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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1月1日起,临港将实行最新版的人才政策,这些政策聚焦人才引进、人才奖励、工匠培育、培养培训和住房保障等多方面,将是临港地区开发以来含金量最高、资助力度最大、覆盖面最广、系统性最强的人才政策。
政策详情链接:史上含金量最高!临港系列人才新政1月1日起实行
曾经错过的,一次全找回!上海积分、落户(含历次公示)、上学政策汇编
新政首先在人才“宜居”方面有较大突破!
根据规定,今后临港地区重点机构引进的紧缺急需人才可直接落户。
临港地区教育、卫生、农业等社会公益事业单位录用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给予落户政策加3分的倾斜。
而在临港地区教育、卫生、农业等岗位工作满5年的居转户人员,持证及参保年限可缩短至5年。
上海落户早准备,满足这些就可以轻松落户啦!
在临港地区工作并居住的上海市居住证持证人,享受居住证专项加分政策,每满1年积2分,满5年后开始计入总积分,最高分值20分。
目前,临港已初步形成限价商品房、“先租后售”公共租赁房、人才公寓、人才租房补贴“四位一体”的人才住房保障体系。
实施了多年的限价商品房政策,明年将继续推进,按照“定区域、定对象、限交易、限房价”的要求,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及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以上,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本市城镇户籍人员;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或符合产业发展需求,拥有一定技能的专业技术骨干,且具有购买本市商品住房资格的人才可以申请购买限价商品房。
“先租后售”公共租赁房的购买对象为企事业单位,租赁对象可以为企事业单位,也可以是职工个人。目前临港公共租赁房一期、二期项目已建成并交付,共计4600多套房源。
人才公寓则按“拎包入住”标准装修后提供给人才居住,采用“限定对象、限定价格、限制租期”和“排序轮候、契约管理、只租不售”的办法实施,租期不超过3年。作为人才住房保障体系的一项重要举措,临港已投入500余套人才公寓,远期计划投入2000余套。
临港还鼓励人才通过租赁社会房源解决居住问题。租房补贴将按照人才的业绩与贡献实行分类管理,给予不同标准的补贴,其中A类人才每月1600元,B类人才每月1200元,C类人才每月400至1000元,补贴时限不超过3年。
除了“宜居”,还要“宜业”。通过政策引导,临港将建立“培养+培训+实训”的人才职业发展平台。
今后,临港将充分发挥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在人才培养中的引领作用,给予院士工作站最高100万元的资助、博士后科研工作站60万元的资助。
鼓励企业设立技能大师工作室和首席技师工作室,实施“高师带徒”项目,分别给予最高45万元和30万元工作经费资助。
临港还将推进大学生就业实习基地建设,对在临港地区实习的符合条件的大学生给予每人每月2000元的实习补贴。
临港还将加大对创新创业人才的扶持。
根据政策,在临港地区工作的两院院士,“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入选中央“千人计划”、“国家特支计划”、上海“千人计划”、浦东“百人计划”的人才和上海市领军人才,在市、区两级奖励的基础上,临港管委会将另给予最高50万元专项奖励。从认定当年起,按奖励总额30%、30%和40%的比例,分三年到位。
针对创新型领军人才、经营管理或创业型领军人才、技能型领军人才,临港还将推出“临港英才”评选活动,对入选的人才给予30万元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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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上广落户近些年一直是外来人员比较关心的事项,主要是从生活、教育、投资角度,比如上海就有很多创业扶持政策,而这些政策硬性条件中就有一条:需本市户籍,曾难得一批来沪投资人士,小伙伴们要想落户这些城市,需要符合不少的条件。对于在想要落户上海的小伙伴来说今年上海落户新政策有哪些呢?响应政府“双创”行动,为创业者提供便捷!
一、创业人才
获科技企业孵化器或创业投资机构首轮创业投资额大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或累计获得创业投资额大于2000万元(含2000万元),且在上海本市企业中持股比例不低于10%并连续工作满2年。
二、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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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中连续从事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满2年,且最近3年累计实现技术交易额大于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技术合同第一完成人。
三、风险投资管理运营人才
直接落户条件:本市创业投资机构的合伙人或副总裁及以上的高级管理人才且已完成在上海投资累计达3000万元。或者是企业高级管理和科技技能人才,要求近4年缴纳个人所得税累计达到100万元。值得一提的是,落户上海好处还是不少的,上海不少商品房都要有本地户口才能买,如果你不是上海户口,需要以家庭为单位即已婚,且需出具连续五年纳税证明、社保缴纳证明。此外,如果你落户上海,想要拍车牌也会方便不少。
四、企业高级管理和科技技能人才
近期连续4年,累计36个月在本市缴纳社保的系数等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并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已累计达到100万元企业高级管理和科技技能人才可直接在上海落户。
五、企业家
直接落户条件:须同时符合。
(1)本市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持股大于等于10%的创始人。
(2)该企业要连续3年,每年的营业利润率要大于10%,并且上年度的纳税额要大于等于1000万元,或企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资本市场挂牌上市。
(3)企业的工艺、设备和产品不属于本市规定的限制类、淘汰类目录。
(4)企业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无不良诚信记录的人可直接在上海落户。