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江苏省公安厅制定并发布了深化人口服务管理“放管服”十项措施。
这十项措施,除三项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外,其余七项从1月1日起实施。
十项措施中,其中有九项与南京有关,九项户籍措施中有3项在11月12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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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就有关于身份证和居住证办理“绿色通道”的内容,具体如下:
开通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办理“绿色通道”。
实行时间:11月12日起实行
证件种类:居民身份证、居住证;
走绿色通道的条件:
居民身份证:为参加重要考试、比赛等急需办理居民身份证;
居住证:因就业、就学、就医等急需办理居住证;
详细内容:11月12日起,为参加重要考试、比赛等急需办理居民身份证,以及因就业、就学、就医等急需办理居住证的群众开设“绿色通道”,享受优先受理、优先上传信息、优先制证等服务,在最短时间内制发证件,最大限度地保障群众用证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