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起,创业人才、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风险投资管理运营人才、企业高级管理和科技技能人才、企业家等五类人才,符合一定条件的,可以在上海直接申请落户。10月30日,从上海市人社局获悉,上海最近出台《关于服务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实施更加开放的国内人才引进政策的实施办法》(简称《实施办法》)以进一步构建更加开放、更具竞争力的国内人才引进政策,大力集聚创新创业人才。
风险投资管理运营人才是指经上海市创业投资行业协会备案的创业投资机构的合伙人、副总裁及以上的高级管理人才。企业家是指运营上海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担任董事长或总经理)或参与企业经营并持股不低于10%的企业创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