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艺术作品,必须既有优点,又有特点。优点包括用笔的功力、造型的准确或在造型掌握之后的夸张、构图能力、笔墨效果、色彩效果等等,要超乎常人。但有功力的人,作品不一定有特点,清代的“小四王”“后四王”,用笔皆有功力,其它各方面也都没有毛病,但特点却不突出。所以,“小四王”“后四王”在绘画史上地位不高。特点就是和他人不一样之点,是其人特有之点。比如梁楷、陈道复、徐渭、八大山人、陈洪绶等等,那是特点十分突出的;范宽、李成、王希孟、“元四家”“明四家”“四僧”等,也是有特点的。画家,个人风格的成熟之谓也,没有个人风格,或个人风格不成熟者,皆不可称为画家。个人风格也就是特点,但还必须加上优点。
有特点而无优点的作品,可能是涂鸦、胡涂乱抹的垃圾。屁股上蘸墨汁,向宣纸上一坐,这作品肯定有特点;在自行车轮子上蘸墨汁,从宣纸上骑过,也有特点;用油画笔在画布上乱抹,红一块、黑一块,自然和“文艺复兴”时大师的作品不同;或用油彩朝女人体上一戳,上一点、下一点,拍成照片,也和别人不一样。总之,用水墨、油彩胡涂乱抹,或想几个怪点子,“创造”出的作品都会有特点,都和常人作品不同,但他们没有功力,没有绘画或雕塑的基本功,即使有一点基本功也不太过硬,即优点不备,而仅强调特点一点,这特点缺乏审美的因素,因此,仅有特点而无优点的所谓作品,是不能成立的。
但仅有优点而无特点的作品,也很难突出。你有优点但无特点,做得好的,也会不错,也能成立,但不会给人留下很深的印象,即所谓“泛泛之作”。一般化的作品,大多如此。展览会上大部分作品也是如此。
笔墨不错,造型不错,色彩不错,这些都很难得,大多经过严格的训练,临摹过古今名作,到大自然中写生过,画过石膏像、模特儿,但无特点者,无个性也。
有人具有个性,有人要凸显个性,前者是自然流露,后者是有意为之。个性的形成,有的是先天的,这先天的,一是父母基因遗传,有的是水土的滋养,有的是大自然中的一些清气、灵气、特殊之气的钟赋。(中国古人说的,打雷的时候受孕的孩子,不是呆痴,就是残疾,这一“迷信”的说法后来被科学家证明是真的。反之,清气、灵气、浊气等特殊之气聚赋到一个人身上,也如此。)先天的不多说了。
后天的,其中也有水土气候的影响,但更重要的是学习、明理、增加修养,其中经历也很关键。一个长期在甜蜜中生活的人,他(她)的作品必然“甜润”;一个人长期受苦难、受挫折,他的作品就可能深沉;一个不肯受约束的人,他的作品就可能狂放,等等。
明理,也是特点形成的重要因素。潘天寿年轻时学吴昌硕,几可乱真。但他研究美术史,认识到这样下去,顶多成为“吴派”一员,而不能自立门户。他就毅然抛弃吴昌硕的画法。吴画大气浑雄,有骨有肉,潘天寿便学李瑞清,“强其骨”,突出“骨”,即用硬笔勾出线条,突出硬线。为了突出线(“骨”),他弱其“肉”,比如画大石头,他用硬线画出石的结构,或不着墨、不着色,或用淡色重涂,尽量避免浓淡干湿及复色相间的变化,这样,“肉”就弱化了,不能与“骨”分庭抗礼,只起到衬托“骨”的作用。而吴昌硕墨色交融,复色、脏色、浓淡焦枯,色墨与线争锋,有时墨色的分量超过“笔”(“骨”)。当然,这是吴昌硕的特点。王个簃、诸乐三等继承了这一特点,成为“吴派”中的继承人,但他们没有独立门户,即没有自己的特点。潘天寿明理后,减去了吴的特点,突出“骨”,弱化“肉”,便形成了自己的特点。再加上他的笔墨功力本来也不错,他成功了。
好的作品,必须既有优点,又有特点。天赋高的人,个性强的人,可能特点在前,优点随之;天赋差的人,可能先有优点,特点要经过“明理”而成之;也可能同时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