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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生落户上海政策

居转户
  • 2023-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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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留学生落户上海政策具体要求◢来沪工作的留学回国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在国(境)外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2、在国内“2

& 留学生落户上海政策

具体要求

◢来沪工作的留学回国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国(境)外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2、在国内“211”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并在国(境)外高校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在国内非“211”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并在国(境)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在国(境)外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和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不含大专起点本科和HND等形式)。

3、在国(境)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累计在国(境)外学习时间须满1年以上;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应同时获得国内和国(境)外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不含大专起点本科和HND等形式)。

4、在国内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赴国(境)外进修、做访问学者满1年以上。

同时,符合上述四项条件的人员最近连续6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应低于上一年度本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个税缴纳情况应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

5、其他不符合第2、3项条件,在国(境)外高校获得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人员累计在国(境)外学习时间须满1年以上;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应同时获得国内和国(境)外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不含大专起点本科和HND等形式),同时最近连续12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达到上一年度本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1.5倍,个税缴纳情况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的人员。

◢来沪创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在国(境)外高校获得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人员要求同上)或符合第4项条件,来本市创办企业的留学回国人员(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实缴),本人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且为第一大股东(不含股份转让、后期资金注入),个人股份一般不低于30%),同时最近连续6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低于上一年度本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个税缴纳情况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

同时,留培学通员在国(境)外院校获得的学历学位应属于教育部认可的范围。

2.留培学通员回国后应直接来上海工作,累计待业时间不超过2年;与申请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有效期在1年(含)以上,且自申请之日起有效期在6个月(含)以上(如合同约定有试用期的,需完成试用期后方可申报);留学回国人员年龄须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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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武汉发布引才留才新政策 专科以上毕业生配偶及子女可随迁落户

  湖北日报讯(记者胡弦、实习生吴佳怡)7月11日,武汉部署今年引才育才10项重点任务举措。根据近期出炉的《武汉市引才育才年度重点任务及资金安排》,武汉市将每年拿出15亿元专项资金用于人才开发。

  围绕人才落户优化,武汉将对专科人才及其配偶敞开大门。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毕业生、年龄不满45周岁的(博士、硕士研究生不限年龄),可凭毕业证申请登记为武汉市常住户口,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均可随迁落户;各类技能人才、专业技术人才,满足在汉创业就业一定年限的,可申请落户。

  对于“塔尖”人才,武汉将依托国家级产业基地和在汉龙头企业等用人主体,靶向引进10名左右战略科技人才;通过单位举荐和人才自荐相结合的方式,引进200名左右武汉市产业发展急需紧缺的产业领军人才,均将给予综合资助。

  对于留汉大学生,武汉将作为优秀青年人才予以培养。遴选500名左右优秀留汉大学生青年人才,授予“武汉黄鹤英才(优秀青年人才)”称号,给予专项资助、储备培养、发展激励等支持;对入选的海内外知名高校博士毕业生、省级以上优秀毕业生,给予每人6万元、2万元资助。春、秋两季开展常态化校园招聘,为大学生筹集就业岗位20万个以上、实习实训岗位超5万个。

  人才安居和服务方面,武汉支持发展专业化长租公寓,年内筹集长租公寓5万套(间),并为留汉大学生提供租赁补贴;推出共有产权房1000套,依据人才对武汉的服务和贡献,最终将共有产权折算为完全产权。对国家、省市级人才工程项目入选者发放人才服务绿卡,可享受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落户、居留签证、配偶(子女)就业、子女入学入托、医疗等“绿色通道”。在人才集聚区设立人才服务中心,提供一站式管家服务、上门服务,推进人才服务事项“不见面审批”和“全流程网上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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