● 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积60分。



● 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相当于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积100分。



● 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积140分。



持证人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一级申请积分的,最近1年内累计6个月的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应不低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



4、社保缴纳年限【没有变化】



持证人在本市工作并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按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每满1年积3分。



加分指标



1、创业人才 + 120分



2、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 +120分



3、紧缺急需专业+30分【没有变化】



持证人所学专业属于本市紧缺急需专业目录且工作岗位与所学专业一致的,积30分。



4、投资纳税或带动本地就业【没有变化】



最高120分(连续3年,年纳税10万或聘用上海户籍人员10人,积10分)



5、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没有变化】



最高120分。本项具体积分标准如下:



● 持证人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以及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80%低于1倍的,积25分。



● 持证人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以及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1倍低于2倍的,积50分。



● 持证人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以及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2倍低于3倍的,积100分。



● 持证人最近3年内累计24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3倍的,积120分。



6、其他没有变化的加分指标



① 特定的公共服务领域(环卫领域):持证人在本市特定的公共服务领域就业,每满1年积4分,满5年后开始计入总积分。



② 远郊重点区域(临港地区):持证人在本市重点发展的远郊区域工作并居住,每满1年积2分,满5年后开始计入总积分,最高分值20分。



③ 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持证人为全日制应届高校大学毕业生,积10分。



④ 表彰奖励:持证人在本市工作期间获得的表彰奖励可积分,最高分值110分。具体积分标准如下



● 持证人获得本市部、委、办、局等市级机关专项性表彰奖励,积30分。



● 持证人获得本市部、委、办、局等市级机关综合性表彰奖励,积60分。



● 持证人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表彰奖励,积110分。



本市部、委、办、局等市级机关政府表彰奖励项目目录,按照市政府批准并公布的表彰奖励目录执行。



⑤ 配偶为本市户籍:配偶为上海市户籍人员,结婚每满一年积4分,最高分值40分。



减分指标



(一)申请积分时提供虚假材料:持证人3年内有提供身份、学历、就业、职称职业资格、婚姻、表彰奖励等方面虚假材料的,每次扣减150分。



(二)行政拘留记录:持证人5年内有行政拘留记录的,每条扣减50分。



(三)一般刑事犯罪记录:持证人5年内有一般刑事犯罪记录的,每条扣减150分。



一票否决



持证人有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记录或严重刑事犯罪记录的,取消申请积分资格。



,新的一年,新的开始,希望你们的积分能早日达到1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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