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13年7月开始,新政需要办理《居住证》的,申请人到现居住地的社区事务中心办理,持证人通过12333网站或者21世纪人才网的居住证计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模拟估分,达到标准分值的,持证人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委托用人单位向注册或登记地区(县)人才服务中心申请积分。
2、《居住证》需要每年签注一次,在每届满一年前30日,应办理签注,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 ,《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在60日内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恢复
、新政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负责《居住证》的办理,包括新办、领证、信息变更、签注、挂失和补办;人才服务中心负责居住证的积分工作。
4、社保单不能从网上直接打印,必须去社保局(任何区都可以)打印,可以直接从柜机上打印,自带红章,不用到社保局柜台排长队,省时省事。(如果不清楚,可以咨询社保局的工作人员)
5、个人积分申请办理时,如果已婚,就算不给老公申请积分,也请记得带上结婚证。如果要给宝宝申请积分,请带上宝宝的出生证明和户口本。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基本流程
1、来沪人员至现居住地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办《上海市居住证》。
2、来沪人员登录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积分模拟打分。
3、模拟积分分值满足120分时,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积分申请。
4、用人单位首次申请时应按照《<上海市居住证>申请积分用人单位注册登记须知》进行网上注册,并至单位注册地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受理点审核单位信息。
5、已审核通过的用人单位登录上网,为申请人进行网上注册,并填写《<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注册时将取得个人账号和密码,供申请人后续申请积分和网上查询使用)。
提示:为保证居住证数据传送,申请人领取《上海市居住证》3个工作日后,用人单位再为其网上注册创建积分账号。
6、单位为申请人进行网上信息审核,审核无误的,打印《<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并点击& 提交申请&按钮。
7、单位将积分申请材料递交至单位工商注册地、社团或民办非企业登记所在地的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受理点
8、如材料齐全,受理点将受理相关材料,并出具收件凭证。
9、受理点调集申请人档案,以学历申请积分的,需进行教育经历的核实,随后进入审核程序。
10、申请人的居住证积分核定完成后,将通过短信形式通知持证人积分情况;单位也可以通过上网登录,了解积分申请进度和结果。
11、根据通知的时间和地址,持证人和用人单位可持有效身份证件至区(县)人才服务中心领取《<上海市居住证>积分通知书》,也可至全市任一受理机构使用《上海市居住证》积分打印设备自助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