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底,天津公布了《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意见第三部分“调整完善户口迁移政策”中提到:调整完善迁津落户政策。落实人才集聚战略,健全人才标准,完善人才落户政策,优化引进人才 “绿卡”制度;适度放宽配偶间投靠、父母同子女间投靠迁津落户条件;合理引导、控制人口迁移,逐步解决历史遗留的落户问题。
年底,天津公安提出“调整全市投靠配偶落户政策。自1月1日起,投靠配偶来津落户政策调整为:本市户籍居民与外省市户籍居民结婚满3年,在本市具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以申请将外省市配偶户籍迁入我市落户。”而之前,投靠配偶落户需要满足“登记结婚满10年、年龄满35周岁”等要求。
但是父母投靠子女落户的政策并未一并放松。
3月,天津市公布《天津市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工作方案》,再次提及放宽投靠落户:“调整非户籍常住人口在津落户政策。统一并放宽夫妻投靠、亲属投靠在津落户政策;积极稳妥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返津落户等历史遗留户口问题。”但相关政策并未同步出台。直到近日,天津公安民生服务平台(天津公安局官网)更新“投子女落户”条款,正式放宽投靠政策。
被投靠人在津居住时间由10年缩短为5年
外省市人员投靠子女落户,之前天津市的办理条件为:申请人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在津居住,子女户口均在津且来津落户满十年以上,不含蓝印户口转常驻户口人员。男女双方均应达到政策规定的条件后一并申报。
新政策为:外省市户籍人员,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已办理退休手续,投靠子女在天津连续居住满5年,子女均为我市居民户口,在我市具有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名下合法稳定住所,可以申请本人在天津落户。
对新近落户天津的“新市民”而言,投靠落户新政着实是个好消息,本人落户后,自己的子女、配偶、父母都能较快落户天津,全家团聚不再难,也能更安心地在津工作生活。
越来越多的人群落户天津,尤其是长期在天津工作、生活的朋友。落户天津,关心的问题也是子女、配偶或父母能不能把户口迁过来。配偶、子女、父母如果投靠落户天津呢,下面小编来为您详细介绍。
一、配偶落户天津:配偶结婚3年可投靠落户
政策放宽,自1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同时放开市内户口迁移限制和放宽投靠配偶落户政策。凡天津市户籍居民与外省市户籍居民结婚满3年(原政策规定10年),在天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以申请将外省市配偶户籍迁入天津市落户。
配偶随迁落户天津的条件:
(1)夫妻双方需在天津有合法固定住所(即房产);
(2)新政策放宽,夫妻结婚满三年。
也就是说在2013年及以前结婚的夫妇,今年就可以完成随迁落户,2013年以后结婚的只要满3年就可以申报。
农业户口配偶投靠落户,3年过渡期
天津取消了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的性质区别,但设置了3年政策过渡期。在12月31日前,原农业户口居民在公安机关(农业户口所在地)提交申请材料并予受理的,按原政策执行,配偶为初婚,结婚后便可投靠落户天津。自1月1日起,统一执行全市投靠配偶来津落户政策。
二、子女落户天津:未成年子女可随迁(投靠)落户
孩子随迁落户天津的条件:
(1)申请人在津具有合法稳定住所(非集体户口);
(2)孩子年龄在18周岁以下(不含18周岁);
(3)孩子已在原籍登记居民户口,若孩子未上户口则不可以同步随迁。
孩子随迁落户需要父(母)落户天津,孩子跟随父(母)把户口迁过来,未满18周岁的孩子不能单独立户。
申请人在办理天津积分落户的同时,可以带配偶、子女一起落户。申请人通过天津人才引进落户集体户口,其配偶、孩子不能随迁落户。待落实房子问题后,再办理配偶、子女投靠落户。
三、父母落户天津:投靠子女,时限缩短为5年
新政策规定:外省市户籍人员,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已办理退休手续,投靠子女在天津连续居住满5年,子女均为我市居民户口,在我市具有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名下合法稳定住所,可以申请本人在天津落户。
父母投靠落户天津的条件:
(1)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均退休
(2)子女均为天津户口,且在津满5年
(3)子女在天津有合法固定住所(即房产)
投靠落户只能是父母、配偶、子女可以,其他亲缘关系的亲戚不能投靠落户。申报前,大家可以提前咨询行政许可中心或所在区派出所,提前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