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入学报名
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须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shrxbm.edu.sh.gov.cn)进行入学报名,选择“公办小学报名”或“民办小学报名”,其中,公办小学报名时间为4月26日~4月30日,民办小学报名时间为4月26日~4月28日。
四、统筹居住地入学
继续做好本市(本区)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本市(本区)户籍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的,可凭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截止日为年4月23日),申请居住地登记入学,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读。
意愿就读本区的本市户籍集体户口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的办法,统筹安排就读。本区户籍居住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记,统筹安排就读。
五、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规〔〕5号)等要求,年,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需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年7月1日至年6月30日,不含补缴,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年8月10日为受理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
六、公办小学验证
5月16日~5月17日为公办小学第一批验证日,5月30日~5月31日为公办小学第二批验证日。5月20日起,对已验证通过的适龄儿童,陆续发放公办小学入学告知信息。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参加公办小学第二批验证。
区各验证点对已完成公办小学报名的适龄儿童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现场核对,具体验证时间和地点以“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短信通知为准。
本区户籍选择户籍地就读的适龄儿童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房产证、《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在居住地登记就读的还须携带《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并提供与登记信息一致的房屋产权证或相关居住证明等。租住廉租房的还须携带廉租房相关材料证明等。
符合就读条件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适龄儿童本人的合法居住证件及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在长宁区居住的有效居住证明(产权证或上海市房地产登记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等证件。
[注:以上合法居住证件的居住地均为长宁区,且与提供的有效居住证明地址一致。]
各验证点将对登记就读一年级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新生及其父母的有关证件进行核对,通过居住证读卡机对其本人及父母居住证件和证件有效期限进行核对;通过信息系统对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父母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灵活就业登记证明进行信息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