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入驻

首页 > 居转户

上海人才引进落户政策以及落户条件

居转户
  • 2023-08-20
  • 浏览

摘要:为你提供的是上海人才引进政策: 一、政策依据 (一)根据上海市人事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吸收国内优秀人才来沪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沪人[1999]51号) (二)根据上海市人事局当印发的《上海市****度专业人才开发目录》的相关政策。 二、适用范围

为你提供的是上海人才引进政策:&&&&

& 一、政策依据

   (一)根据上海市人事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吸收国内优秀人才来沪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沪人[1999]51号)

(二)根据上海市人事局当年印发的《上海市****年度专业人才开发目录》的相关政策。

 二、适用范围

  在上海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具有用人自主权和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单位,或具有用人自主权的中央及外省市单位在沪分支机构。可以是本市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括国营、集体、股份制、外商投资、港澳台投资、联营、私营单位。(不包括办事处性质的派出机构)。

 三、上海市人才引进的条件:

本市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35岁以下的人员;

本市高新技术企业需要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

获得博士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本市紧缺、急需,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须满三年);

具有特殊才能的各类人员。

以上符合第(1)(2)条还须提供学位证书;符合(1)条规定申请引进的已婚人才,夫妻双方必须同时符合该项规定须提供学位证书,其子女可随迁;符合第(2)、(3)、(4)、(5)规定调沪的人员,年龄应在50岁以内,符合上述条件的已婚人员其未退休配偶、未成年子女须随调、随迁。

 四、申报材料

1.引进人才 单位申请报告(单位性质、经营范围、引进理由)加盖公章

2.引进人员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3.填写《引进人才 登记表》一份并盖公章

4.引进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5.区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引进人员的近期体检表(原件)

6.被引进人员与用人单位签署的劳动合同(合同期3-5年)

7.引进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8.上海户主同意迁入的亲笔证明信及户主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复印件;如户口迁入单位集体户口,须有单位同意落户的证明

9.调动及随迁人员原籍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复印件

10.原单位出具的被引进人员的政治表现证明

11.婚姻状况证明

12.凡从重庆市、云南省、四川省、贵州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西藏藏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等十二个西部省(市)、自治区引进人才 ,必须具有当地地(市)级人事部门同意调出的证明&


4人才引进落户



21世纪最缺的是什么?人才!所以能通过人才引进落户上海的。



这11类人才可直接申办落户:



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2、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奖励的人员。



3、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国家重要科技计划项目和本市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4、列入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培养计划的人选。



5、在本市重点支持的产业和领域中担任高级经营管理职务且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



6、本市金融、贸易、航运等现代服务业重点机构,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在沪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及地区总部投资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发中心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创新团队核心成员。#



7、本市重点引进机构、项目或做出重大贡献的企业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



8、本市重点产业发展紧缺急需、取得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高级技师 ),或取得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技师)且获得国家及省部级以上技能竞赛奖励的高技能人才。



9、本市文化艺术、体育、传统医学、农业技术及其他特殊行业紧缺急需的专门人才。



10、在沪投资于本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为投资所在地的区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企业中担任高级经营管理职务的创业人才。



11、其他紧缺急需、确有特殊才能的人才。



根据《上海市引进人才 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这11类引进人才 可直接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不仅如此,如果引进人才 已婚,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同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这5类人才引进直接落户:



-1创业人才



获得科技企业孵化器或创业投资机构首轮创业投资额1000万元及以上或者累计获得创业投资额2000万元及以上(须资金到位并持续投资满1年)的上海市企业中持股比例不低于10%的创业人才,在企业连续工作满2年的,可以直接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



-2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



在上海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中连续从事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满2年,最近3年累计实现5000万元及以上技术交易额(技术合同双方当事人分别不少于5家且不是关联企业,技术合同履行率达到70%及以上)的技术合同第一完成人,可以直接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



-3风险投资管理运营人才



上海市创业投资机构的合伙人或副总裁及以上的高级管理人才,已经完成在上海市投资累计达到3000万元的,可以直接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



-4企业高管和科技技能人才



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在上海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上海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3倍且缴纳个人所得税累计达到100万元的企业高级管理、科技和技能人才,可以直接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



-5企业家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家,可以直接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



1、运营上海市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担任董事长或总经理)或持股不低于10%的创始人。



2、企业连续3年每年营业收入利润率10%以上,且上年度应纳税额不低于1000万元;或科技企业连续3年每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10%以上,且上年度应纳税额不低于1000万元;或企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资上海市场挂牌上市。



3、企业的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不属于国家和上海市规定的限制类、淘汰类目录。



4、企业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和处罚记录,无不良诚信记录。


&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