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1、在国外获得硕士(含)以上学位;出国前已获得国内博士学位,出国进行博士后等访问研究。
2、出国留学一年以上(参照护照出入境时间,累计境外学习逗留时间需要足360天), *备注:360天时间不包含中途回国时间(譬如假期回国);
3、学业结束回国两年以内,用人单位需要按要求和流程将所有材料备齐交至留学生服务中心受理;
&4、年龄45周岁(含)以下;
&5、留培学通员的个人信息须与留学期间一致;
&6、用人单位已经依法与留学回国人员建立劳动人事关系,签订一年期以上(含一年)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留学回国人员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缴纳社会保险费。
&
&//二、所需材料//
&1.《留学回国人员申请办理在京就业、落户手续材料目录》
2.《在京用人单位申请就业落户预约单》&&&&&&&
3.《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4.《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护照、签证及出入境记录复印件
6.《单位接收函》
7.劳动合同
8.《档案保管证明》或《存档合同(卡)》&&&&&&&&
9.户口本或户籍证明
10.公司最近三个月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
&&//三、申请流程//
&留学生证明---学历认证---单位CA认证---留学服务中心存档---准迁证---落户介绍信---提交申请材料---网上注册预约
&原籍迁出---户口迁入---成功落户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