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留学生不是一定可以落户到北京的。
北京落户采用积分制,申请人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及教育部认可的学历的,可获得相应的积分:
一、大学专科(含高职)10.5分。
二、大学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15分。
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学位26分。
四、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博士学位37分。
学历的认定以申请人获得的最高学历为准,不累计。取得学历期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年限及连续居住年限的积分与学历积分不累计。海外留学生依照上述学历计分,学要达到分数条件才可以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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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落户制指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核准分值达到一定值后即可申请落户,利于增强农民工的归属感。2011年6月20日,政协北京市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快首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若干问题的建议》,提出了积分落户制。
积分落户制”确有进步之处,比如对于人才的认定,就不再仅仅局限于高端人才。另外,“海归”与“高级蓝领”、“高级护工”受到一视同仁的对待。是不是人才,“积分”上一决高下,而不是主观地认为“海归就是好,就是好”。
对人才的认定更加务实,评价人才的体系也更加客观、科学,这是“积分落户制”的亮点所在,这对于保障公平是有积极意义的。
从户籍改革的角度来看,这项举措能给外地人提供一个公平竞争的平台,相对于一些地方的“户籍堡垒”来说,用公平竞争的方式来打破这个堡垒,也有一定的进步意义。
截止2014年7月,北京、广东和上海等城市虽然都实施了“积分落户”,但如何计算分数,各地政策又有很大不同,这实际上直接决定着户籍改革的成败。
“积分落户”当然非治本之策,但相对于北京迟滞的户籍改革而言,仍有其现实价值。无论是为了吸引到更贴近市场需求的人才,还是解决现有的外来人口问题,北京的户籍改革都应该“逐步开闸、阶梯放水”。
&留学生落户北京是有政策要求的。你只要满足了,然后找的公司也有名额可以让你落,那就可以轻松落户了。
1、在国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2、出国前已办理解除公职手续的留学回国人员
3、 出国留学一年以上(满360天);
4、 申请在北京落户的需在国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含硕士),且学业结束回国两年内,按要求把所有申请材料递交至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受理;
5、 申请到其他省市省会城市(不包括 上海 、深圳) 落户的需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申请材料:
1.《留学回国人员安置登记表》
2.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
3.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位(历)认证书原件,属于进修人员的须提供国外进修证明(附推荐机构的翻译件)、国内本科以上学历证书或中级以上职称资格证书、出国留学前国内最高学历(位)证书复印件;属肄业的须提交肄业或退学证明复印件;
4.留学期间与原单位未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需附相关辞职证明;
5.本人护照内所有签证及出入境记录;
6.系家庭户口须提交户口本和身份证(出国前系农业户口的须在原籍办理“农转非”后申请);系集体户口须提交户籍证明和身份证;留学期间已注销户籍的须附90天内有效的户籍注销证明。
7.户口若报入上海市直系亲属处,须附户主的户口本、户主的房屋产权证、户主同意入户承诺书;户口若报入用人单位的附集体户口本地址首页;户口若报入上海市或区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附同意接受函原件;户口若报入由业务管理部门推荐的集体户口的,用人单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的请示函中须注明;户口若报入本人购买的产权房内的,附房屋产权证;
8.回国后已在沪工作未申办落户的,须提交劳动(聘用)合同、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缴费凭证或社会保险缴费凭证;
9.回国后未就业时间超过半年的需附劳动用工手册或由人事档案管理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
10.有婚史者须递交结(离)婚证及相关证明;持国外结(离)婚证明另需附推荐翻译机构的翻译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